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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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护送公主回到阿尔道夫之后,皇帝立即召见了他,并有首相丹尼尔·罗伯特大人作陪。首相通报了几个不幸的消息:第一,讨伐瑞克公爵的军队在渡口被击败。第二,奥古斯特公爵改换了阵营。第三,数量不明的东方人也加入了战争。
东方人?前两个消息再坏也没这个让里昂头疼,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东方只跟丝绸和瓷器挂钩了,可能还卖些味道古怪要泡着沸水喝的“树叶”(绝大多数帝国公民并不喝茶)。至于那边到底有个什么样的国家,以及具体在哪里,别说他了,全阿尔道夫也没几个人知道。
好在陛下之所以要见他不是为了考这个半文盲地理知识的,皇帝有更加光荣且艰巨的任务要托付给屠龙勇者。
奥古斯特公爵的背叛给了皇家沉重一击,相比之下渡口战败和骑士统帅被俘都不算什么了,既然贵为公爵都能背叛,那又何况别人?
帝国只有三大公爵,如今去了两个,剩下的那位还是个男巫,着实上不得台面。为了避免由此在国内显贵家族里引发连锁反应,皇帝必须打出手里这张牌——死而复生的屠龙勇者。
虽然教会至今没有正式确认,但民间已经默认里昂是大地之母亲手复活的,想来也是,除了神祇,谁又会有这般伟力。
泰拉既然复活了里昂,那便是认同他,是有神眷的。而如今神眷之人和皇室站在一起,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
必须指出,皇帝在这场谈话中的绝大部分时候都惜字如金,罗伯特首相才是那个侃侃而谈的人。但就算是当了传声筒的首相,也没鲁莽到将里昂和大地之母直接联系起来,只是谨慎地声称“很多市民都这样认为”。
借普通百姓的名义给他戴高帽,利用他的名声争取人心,同时不亲口承认,免得和教会起冲突,并规避了以后他万一真干出什么异端邪行,皇室要背锅的风险。皇帝和首相打的主意里昂心知肚明,偏偏又生不起气来。
谁叫他也做贼心虚,对吧?
关于前些天早晨,藏在被子里的那颗被咬过的心脏……
虽然不想承认,可是看看床上被弄成这样,再加上染血的手,案犯是谁不言自明。
……我到底杀了谁?
为什么还要啃一口?
我吃了别人的心脏?!
……!!
在启程回国前,他旁敲侧击问过叶莲娜城里有没有人失踪?忙着重整防御的千金小姐哪有时间回答这种问题,敷衍了事说了句“以后会去查查”。
不甘心的他又去找兰斯洛特“聊天”,结果是鸡同鸭讲,反而得到了一个不算警告的警告。这位不苟言笑的禁军骑士强烈建议里昂,公主不是普通女人,还是保持距离为妙。
鉴于没人能给出答案,里昂只能任由自己在回来的路上被负罪感反复折磨,并在每天晚上入睡时,必须把一只手绑在行军床上才敢合眼。
我都控制不住自己,而你们竟然要我指挥一支军队。
里昂是个诚实的男人,还很勇敢,这属于废话,敢挑战巨龙的男人能没种吗?所以他果断拒绝了陛下,虽然理由用得是“从来没指挥过军队”这种表面文章。
何况他说的也没错,当初成名靠得是杀龙,论起指挥经验是连一只蟑螂都没尝试控制过。
首相听到他的说辞皱起了眉头,一副“你真不识抬举”的表情,倒是皇帝忍不住笑了起来。看到陛下的从容镇定,里昂知道惨了,
完全落到了别人的算计里。结果也是如此,陛下表示并不需要他指挥一兵一卒,赫赫有名的十三军团已经被从边境调回,这是一支镇压过绿皮叛乱的威武之师,从军团长到士兵都身经百战。
“伍德先生,我向你保证,就是放一只猫在那里也能打赢。”首相唯恐里昂听不懂,多此一举的补充着实伤人自尊。
见里昂露出了被冒犯的神色,皇帝止住了还想继续画蛇添足的首相,亲自上阵说服勇者。
皇帝陛下需要里昂·伍德去做的,就是跟随军团一起行动,务必盔明甲亮站到明处,以确保被沿途赶来汇合的大小贵族和他们的农夫私兵看个清楚明白。闲着没事了可以给大家鼓鼓劲,参加参加军营宴会,也许领导“一两次冲锋”。
等叛乱平定,赏赐和荣誉都会优先给他,不管是不是名义上的指挥。陛下甚至考虑在瑞克公爵的领地上划出那么一块来,给爵位仅仅只是“骑士”的里昂当做世袭封地,真够大方的。
一国之主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容不得人拒绝了。
……只希望我别到时候把军团长大人的脑袋给拧下来。里昂举起酒杯猛灌了一口,把思想从皇帝陛下的私人办公室抽离,回到了“猪和哨声”,重新与公主殿下同在。他瞅了眼维多利亚,看得出来后者在自己沉默不语的这段时间里也过得相当开心,一直咧着嘴傻笑,明显是喝了不少,已经发展到了站起来举杯祝酒馆里所有人长命百岁的地步。
公主殿下的玉音岂敢不受?旁边酒桌上的“顾客”纷纷举杯起立。更有甚者,其中几个白痴竟然想要跪下,还好被人及时架住,才让这场戏能继续演下去。
一场角色扮演以维多利亚喝到伶仃大醉告终,兰斯洛特垮着脸目送瑞吉娜把公主扶上马车。这位禁卫骑士心情想必是遭透了,只跟里昂和弗林特点了个头,就骑上马护送车架去也。-
禁卫骑士扬长而去,留下两位老友大眼瞪小眼,在见到弗林特之前,里昂总以为自己有很多话要跟对方说。可现在真面对面了,即使街上空无一人,头顶星光灿烂,他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早点休息吧,小子。”矮人摸出了烟斗,没急于叼上嘴而是先伸过手拍他的腰,由于双方的身高差距,这可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拍肩膀。
弗林特说完便走了,留给里昂一个矮壮敦实的背影。身为能活几百年的长寿种族,又加上矮人顽石般的性格,即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会憋着。
等老友沉重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在街道尽头,里昂才迈开腿,也走了跟弗林特相同的方向。他倒不是突然想起了要说什么,而是因为那个方向有一座教堂,从酒馆这里就能看见教堂如长矛般锐利的尖顶。
像都城这种太平地方,教堂入夜都不会上锁。里昂推门而入,找了张挨着讲台的长凳坐下。时间已经很晚了,没有祈祷的信众,只有孤零零一根蜡烛粘在讲台上,昏暗的光被穿堂凉风吹得左右摇摆,让里昂连自己的手心都很难看清楚。不过挂在讲台后的圣母像有透过玻璃窗的月光单独关照,算是点明了教堂的中心所在。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就这么干坐着,眼睛望着圣母像发呆。礼拜堂里只有他一人,守夜的修士不知去哪儿偷懒了,过分的寂静成了最好的催眠曲,比喝下肚的麦酒更快使人进入梦乡。
屠龙勇者倒在教堂的长椅上,就这么昏睡了过去,像个城里普普通通的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