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德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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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和斯内普顺着德拉科的视线转头看过来,阿尔忒弥斯朝德拉科挥挥手,快步走过去。
“早上好,卢修斯叔叔。”阿尔忒弥斯笑着和卢修斯打招呼,“两年不见,我真的很想念您,不过您的风姿还是一如既往。”
“早上好,阿尔忒弥斯,我也很高兴在这里遇到你。”卢修斯对着阿尔忒弥斯轻轻点头,“如果你已经搬回英国了,我想我应该上门拜访。”
阿尔忒弥斯的父亲是个美国麻瓜的事情早就在她出生没多久的时候就传遍英国魔法界了,所有人认定普林斯家的小姐是被空有一张脸的美国佬蛊惑了,或者普林斯家被下了什么诅咒,导致他们家的两位小姐都喜欢上了麻瓜。
“是的,卢修斯叔叔。不过我想应该是我去拜访您才对。”
这时布鲁斯也走了过来,阿尔忒弥斯为他们相互介绍:“这是卢修斯·马尔福先生,马尔福家家主,英国巫师界首富。这是布鲁斯·韦恩,我的父亲,韦恩集团董事长,哥谭首富。”
卢修斯颇有些挑剔地打量了一番布鲁斯,这个早就闻名于英国巫师界,甚至他在英国麻瓜世界做生意时也屡屡听说的男人——布鲁斯长得非常英俊,钢蓝色的眼睛深情又清亮,风度翩翩,名贵衣料下包裹的躯体挺拔又充满力量,年过四十却看起来比他还要年轻,让人一点都不会对当年普林斯小姐的审美产生质疑:“你好,韦恩先生。这是我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德拉科,向别人打招呼。”
在需要社交的场合,德拉科还是很能撑得起场面的,尽管他不情不愿:“您好,韦恩先生。”
斯内普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了:“收起你们虚伪的嘴脸吧,这里可不是什么能你们像蜜蜂一样招摇炫耀的场合,别忘了来这里是要做什么的。”
卢修斯和布鲁斯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随后跟上拎着魔药工具的斯内普进了丽痕书店。
德拉科小小声和阿尔忒弥斯说话:“嘿,我看到斯内普教授拎着东西就知道一定是和你一起。你为什么没提前告诉我?”
阿尔忒弥斯懒洋洋的:“告诉你什么?”
“你应该提前写信和我说什么时候来!我们可以一起在对角巷买东西。能陪同马尔福是你的荣幸,而你甚至都没告诉我你回了英国!”
拜托,能不能不要像封建余孽一样说话啊?阿尔忒弥斯在心底翻了个大白眼。
她恶狠狠地说:“和我走在一起才是你的荣幸,德拉科。我不认为回到英国有什么可说的,就像我不认为和你一起来对角巷有什么用。”
“哈?你在说什么?我没用难道他就有用了吗?如果没有斯内普教授,你那个愚蠢的麻瓜父亲能做什么?待在破釜酒吧外面走来走去吗?”
“闭嘴,马尔福。你应该保持你的教养。以及,我父亲不是麻瓜,他刚刚在奥利凡德的魔杖店得到了自己的魔杖!”
“什么?!奥利凡德老糊涂了吗!他做的魔杖是不是坏了!”德拉科大惊小怪地大叫出声。
阿尔忒弥斯急忙往前看了一眼,见其他人没有注意到他们才松了一口气,终于忍无可忍用力在德拉科手臂上拍了一下:“闭嘴!你是曼德拉草吗?你的脑子才坏掉了!”
德拉科咽下到嘴的痛呼,委委屈屈抱住自己的胳膊。虽然他没有提前预习草药学不知道曼德拉草是什么,但不用想也知道阿尔忒弥斯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他急促呼吸了几下,最终毫无威慑力地、凶巴巴地说:“我要告诉我爸爸!”
“你只会这一句是吗?你尽管去告诉他,我还要谢谢你为我找卢修斯叔叔提供了一个理由。”阿尔忒弥斯冲德拉科扯开嘴角笑了一下,甩开他走到卢修斯和布鲁斯中间。
德拉科愤愤地看着他毫不知情的父亲堪称柔和地对阿尔忒弥斯笑。
阿尔忒弥斯,她没有自己的父亲吗!
在阿尔忒弥斯四五岁的时候,普林斯小姐就开始带着她参加各个家族的宴会了,她和德拉科就相识于德拉科五岁的生日宴会上。
当天收到邀请的无一不是有权有势的纯血家族,普林斯家在其中也算是显眼,所有人都对于普林斯小姐和美国佬生下的孩子感到好奇。当普林斯小姐介绍自己的孩子叫“阿尔忒弥斯·韦恩”,并毫不忌讳地公开那个韦恩是一个美国麻瓜后,她和阿尔忒弥斯成功成为了除德拉科外整个宴会的焦点。
五岁的德拉科已经在父母的纵容下很嚣张了,他知道什么是“纯血”,什么是“混血”,并且开始轻蔑麻瓜。
马尔福夫妇在带着德拉科给所有人问好后,就将孩子们带到小会客厅休息玩耍,毕竟大人有大人的事要忙。
德拉科对于阿尔忒弥斯很好奇,这种好奇里夹杂着小孩子天真的恶意:“你的父亲是个美国麻瓜,那么你是个混血?”
此时的阿尔忒弥斯比德拉科更为骄纵,并且对于参加五岁德拉科生日宴这件事充满了不耐烦:“显而易见。”
“可我们都是纯血。”德拉科顿了一下,“而且我是一个马尔福。来参加我的生日会是你的荣幸,我允许你给我你的礼物。”
阿尔忒弥斯从小就很漂亮,但却不是普遍意义上小孩的圆润可爱,而是那种让人感叹的在小时候就初显端倪的美丽。
人人都爱美好的事物,德拉科也不例外。虽然他身边其他纯血家族的小孩也不乏好看的,但初次见到一种与众不同的美丽,虽然表现得完全相反,他内心其实是很喜欢的。
阿尔忒弥斯原本打算坐在角落安安静静等普林斯小姐社交结束的,但听到德拉科这话瞬间火就蹿了起来——她答应来这里只是因为普林斯小姐说需要社交,以及好奇幼年德拉科的长相,在和一群小孩子被聚起来玩的时候她已经感到厌烦了,现在更是火大。
好吧,她知道德拉科恶劣、嚣张跋扈,但她没想到德拉科能这么没礼貌。
阿尔忒弥斯简直不可置信:“你在说什么?!参加你的生日宴会有什么□□幸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和我说话!”
“什么?!我可是一个马尔福!马尔福是英国最富有最强大的纯血家族!”德拉科震惊地大喊道。
“这难道有什么了不起的吗?普林斯家族同样富有!”
“你只是一个混血!韦恩!你不是普林斯!而且你的父亲只是一个愚蠢的美国麻瓜!”
“我不是普林斯,但我是普林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马尔福。我的父亲还是美国的哥谭首富,韦恩家可比马尔福有钱多了!”
其他人惊恐地看着阿尔忒弥斯和德拉科争执大吵。
“不可能!”德拉科毫不犹豫地否认,“没有谁能比得过马尔福!”
阿尔忒弥斯不屑地冷笑一声:“哥谭这座城市几乎是由韦恩家族一手建立的,只要我父亲想,他甚至能操控美国总统的选举。难道马尔福也可以决定英国首相和英国女王是谁吗?”
德拉科一时语塞,憋了半天,只能恨恨说了一句“我要告诉我爸爸!”
阿尔忒弥斯没有再理他,其他人也都不敢说话,德拉科坐在椅子上为自己吵架输了而生闷气,同时也在怀疑难道马尔福家真的没阿尔忒弥斯那个麻瓜父亲有钱吗?
阿尔忒弥斯对于德拉科这么快就落败非常不满,她都还没有吵尽兴。
上辈子锦衣玉食,自幼她身边就不乏权势家的二代三代们,但大家骄纵归骄纵,从小都是受精英教育,除了格外看不顺眼的,没谁会对别人出言不逊;再者都是一起长大的,互相之间的性格也都磨合了解。阿尔忒弥斯作为她家第一个孩子,千娇万宠受不了苦,家里人都没舍得让她继承衣钵,那一代的人也大都哄着她,从小到大除了在学校违纪挨过老师骂,还没被谁大小声过,说话难听的也传不到她耳朵里。所以德拉科这样的,她还是头一遭遇见,一时间愤怒非常,恨不得他从此消失了才好。
小孩子都忘性大,很快其他小孩便好像忘记了刚刚的剑拔弩张,开始交谈闲玩起来,只是还会不自觉的避开阿尔忒弥斯和德拉科。
德拉科不自然地频频看向阿尔忒弥斯,阿尔忒弥斯发现后瞪他。
宴会将要结束,卢修斯进来关心德拉科这边进展如何。
他进来的那一刻,孩子们都乖乖坐到了椅子上。
“怎么样,德拉科?有好好招待你的客人们吗?”
“还不错,爸爸。”德拉科别扭地回答,他并不想让卢修斯知道自己没吵过阿尔忒弥斯。
卢修斯依然不苟言笑,一手握着蛇头手杖轻轻敲击地板:“你还没有看过礼物吗?那么现在开始吧,宴会要结束了。”
随着他话音落下,家养小精灵出现把沙发搬到墙边,会客厅中央被空出来。
德拉科昂着头走到中间,欢欣地接受礼物并拆开欣赏,几分钟前的挫败被他抛到脑后,现在他又是高傲的德拉科·马尔福。
所有人的礼物都看完后,阿尔忒弥斯才慢吞吞走过去,身后的家养小精灵小米抱着一个半人高的金色包装的盒子。
德拉科警惕地看了她一眼。
阿尔忒弥斯把盒子推给德拉科。
众目睽睽之下,德拉科当然不能拒绝阿尔忒弥斯的礼物,更遑论他的父亲还在一边看着。
德拉科暴力撕开金色的包装纸,揭开盖子的一刹那,盒子四面向外倒下,露出里面有夜空森林的玻璃盒以及盒中盘旋飞行的澳洲蛋白眼龙。
德拉科的眼睛瞬间亮了,他伸手摸向和他差不多高的玻璃盒,这简直是有史以来他收到的最喜欢的礼物。周围人艳羡的目光和惊叹声让他骄傲极了,几乎忘记了和阿尔忒弥斯的冲突。
卢修斯也被这个礼物惊讶到了,不是没有人送德拉科昂贵稀有的礼物,但阿尔忒弥斯的礼物珍贵又独树一帜。不得不说,这实在很合德拉科的心意。
阿尔忒弥斯在来之前其实是挺期待的,所以用心准备了给德拉科的礼物——当你不缺钱又知道对方的喜好时,准备一个他绝对满意的礼物是很容易的。
尽管和德拉科的会面有些不愉快,阿尔忒弥斯总不能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给扔掉吧。
作为初次拜访的礼节,阿尔忒弥斯也给卢修斯和纳西莎准备了礼物,在离开之后由家养小精灵转交给他们。
托布鲁斯拍卖来的钻石皇冠和绿宝石国王权杖当然让马尔福夫妇非常喜爱,尤其是当他们得知这全然由阿尔忒弥斯准备,普林斯小姐事先并不知道礼物是什么后,对阿尔忒弥斯也多了几分看重。
此后,阿尔忒弥斯每次去马尔福家拜访,总要为他们准备礼物,有时时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有时是一些珍稀草药魔药,有时是她自己做的一些甜点。
三十多岁的卢修斯风姿绰约,英俊貌美,尤其是那种沉淀过后的魅力,对阿尔忒弥斯来说简直有致命吸引力——当然,她纯粹是抱着欣赏的态度,喜欢也在正常范围内,毕竟她现在只有几岁,而卢修斯已经有妻有子了。
当阿尔忒弥斯想要得到一个人的青睐,她总能变得讨人喜欢,让自己的骄纵也显得可爱。
到阿尔忒弥斯九岁的时候,她已经成功在马尔福心里占据一席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