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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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阵西风卷着地面的小砂砾在尘土中滚动,平日里人来人往的客舍,此刻只有一个家丁和一个仆从立于门口。受到周昌委托的郑言,站在客舍外足有半柱香的功夫,心一横,抬腿便要迈进大门。
“先生来了!我家小姐正准备差我去请您过来一叙呢。”还没迈入客舍大门,孟姬身边的丫鬟翘儿便笑意盈盈地迎了上来。
? “先生?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这样称呼自己。”郑言心中暗忖:“看来这一百金还没到手,称呼就已经变得富贵了。”随后,跟着翘儿来到孟姬房间门口。
此刻孟姬屋内,一鼎热乎乎的逢泽黄羊肉正冒着热气,肥美的烧鸡和塞外难得一见的果蔬均已摆在了案几之上。见郑言这么快便来到,主座上的人露出了两分愕然,随即转头看向翘儿。
“我刚出去,便看到先生站在门外,正好请上来了。”翘儿侧身回复到。
闻言,孟姬嘴唇一抿,似若有所思,同时抬手示意郑言落座。如同白玉的皓腕从长袖中滑出,缓缓拎起茶匙,给郑言盛了一碗茶。
“这桐柏茶乃我家在楚国的庄园所产,有专人看管照顾,一年产量不过几十斤,为上呈王室的御用之物。茶羹清冽,入口回甘......”
正当孟姬款款而谈茶道时,下位的郑言已将一块羊肉放进嘴里大嚼起来,随后将鼎内的羊肉汤倒入黍米饭中,大口往嘴里扒拉。还扯下一支鸡腿,吃两口饭便用嘴撕下一块鸡肉。
出身富贵的孟姬这辈子哪里见过这个阵势,一时间准备好的腹稿竟然不知从何说起,半晌过后,看郑言节奏逐渐变慢,想必已经吃饱,孟姬才轻声问道:“先生…很饿么?”
“也还好,不过答应了一个……人”说到“人”字,郑言顿了一下,谁知道它算不算人:“如果有机会吃到好东西,先吃饱了再说。”
?“您这位朋友也是有趣的紧,谈完事情以后再吃也等不急么?”
“上次偶遇猛虎,小姐已经说要良驹相送,今日又是一桌佳肴,想必是有事吩咐。如果等到谈完,小姐的事办不了,再吃就有点丢人了。”郑言摸着肚子说道。
看郑言,孟姬先前努力模仿的父亲谈判时从容不迫、沉稳从容大气的样子,差点就绷不住了。强按住这不该有的笑意,孟姬正了神色:“公子若应我所请之事,不说大富大贵,此生可顿顿如此。”
“小姐请讲。”郑言用衣袖擦了擦嘴,端坐于岸后。
“送我回邯郸,一百金,如何?”
“哈哈,还真是巧的很,这是在下今天接到的第二个百金所托。”
“那第一个是?”
“让你,回不了邯郸。”说话间,郑言注意到孟姬握碗的手不由重了几分,泛白的指节让他想到了面对猛虎时的马车窗沿,只不过此刻,自己则变成了那取人性命的猛虎。
“那先生你说,这邯郸,我是回得去,还是回不去?”孟姬抿了一口温热的茶羹,缓缓地放下陶碗。须臾间,座上的人又变回了周昌在大宅门口相迎的高门贵女,尊贵不可侵犯,眼神凛凛地盯着郑言。
“那就要看那位交待我好好吃饭的朋友,昨晚有没有骗我了。”闻言,郑言抬头直视对方,心中不由得钦佩起对方在如此困境时的临危不乱:“还请小姐,把门口那个家丁唤过来。”
“唤何奇上来。”一旁服侍的翘儿领命下楼,
不一会儿,一个面容瘦削的家丁带着一脸的惶恐地进了屋。
在郑言的示意下,孟姬吩咐翘儿离开房间并关好了房门。郑言起身离席,指着何奇问道:“小姐,你可曾指使他去探查我的住处?”
闻言,孟姬微露惊愕,一旁的何奇则神色慌张,额上沁出了一丝丝细密的汗珠。未等二人开口,眼前便是一阵寒光掠过,郑言手中的短剑,划开了何奇的咽喉。郑言将对方的头被摁在了那半碗没有吃完的黍米饭里,鲜血溢到了案几之上,人渐渐的没有了挣扎。
“这何奇,可是我家的家生奴才,他居然背着我在外面有别的勾当?”饶是沉稳的孟姬,面对这突发情形,手中握着的陶碗还是不可察觉的微微晃动。
“如此,我便有答案了。”话音刚落,郑言忽的起身,一把将孟姬按倒在地,抬手将利刃向她腹部送去。
还来不及惊呼,孟姬的嘴便被郑言牢牢捂住。正当孟姬害怕地闭紧了眼睛,准备面对接下来的杀戮时,猛然发现意料中的疼痛并未从腹部传来,不过案几上的血污已经染脏了衣裙。
“把那个丫鬟叫进来。”郑言低声在孟姬耳边说道。
看对方点点头,郑言缓缓放开了捂着孟姬嘴巴的左手,但右手的短剑依旧抵着她的腹部。
“翘儿!”孟姬的声音里带着急切。
听到呼唤的婢女赶紧推门而入,此刻的郑言手举利刃,鲜红的血液正从剑头滴下,而孟姬则浑身是血的躺在案几之上。眼前的画面不由引得翘儿一阵惊呼,须臾间,郑言似乎刚发现来人,提剑向她奔来。
惊魂未定的翘儿连忙摆手:“壮士,自己人,自己人!”
话音未散,被拧断了脖子气绝身亡的翘儿,倒在了孟姬的面前。
“如果想听解释,路上有的是时间,小姐百金去邯郸的任务,我接下了。”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孟姬起身看了一眼翘儿的尸首,轻轻摇头:“究竟谁才是你的自己人?”
“你先和这个丫鬟对调衣物。”闻言,孟姬心领神会,赶紧将翘儿身上的外衫脱下,穿到自己身上。
郑言也开始与死了的何奇对调衣物:“对了,桌上那半只鸡,你赶紧能吃多少吃多少。”
“我已经吃饱了。”孟姬不解。
“一旦出城,我们就要跑到力竭为止。吃了这半只烧鸡,活命的机会便大了几分。”郑言一边说着,一边继续麻利地往自己身上套何奇的衣物。
待郑言换好衣服,威风凛凛的豪门贵小姐,正穿着丫鬟的衣服,蹲在地上拼命往嘴里塞烧鸡。
“走!”郑言将案几的油灯举起:“高兄弟莫怪,这大好的客舍,我也舍不得。”说罢,将房内容易起火的地方尽数点燃,一时间火势便席卷了客舍。
客舍火势逐渐被众人发现,在街坊大呼“救火”之时,郑言抓着孟姬的手穿过走道来到厨房。只见他从水缸中盛出一勺水,泼在已经燃起的柴火和草料上,一时间浓烟四起,呛得人不停地咳嗽。二人在浓烟中从窗口爬出,借着救火的混乱人群,离开了客舍。
此刻,街道上的人群都被客舍的火势所吸引,比平日里冷清了几分。一个家丁和一个丫鬟模样的人站在拐角处,警惕着盯着周围的动静。一阵哭嚎声由远及近地传来:“快点呀,抬水去呀,天呀,这下完蛋了。”高誉衣衫不整地跑到了客舍门前,看着熊熊火势,又满嘴:“这下死定了,完蛋了。”朝周昌家大宅的方向跑去。
周昌面色暗红,双手握拳,青筋暴起的站在大厅里。被掀翻的桌子周围是散乱器皿。主座上的人双手交握,戴着暗红玛瑙金环戒指的食指敲击着手背,冷笑道:“这就是你的万无一失?你凭什么说这两具烧焦尸首里的女尸就是孟姬?就这你也敢差人送信说事情办好了?”
说话间,红玛瑙戒指踱步来到了周昌身边:“依我看,这尸首八成就是孟姬身边的那个丫鬟。此刻,孟姬怕是快马飞奔回邯郸了。她要是回去了,贵人这盘棋前面都白下了,你到时候...”
“不用你提醒我!”周昌发泄般的大吼:“我早已交代了城门守卫,不管活下来的是丫鬟还是孟姬,今晚都出不了城,挖地三尺,我也能给你把她从高柳揪出来。”
“高柳这小城找两个人不难,若今夜寻不着又当如何?”红宝石戒指依旧不依不饶道。
“天一亮我便差人快马去追。就算他们混出了城,也不可能有快马,让他们先走一晚也不妨事。”周昌似乎又安慰自己说道:“不会的,我吩咐了城门,动手之后,除了我的令牌,一只虫子都不可能从高柳出去。”
“我们还在等什么?赶紧出城啊!”孟姬不解地问。
“我问你,周昌要杀你,若失败让你逃回邯郸,他当如何?”
“他必定再无活路。”孟姬愤愤地说。
“既然他把性命都压上了,不会在城门再设一道埋伏,以保万无一失?”
“那我们怎么办?”听到无法出城,孟姬有些着急:“此刻周昌应该觉得,屋内的是你我才对。”
“以周昌的行事,怕是很难骗过他。若屋内是你我二人,那丫鬟和家丁在哪?”郑言顿了顿:“但是以我对周昌的了解,若找家丁和丫鬟需要两日,他绝不敢将孟姬已死的消息扣两日。”
“那你是打算我们趁着…”
“如果我估计的没错,你死了这条消息现在就应该送出城去。至于真假,可以等消息在路上时慢慢确认。如若抓到了我们,假消息也就变成了真消息。我们现在就要在这里等送消息的朋友,让他将消息和我们一起送出去。”
谈话间,一人匆匆从周昌大宅离开,隐在暗处的郑言戏谑到:“看来,送消息的是这位力敌四名匈奴人的勇士了。”
“如此大张旗鼓,就派了这么个玩意儿?”
此刻高誉心头滴血,本以为贵人伺候的好,赏钱多多。未料到一把大火,家父留下的产业没了一处。周昌更是火上浇油,这会差他出城。为了能够连夜出城,还将贴身的令牌给了他,说是比他的客舍重要千倍万倍。高誉心中不悦又不敢拒绝,骂骂咧咧往城门方向走去,突然脑后被棍棒一记重击,眼前一黑,没了知觉。
城南大门,满脸乌黑的车夫手持周昌令牌,守卫简单地查看了车内的情况,见只有一个藤框和一个箱子,加上周昌的令牌,连忙开门放行。城门大开后,马车向南疾驰,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视线里。
身后的高柳邑,几乎所有人都得到了一条消息:小霸王周昌一个叫郑言的手下,鬼迷心窍勾结丫鬟将来自邯郸城的贵人杀死在客舍。此刻二人正藏匿于高柳城内,无论何人,寻着便赏十金,生死勿论。一时间整个高柳城都炸开了锅,各条街道小巷都是身怀兵刃,想淘金暴富的身影。?
后脑隐隐有疼痛传来,恍惚间高誉想要伸手去摸,惊觉自己双手无法动弹,连忙睁开了眼。此刻的自己,被绑在了城外的一棵树上,眼前是郑言满脸笑意的那张脸,身边还跟了一个俊俏的小丫鬟。?
“你这个小王八羔子,你放开我,等我回去,老子…”丫鬟随着他的叫骂,眼神凌厉又带着万般不屑的看着他。
“你这贱婢,知道大爷我…”高誉这才注意到了丫鬟,刚骂两句,突然如同五雷轰顶一般呆在当场,无法接受自己刚刚骂了连周昌都不敢正眼打量的孟家大小姐是贱婢这个事实。
“等等!”高誉的脑子突然开窍:“既然方才大宅里周昌说郑言杀了孟姬,而此刻他们又在一起,如此,起码可以确定周昌和他俩翻脸了。”
想到周昌平日在高柳的势力,又考虑到孟家再富,也不过是远在邯郸王都的富商。现在孟姬身穿丫鬟服饰,必然是怕了周昌,打算逃出高柳。
“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想到这,高誉心中有了底气,抬头与孟姬对视,伸长了脖子,大有一副骂就骂了,你能把我怎样的架势。
孟姬笑了,这笑让高誉感觉不出一丝和气,反倒心里发毛。她缓缓就着一块大石坐了下来。对高誉轻声道:“你是觉得周昌家在这高柳经营了几十年,人人惧怕三分,我孟家无非是个生意人。你有周昌罩着,用不着怕我对吗?”
被一下说中心意,高誉一时无语。只见孟姬缓缓道来:“我看你平时话这么多,今天我就陪你多说一会,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三十年前,我们孟家还没有现在这般富贵。押解货物到邯郸的路上,遇到了个比你强百倍的混人,劫掠了孟家的一车货物,还出手打伤了我二叔的腿。得知是孟家的财物后,非但不还,还放出话去,说自己给干的就是这刀头舔血的营生,从未怕过商贾。那蛮横无理的模样,和你现在真是一模一样。”
“后来呢?”血气之勇一过,再想到当初自己的主人周昌在孟姬面前伏低做小的样子,高誉不由又虚了起来。
“后来?”孟姬拍了拍高誉的脸:“后来周边几十城的人都知道,用他的肉可以来孟家换十倍重的黄金。不过有个条件,只要活切下来的,换句话说,可以割他的肉,但他死了就不给钱了…”孟姬打量着高誉略肥硕的身体,那仔细的神情像极了给骡马估价的域外商人。
高誉听完后,脊梁寒气顿生,胃里一阵痉挛欲吐。耳边孟姬的平静轻柔的声音却偏偏不肯停下:“据说才第二天,他就被自己一众手下按在地上。他们为他专门做了个笼子。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就有一条,不吃完就被打的血肉模糊。终于在大家的努力下,短短几个月他比往日胖了一倍。有一天他再也不能长胖之后,他的小弟们就每个月从孟家换走了两斤黄金。一直换了大半年。直到那杀猪的屠户一时失手。你看这人啊,三百斤黄金,没有不死的,你说呢?”
“如今孟家在我爹爹的手里,可不是当年那点光景,我也不是孟家一个普通的侄儿,至于你嘛……就冲你敢瞪着我,来的路上自称高柳第一勇士想必不假。我这个人,别的不怎么行,就是记性特别好。”此刻的孟姬轻快的语气,仿佛就像在和闺中密友讨论城中哪家茶肆的点心好吃:“往前半日便有孟家与邯郸联络的地方,周昌再快也不可能半日内抓住我俩。我让暗桩传消息去邯郸杀周昌。至于你,如果我回不去,便连你一起杀。到时候,我就就要试试你的股间能割下几斤肉来。用你的猪脑子好好想想,你是盼着我安全回去呢,还是要好好当周昌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