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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爱情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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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大三认识程艺的,当时我是计算机社社长,新学期社团招新,她第一个来申请入社。协会里的人很多都是本专业或者与专业相关的,但她是文学系,我们一行人挺好奇她的动机。”

回忆时,男人眼里呷着笑,声音也越发轻柔:“我们社团人不多,但是有个入社小考,程艺考了第二名。”

“她性格外向,很快就和社团里的人熟悉了,理论知识也掌握得挺不错的,但是实际技能操作上偏弱点,通常她会请教社里其他人或者我。”

“有天晚上,她对我说明了她入社原因。”迟骋引顿了下,“她说她是为了我,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对以前的她毫无印象。”

“她注意到我是因为上学期她代朋友上了节计算机选修课。”

“知道我是计算机社社长后,暑假她报了个信息技术培训班才鼓起勇气到我们社报名,后来相处时间长,我俩就在一起了。”

听完,洛呦呦突然明白四年前的她同途殊归的原因了。

他的前女友为了和他比肩而立,一步一步努力靠近他,而迟骋引从她最开始入社那天,被她的跨界举动吸引。

好奇是一段感情萌芽的首要因素。

四年前,她从洛忻那儿得到迟骋引的联系方式后,就把她的所有摆在了他面前。

就像一份人生说明书,上面的每个字都述说着她前二十年的性格爱好,个人生平经历等等。

那时的迟骋引是在被动地认识她。

两个人之间如果只有一个人奋力直追,是行不通的。

喜欢的人用来吸引的,不是自我感动的主动奉献,看来四年前的那场主动追求,从一开始就注定她就输了。

“毕业后她留在华市,我去了英国,我们把生活想得太简单,学业生活以及时差问题,一直聚少离多。”

“她很依赖我,也向我抱怨过很多次,叔叔阿姨本就不太赞成她和我在一起,暗地里安排她去相亲。”

“知道这件事后,我们闹了矛盾,下午她和我闹分手,就是那天她便赌气跑去相亲,那个相亲对象各方面都很不错,对她也很好,之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迟骋引一口气喝完了剩下的半罐。

洛呦呦开了第二罐递给他,也给她自己开了罐新的:“你回去看过她吗?”

“嗯。”

洛呦呦试着问:“上次听秦杭说她快结婚了。”

眼下的泪痣在男人云淡风轻的脸上没什么动作:“她已经结婚了,上周的婚礼,也就是你醉酒那天。”

“你去了?”啤酒的苦一点一点侵蚀着说话人的心。

“没去。”

口中的啤酒还是那么闷苦,洛呦呦说:“但听三金说,你那天在华市。”

男人也不否认:“是,我合伙人接了个大单,需要我过去把关,合同签订后,我便飞回来了。”

那时刚下飞机,他便接到王乐琪的电话。

“骋引哥,你今天回来吗?我哥的同学来看叔叔,等会打算去新开的那家会所玩。”

“初中的还是高中的?”

王乐琪看了看沙发上聊天的人们,她也只认识一两个:“好像都有。”

“你让秦杭接电话。”

待手机转到秦杭手里,迟骋引才问:“秦杭,都有哪些人?”

“主要是班长带的高中朋友来的,你也认识几个,不是说今天不回来吗?”

“改签,刚出机场,”男人不自然地咳嗽了声,“我认为你可以再多请一些人。”

“也是,人多才热闹嘛,好不容易老头子自费让我出去逍遥,我得抓住机会。”

秦杭翻着通讯录,看到洛忻和洛呦呦紧挨的两个名字,“那我等会看看三金有空吗,叫他喊几个初中的过来。”

“好,我先回家一趟。”

从机场风尘仆仆赶回家的男人匆匆收拾好后,又接到王乐琪的电话:“骋引哥,你等会开车吗?我哥他们的车已经坐满了,而且等会他还要去接洛忻哥,可以捎上我吗?”

“好,那我在院子等你。”

挂了电话,迟骋引又打给洛忻:“三金,你都叫了谁来?”

“叫了班长他们,秦杭突然通知,好多人都说没空。”

男人眼皮跳了下:“洛呦呦呢?”

洛忻皱眉,奇怪地看了眼通话界面上的备注,确认是迟骋引后,才道:“她又不认识秦杭的高中同学,不会来的。”

秦杭在旁边嚷嚷:“给同桌打电话,三金,你肯定有办法让她来的。”

于是那天洛呦呦就这样被骗去了英利会所。

还不知内情的女人啜了口啤酒,一股微凉的冷意顺着嗓子眼往心里灌:“那你现在……”

迟骋引轻松打断她的话:“从当事人变成了旁观者,就像你说的,圆梦了,无论过程或结局有没有遗憾或后悔,那就是我们所必须要经历的青春。”

“还是那句话,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洛呦呦高高举起啤酒,“干杯,祝我们青春圆梦,看来今年也是你的圆梦年。”

迟骋引同她碰了碰杯:“一口闷?”

“感情深?”

俩人对视而笑,仰头饮尽手里的啤酒。

“你说的,和我一醉方休,可别先倒了。”男人递过一听新的啤酒,顺带开了罐。

“不会的,你放心,我一定会舍命陪君子。”

“说说你,近几年怎么样?”

洛呦呦方才喝得急,强撑着有些眩晕的脑袋,说得潇洒:“你说哪方面?感情方面的话就是八个字形容,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生活的话,得过且过,众志成城奔赴小康。工作的话,在党的领导下,做一个对得起学生对得起自己的老师。”

他学着她举起啤酒,碰了下她手里的啤酒罐:“洛老师,以后你在党的领导下升官发财了,可别忘了我。”

洛呦呦的酒品还算好,只是一醉便喜欢呵呵地傻笑,而且还会变成十足的话痨。

她知道自己的意识是清醒的,也知道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要是放着平时她这个沉默的性子,该说的不该说的她都会闷在心里不说。

可现在醉了就是不一样,该说的她一字不漏地都要吐出来,主要是她的大脑已经管不了嘴。

“怎么会?忘掉谁,也不会忘掉你。”

男人的瞳眸和着泪痣饱含温情地看着说话人,后者适时撤开眼:“迟总,以后多多关照,到时候发达了别忘了我。”

“好说,洛老师。”

洛呦呦忽然歪歪扭扭地站起身来,拖着步子向前方走去,迟骋引急忙放下啤酒,虚扶着她。

山下车影流动,每辆车都无比绚丽地向最终的目的地奔去,即使沿途的风景再美,也不带任何一点留恋,绝尘而去。

“迟骋引,你看这些车跑得多么快啊,仿佛每辆车里的人都要归去一个幸福的家。”

身旁的人轻轻嗯了声,洛呦呦又开始傻笑起来:“真好,每个人都会驶向自己的幸福终点站,你说是吗?”

“是的。”

女人举起啤酒,敬飞驰而去的车辆,声音微不足道:“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像你们一样,结束完忙碌的工作便能立即驶向爱的人身边。”

可她的声音即使再小,此时此地只有他们两个人,话语一字不落地入了迟骋引的耳朵,后者目视着说话人,想要开口,衣袖却被抓住。

“迟……骋……引,我感觉我有点醉了。”

男人哭笑不得,扶她坐到长椅上:“你不是有点醉了,你是真的醉了。”

洛呦呦控制不了自己的意识,她盯着他开始笑。

笑是会传染的,看到他跟着笑,她倏地垮下脸不笑了,只伸出手戳了戳他的酒窝。

“我也有诶,可是只有左边这一个,我小学时就在想,是不是我要找一个右脸有酒窝的人,这样我和他就是天生一对了。”

“洛呦呦,看不出你这么早熟。”

“早熟?”喝醉的人不肯被冠以这个词语,拉住他的衣袖,“我哪里早熟?哪里早熟?你说你说嘛。”

眼前人略带撒娇的憨态,让迟骋引语气一软:“你喝醉了便是这样,看起来更傻了。”

“你才傻,你才傻,迟骋引你才傻!”

洛呦呦嘟着嘴鼓起脸蛋不服气,使劲拽着他的衣袖摇晃。

男人双手投降:“好好好,你不傻你不傻,我才是最傻的。”

洛呦呦听了,鼻尖一酸掉了几滴泪,刚抬手打算擦拭的时候,惊觉发现迟骋引已经看到了,索性放下手转过脸不看他,继续装傻卖笑,岔开话题。

“迟总,看在今天你我酒友的份上,到时候我买你家的东西时你说你是不是得给我打个折?今天你可得立下口头字据,日后即使我们不是酒友了,我也好有个凭据。”

“没问题,你把小票收好,我到时候统一给你报账。”

泪水浸湿过的眼睛此刻正闪着狡黠的光,洛呦呦又道:“当你的朋友真好!真想再认识几个这样的朋友,比如家里做房地产或者卖车的,就那个卖路虎的李总,要不给我引荐引荐?”

迟骋引在她眼前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等你把酒量练好,我带你去认识那几位你觉得真好的朋友,包括李总。”

“那还是算了,”女人皱眉嘟起嘴,就像个小孩子赌气一般,“用酒结交朋友,那是酒肉朋友,我还是抱紧你的大腿吧。”

迟骋引饮了口酒:“我们俩这样,不是酒肉朋友?”

洛呦呦摇了摇头,比划着手,竟唱起了友谊天长地久。

“等我。”

迟骋引起身走向那个还未关门的店铺买了瓶热牛奶回来时,长椅上的人不见了,男人跑了两步,四处张望。

女人正蹲在车子旁边,脸埋在手臂里,整个身子颤动不已。

他走近,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呦呦?”

听到他的声音,洛呦呦缓缓抬起头,额角的头发早已被泪水浸湿,凌乱而放肆地贴在泪痕斑斑的脸上,本在眼眶里打着转的泪花因抬眼的动作,又顺着脸上未干的泪痕滚了下来。

迟骋引把热牛奶放在她手里:“刚刚买了牛奶,来,你趁热喝。”

洛呦呦保持蹲着的姿势,缩在宽大的衣服里喝牛奶。

收拾完地上的啤酒罐,男人见她还是一动不动,走近一瞧,原来她叼着根吸管睡着了,忍不住轻笑出了声。

耳畔温柔的笑声吸引得洛呦呦勉强睁开朦胧的双眼,也跟着嘿嘿笑起来,她这一咧嘴,吸管便从嘴里溜走。

面前的人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一把抓住差点掉落在地上的吸管。

“小老公,”洛呦呦把自己酡红的脸蛋贴上车门,左手还深情摩挲着车身,“我的小老公怎么能这么帅呢。”

“那请问这位把我小老婆叫成小老公的人,”迟骋引低笑凑近,轻弯的薄唇近乎贴上她的耳,“什么时候答应做我的大老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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