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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对角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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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忒弥斯在短暂地拉着达米安乖巧上了两周学后,原形毕露,开始明目张胆地在课上摸鱼、和达米安逃课。但由于他们通过了申请的提前考试,老师就没有通知家长,达米安又把他们身上的追踪器和窃听器都找了出来和书包一起放在教室,布鲁斯直到他们毕业都没发现这两个人每天在学校的时间只有十分钟不到。

阿尔忒弥斯都佩服自己了,从此以后她就是成功骗过蝙蝠侠的人!

斯内普每次给阿尔忒弥斯上课的视频都被布鲁斯保存下来,放进专属的加密文件夹里。但或许是魔法体系不同的原因,布鲁斯始终没研究出魔法的运作原理,但在康斯坦丁和阿尔忒弥斯的协助下做出了一些防御用品。

也算是卓有成效?

七月初,两个韦恩终于从他们没待过多久的公学毕业。

在刚放假那几天去商场疯狂购物之后,阿尔忒弥斯就因为暴烈的阳光而窝在家里不出门了。

韦恩庄园里比外面要凉快很多,但阿尔忒弥斯怕热,便把空调开到最大,盖着空调毯躺在沙发上看美剧。

正对着的窗户蹿进来一个黑影,直直扑进阿尔忒弥斯怀里。跨洋的猫头鹰翅膀摊开,有气无力地抬起腿,示意阿尔忒弥斯把信取下来。

阿尔忒弥斯怜爱地摸了摸猫头鹰的脑袋,叫来小米把它带走喂食,“多给它点儿肉干吧。”

猫头鹰飞进来的那一刻,蝙蝠洞的警报就响了,达米安兴奋地跑过来,发现只是一封平平无奇的信后意兴阑珊,失望地啧了一声。

阿尔忒弥斯举起信,仰头凝视、细细打量:霍格沃茨校徽折射了太阳的金色,流光溢彩。

信封上写着一句话:美国,哥谭市,韦恩岛,韦恩庄园一楼客厅沙发上的阿尔忒弥斯·韦恩小姐收。

阿尔忒弥斯终于确定这不是一场梦。

原本阿尔忒弥斯作为在英国巫师界生活了九年的混血巫师是不需要教授来引导的,但斯内普为了逃避带麻瓜小巫师去对角巷的任务,强行向邓布利多申请了引导阿尔忒弥斯,并且有理有据:“我不认为以韦恩小姐的智商,能够带着她除了钱和脸一无是处的麻瓜父亲成功采购开学所需的物品。”

幸好阿尔忒弥斯对此并不知情,斯内普也没有告诉她的意思。

由于阿尔忒弥斯将来要在英国度过七年,布鲁斯发挥钞能力在伦敦西区买了一栋住宅,装进韦恩集团的安保系统后提前住了进去。

——仅仅是阿尔忒弥斯和没有急事的达米安,其他四个人都因为夜巡留在哥谭,达米安被布鲁斯委以重任保护阿尔忒弥斯。(达米安气急败坏:“她像是需要保护吗!你为什么不让德雷克和格雷森去!”)

但一直等到7月31日,阿尔忒弥斯才和斯内普去对角巷购买用品,布鲁斯结束夜巡后在凌晨赶到伦敦,又是一夜没睡。

阿尔忒弥斯想着今天也许会遇到hp的主要人物,很有仪式感地穿了件水蓝色缀有丝绸玫瑰的花嫁洛丽塔,长发编起,戴了顶头纱至膝的白色小礼帽,手袖遮住指尖。

布鲁斯难得正经地穿了黑色西装三件套,深蓝色领带上绣着韦恩家徽。

斯内普一身三十多年不变的黑色长袍站在他们旁边格格不入。

斯内普带着阿尔忒弥斯和布鲁斯进入破釜酒吧的时候,整个酒吧都安静了,呼吸声清晰可闻,其他人瞪大眼睛看着明显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像是皇室贵族的阿尔忒弥斯和布鲁斯。

阿尔忒弥斯提着裙摆,骄矜地微昂着头穿过酒吧。

斯内普站在后巷,抽出魔杖:“我想你在美国待的这两年应该不至于让你忘记如何进入对角巷。”

“嗯哼。”阿尔忒弥斯放下裙摆,轻哼了一声,陡然想起布鲁斯不知道,于是转身告诉他,“拿着魔杖,敲击垃圾桶往上数三块,再往横两块的墙砖。”

斯内普快速敲击墙砖,后巷的墙向两边移开,古朴的对角巷展现在他们眼前。

这一切被布鲁斯携带的监视器录了下来,蝙蝠洞的阿福和罗宾们来不及感叹,电脑屏幕便闪过一片雪花状阴影,在呲呲电流声后陷入黑暗。

“怎么回事,德雷克。蝙蝠洞被入侵了?”在伦敦住宅的达米安警惕地抽出刀。

“放松,小少爷。”阿福安抚着达米安。

提姆一蹬地滑到桌前检查电脑:“没事,英国魔法界屏蔽信号,布鲁斯和阿尔忒弥斯身上的手机和追踪器也都没信号了。”

提姆给布鲁斯发了消息告知这件事,然后切断了和达米安的连线。

达米安骂骂咧咧跑到后院练刀砍树。

斯内普迫不及待进入对角巷,刚刚和他们一起让斯内普感受到了久违的不自在。

他们先去了古灵阁兑换魔法界的货币,布鲁斯有着首富的排面,财大气粗地兑换了五百万英镑,也就是一百万金加隆,然后存进阿尔忒弥斯的账户,留下一千金加隆备用。妖精们看着布鲁斯和阿尔忒弥斯的眼神都亮着光。

“我和爸爸去买魔杖和长袍,西弗勒斯你帮我买坩埚,然后我们一起去书店,可以吗?”阿尔忒弥斯虽然这么说,但没有一点征询意见的意思,不容置疑拉着布鲁斯走向摩金夫人的长袍店。

摩金夫人的长袍店里空空荡荡,只有摩金夫人在。

“是一年级的小巫师吗?——哦,孩子,你和你父亲可真好看。”胖乎乎的摩金夫人从柜台后探出头,惊讶地看着阿尔忒弥斯和布鲁斯,“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们?你们是外国巫师吗?”

阿尔忒弥斯笑着点点头:“我父亲是美国人,我母亲是普林斯,夫人。”

“普林斯?原来如此。”摩金夫人走过来,“好了,让我来量量你的尺寸——我记得一年级要三件素面工作长袍、一件冬季斗篷、一顶尖顶帽。”

“是的,不过我想要三件黑色薄斗篷,最好有银线图案。”

卷尺也懂得看人下菜碟,没有像对待哈利一样这里蹭蹭那里撩撩,很快量好了尺寸。

阿尔忒弥斯要求摩金夫人在自己的长袍和斗篷上绣上自己的姓氏“韦恩”——那顶尖顶帽实在有些丑,阿尔忒弥斯不认为自己会戴。

布鲁斯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阿尔忒弥斯,颇有些受宠若惊。

付完款后留下地址,阿尔忒弥斯和布鲁斯去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布鲁斯抬头辨认门上已经斑驳的金字招牌: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店里面挨挨挤挤,黑色的匣子从地上摆到天花板,灰尘撒满柜子间的缝隙。

奥利凡德正在爱惜地擦拭着一根魔杖,看到阿尔忒弥斯,他眯着眼,颤巍巍地站起身,嘴里喃喃道:“我记得你,普林斯家的孩子。你母亲的魔杖是十又三分之一英寸,柏木,杖芯是独角兽毛。”

“是的,您真是好记性,奥利凡德先生。”阿尔忒弥斯说。

奥利凡德抽出一个盒子递给阿尔忒弥斯:“真是不巧,哈利·波特刚刚离开这里——左手还是右手?”

“右手。”

奥利凡德拿尺子量好阿尔忒弥斯的手臂长度:“试试这根,十二英寸的柏木和凤凰尾羽。”

阿尔忒弥斯拿过魔杖,没有任何感觉。

“看来它不适合。那这根呢,十英寸的黑胡桃木和独角兽毛。”

魔杖尖儿爆开一个小火花。

“不不不,不是它。”

连续试了半个多小时,阿尔忒弥斯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她甚至在思考继续用普林斯先生的魔杖了,布鲁斯仍然饶有兴致地看着。

阿尔忒弥斯试第二根魔杖的时候他呼叫提姆,发现这里没有信号,于是就打开相机把手机放在兜里开始录像。

阿尔忒弥斯余光看到角落里一个红得发黑的盒子,侧面用金线画着海浪似的花纹。

“我想试试那一根。”

奥利凡德看过去:“哦,哦,我快要把它忘了。也许你该试一试,它让你看到了它。”

奥利凡德取出那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根纯黑色的魔杖,手柄处是金色的鳞片纹样。

“十三英寸,黑檀木,杖芯是龙的心脏。它是我和一位东方魔杖制作师一起做的。“

阿尔忒弥斯轻轻拿起它,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仿佛自己缺失的半身终于找回。

她一挥魔杖:“荧光闪烁!”

刹那间,昏暗的商店里明亮如白昼,布鲁斯和奥利凡德的眼睛甚至感觉到了刺痛。

阿尔忒弥斯熄灭魔杖,施咒的瞬间她看到魔杖上浮现了一条金色的龙。

不是西方仿佛蜥蜴的龙,而是东方神话里的,能够行云布雨的龙。

“它选择了你。你会是一位强大的巫师。”奥利凡德呼了口气,“八个金加隆。”

阿尔忒弥斯掏出金加隆给他,布鲁斯趁机问奥利凡德:“真神奇,不是吗。我想看看,我是否也能够拥有一根魔杖?”

“也许。”奥利凡德说,“如果你有一些魔力,那么我想我知道该给你什么样的魔杖了。先生,您的惯用手是哪只?”

“右手,先生。”

奥利凡德测量布鲁斯小臂和大臂的长度,然后去到店面深处,翻出一个布满灰尘的盒子递给布鲁斯。

布鲁斯拿出这根看起来朴素过头的棕色魔杖,一点银色的光微弱又顽强地摇曳在魔杖上。

奥利凡德似乎笑了一下:“十一又三分之二英寸长,苹果木,龙的神经。您是一位有魅力又强大的先生。恭喜您——同样也是八个金加隆。”

阿尔忒弥斯帮自己的父亲蝙蝠侠先生付了账,回想曾经看过的苹果木的特性:崇高目标和远大理想,极有个人魅力。

是的,这是布鲁斯·韦恩。

走出魔杖店,阿尔忒弥斯一眼看到了拉着脸的斯内普,以及正在与他交谈的两颗耀眼的金色脑袋。

显然,对方也看到她了,因为随后,她就听到了嚣张的小奶音:“阿尔忒弥斯·韦恩!我就知道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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