第9章 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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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亨特你给女儿起名字了没有?”
琼恩喝了一勺南瓜肉汤问道。
平日里他都不会在这些平民或者说贫民家里吃饭,他深深地知道,在这些穷人家里,每一粒粮食都是要精打细算的,琼恩不想给他们增加负担。
更何况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样的小子亨特有三个,现在还多了一个需要补充营养的老婆,他压力山大。
但是今天不怎的,老亨特坚持要自己留下来吃饭,以至于坚持到了全家人一起上阵的程度,这才让琼恩破了一回例。
“还没有呢,不如琼恩大人你给取一个吧?”
琼恩看了一眼他的女儿,小家伙总是皱着眉头,不由得让他想起凯特琳。
“不如就叫她凯瑟琳吧。”
“好好好,谢谢琼恩大人。”老亨特喜笑颜开,似乎对于琼恩给起的名字十分满意。
饭桌上又陷入了沉默,过了好一会儿,亨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开口问道
“听说琼恩大人您就要去君临了是吗?”
“对的,我的父亲要去君临作首相了,我去照顾妹妹们。”
琼恩边喝边回答,这南瓜汤里面似乎放了盐的,看来亨特肯定有事情。
“大人,如果您一定要去的话能不能把他们两个带上给您做个随从。”
亨特指了指自己的大儿子戈伦和二儿子吉姆。
琼恩深知此去君临是十分凶险的,奈德把脑袋都丢了能不凶险吗?所以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
“大人,您看,您救了特莱沙她们母子的性命,我们相当于欠了您两条人命。”
琼恩愣了一下,什么意思,看样子他们似乎知道君临是一个龙潭虎穴的样子。
但是不应该啊,琼恩打量了一下亨特还是那个老实的猎户啊。
“大人,我的嘴笨,你知道吗?大家都说史塔克家的男人去了南方不会有好结果...”
‘原来是这样。’
琼恩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奈德的父兄都死在了君临,所以对于史塔克家来说君临就是一个不祥之地。
“这不一样,那时候是疯王在位,现在的国王是史塔克大人的好兄弟,不会发生那样的情况。”
琼恩安慰道,劳勃的确不会,但是想现在君临的情况实在是太复杂了。
“大人求您了,就把他们两个带上,您不用管他们吃住,只要带上他们就行。”
琼恩叹了一口气,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古人诚不我欺。
他又想了想,自己去了君临确实没有人手可用,原本奈德去君临的时候只带了三五十个人,这次自己通过凯特琳让他多带了几十个人,但也依旧不够用。
并且如果这次自己失败的话,罗伯肯定还是要征兵,亨特家距离临冬城那么近到时候肯定跑不了,如果后面的一系列事情仍然发生,那他们家依旧不会好过。
“好吧,我们明天中午启程,你们俩就在城东门等我。”
见琼恩松了口,亨特便放松了下来。
回到临冬城之后他在一次确定了刺客的位置,准备到时候杀一个回马枪。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经过彻夜的准备,队伍已经整装待发,凯特琳站在城门口送别自己的丈夫还有女儿们。
两个人甚是一番你侬我侬依依不舍,一旁的劳勃有些羡慕,想到自己如果和莱安娜结婚的话,应该也是这样的吧。
罗伯作为家中的长子,
则开始摆出自己作为大哥的样子,提醒二丫不要调皮,珊莎他是放心的,最后再和琼恩拥别。
“照顾好妹妹们。”
至于席恩则站在一旁,双手抱胸看着他们。
琼恩走到席恩跟前,耳语了一句,便去给凯特琳叮嘱一些关于布兰用药的注意事宜。
“夫人,这几种草药尽可能用最新鲜的,现用现配。”
两个人的关系缓和了很多,自从琼恩忍无可忍把自己的佩剑扔到凯特琳的面前的时候他就开始反省自己,千错万错,孩子总归是没有错的。
“好的,帮我照看好妹妹们。”
...
从队伍的最前头开始动起来,一直到最后面,足足用了十分钟,在临冬城盘桓了数日的队伍终于再次开动,估计大半个月以后才能回到君临。
二丫和珊莎从小在临冬城长大,没有出过远门,这次远行她们十分激动,一个是激动于旅途,一个则是激动于自己日后就要嫁给心中的王子。
总之两个人一晚上都没有睡好,所以队伍开拔不久,两个丫头竟然齐齐睡去。
很快就到了下午,琼恩算了算时间感觉差不多了,就找到二丫
“阿瑞亚,我有个东西忘记带了,要回去一趟,大概明天早上就会赶上来,到时候父亲问起来你不要告诉他就行。”
“哈哈,琼恩不可真粗心,是谁在出发之前还提醒我不要忘记要带的东西来着。”
琼恩笑了笑揉揉他的小脑袋便打马离开了队伍。
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在太阳落山之前琼恩便到了临冬城的东门,亨特俩兄弟正在等他。
“准备绳子了吗?”
戈伦拿出一条四五米长的麻绳
“这是我父亲捆野猪用的,听说您要用就让我们带过来了。”
“好的,你们先去狼林等我,我一会儿就过去。”
琼恩非常低调的回到城里,径直去往马棚。
根据他对于原著的记忆,罗伯曾经说过刺客那段时间一直在马棚,他想着应该很容易就找见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临冬城很大,马棚也不止一个,另外每到冬天,就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在马棚里取暖。
他们主动承担起马夫的工作,只为了一个栖身之所,马夫也乐得轻松。
所以临冬城的马棚里每年都会有一百多个流浪汉居住。
而琼恩寻找刺客的方法就是他们对于食物的态度。
琼恩会故意在牵马的时候掉落一两块干粮或者饼干并且踩上一脚,捡起来吃的那就应该没问题,无动于衷的那就值得怀疑。
因为原著中罗伯还发现了刺客的钱袋子,有钱花的人不应该会缺少食物。
他来到自己确定的目标跟前,那是一个有些偏矮的瘦弱男子,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嘿!”
作为一个刺客五感自然是敏锐地,不过他还是装作茫然的样子抬起头。
琼恩甩给他一个小布囊。
“打开它。”
那人照做了,毕竟从一般的情况来看,一个轻飘飘的小布囊不像是会有危险的样子。
但是他一打开,一股粉末被他吸入鼻腔,两个呼吸之后就晕了过去,哪怕是他想要咬开藏在嘴里的毒丸也来不及。
琼恩从马上跳下来,把他搬开,在他身后的墙洞里发现了一个土褐色的小布袋,里面装了一把匕首和一些钱币。
“就是他了没跑。”
琼恩又把匕首拿出来端详了一下,匕首的把手上镶嵌着宝石,匕首的刃部则是通体漆黑的龙骨。
他拿着匕首在墙上一划,果然和传说的一样,龙骨不仅很轻而且坚韧。
“这东西也太显眼了,谁会那这玩意儿作为刺杀的凶器,凯特琳和奈德怎么就相信了小指头的鬼话。”
看来贵族们整天背诵各个家族的族徽和族语对于他们的思辨能力一点好处也没有。
琼恩一边在心里悱腑,一边将刺客装进自己提前准备好的麻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