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推行日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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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在这个份上,等好友这次带我回家的时候,记得要对刚刚化生的我更好啊。”
云非墨不想勉强聆风萤现在就直视自己的心意。
他的目标,就如之前的,一同面对时间城主时想的那样,喜欢不意味着就要在一起,他更想好友过得开心。
“放心,一定会的。”聆风萤做着自己的承诺。
这种长得乖又听话懂事的小孩她不能更喜欢好嘛,就是要教育一下长大了以后不要太粘人了。
直到现在,聆风萤还是喜欢捡小孩回去养,就是不喜欢长大的小孩围着自己转。
面前的青年长得合心意又怎么样,作为老母亲的良心,让她不忍心对之下手,口花花什么的。
每次想到这一茬,总有种莫名其妙心痛。
“既然好友无事,那我就放心离开了。”云非墨松了一口气,说出了这个事情。
找到好友这件事,是他在这个时间线最后一件想做的事情,现在见到人好端端站在眼前,也就可以放心了。
“你要往哪里去?”聆风萤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
“我要回去了,回属于我的时间去。”
“这么快?”
聆风萤有些诧异,心底不知为何有些失落,按理来说,她应该替这个小朋友高兴才是。
就是感觉相处还没多久,就到了该分开的时候,有点错愕而已。
“事情是这样的……”云非墨将自己误入殊离山,而后被请入时间城的事情说了出来。
按照惯例,只隐瞒了自己承认喜欢好友的事情。
“城主是从哪里看出来,我们有机会会在一起的可能?”聆风萤听得一脸奇怪。
在云非墨口中的时间城主,不知道为什么会给她,一种像是见不得自家水灵灵的白菜跑去被别家猪拱,这种类似老父亲的感觉。
大白菜是小朋友,而她是那一头被嫌弃的别人家的猪。
就很离谱,明明按道理来说,该担心这个问题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吧?
还有,时间城主是怎么觉得她会喜欢自己带大的小孩的?
这种发展,光是想象一下让聆风萤感觉很离谱。
她就是简单捡了个小朋友带回家养大而已,又不是在走养成系的路子,半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为什么会被人这么误解?
“不知道,城主什么都没透露。”云非墨摇了摇头,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个结论从哪里来的。
可是,说这个话的人是时间城主,作为掌控时序的存在,难免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
那这一番话背后的意思,是不是说明,未来的他们会在一起?
如果真有这个可能的话,云非基感觉自己的信心更强了,并且愿意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
“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先回到属于你的时间去,未来的事情就等到那个时候再说吧。”
聆风萤抬起的手一顿,选择拍了拍面前人的肩,不想让小朋友胡思乱想。
云非墨能够想到的事情,她自然也能想到,就是没往不可控的方向想太多。
聆风萤对感情这种事秉持着不强求、不抗拒的态度,大多数的时候,讲究一个顺其自然。
至于云非墨走之前,要推日晷一年这个事?
据说,推日晷能增长一个人的命数,时间城主让他推日晷,是觉得小朋友的命比较短吗?
“嗯,我明白。”
云非墨点了点头,黑沉的眸色看不出多余的情绪,至于心里是不是这么想,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两人就此分别,一个人带着心事匆匆赶回天疆,一个人在现在了无遗憾走回殊离山。
回到时间城时,藏时计上的时间还余下不少。
一天时间不见,在同样的下午,时间城主依旧拥有闲情雅致,在饮茶园享受着下午茶。
看到云非墨现在就回来了,不由问了一句:“年轻人,藏时计上的时间还余下不少,怎么这个时候就回来了?”
看青年之前的态度,他还以为人会赶在最后一刻时间回来,没想到回来的这么快。
“该见的人见了,该说的话也说了,不需要浪费时间在其他事情上。”云非墨想着早点回来,就早点开始推日晷。
早一点回去自己的时间,能去解决其他的私事,没有烦事在身,才好去应约。
“看来你很有干劲,就让饮岁带你去吧。”
……
一年的时间,对先天人来说并不长,要说短也不算短,只在于一个人心里怎么想,在做什么。
而推日晷,是一件枯燥且乏味的事情,云非墨却在这件事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时间城独立于苦境之外,没有红尘侵染。
在日复一日的过程中,他开始思考过去,借由这段时光去打磨自己似乎有了改变的心。
在这一次回到过去,短短数个月的时间里,其中经历的事情,要比有记忆以来的几十年内发生的事情都要多。
其中最多的就是杀戮,纵使只是邪异妖魔,那每一条都是被称作生命的存在。
简简单单死了几十万,多少对于他还是有影响的。
在那时的云非墨就像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剑,而邪灵像是磨剑石,让他越发锋利。
当时的感觉,这个征兆,或许从初到灭境的失控时刻就开始了。
云非墨先前只是觉得这不是什么坏事而没有在意,现在再想想确实需要重视一番,将这种情况纳入掌控,以免走火入魔。
仔细回想,过程中那一身杀性之浓重,几乎能够改变他原本趋向纯正平和的功体,爆发前所未有的能为。
还有被压制在体内的黑暗力量也是相同,其在不知不觉间融入部分与天眼相合增添了几分威力。
这两个问题,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事情。
即使现在解决不了,也可以开始试想解决方案。
这两种力量就藏在身体的某一种,运用好了,就是提升实力的最佳途径。
若是用不好的话,距离云非墨暴毙的那一天就近了。
“你又在思考什么?入神到都没发现吾来了。”
日晷处,一抹人影到来,打断了独处时的静谧氛围。
“饮岁,你今天怎么来了?”云非墨从自己的思绪中抬头,看向来人时,不由有些诧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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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推行日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