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时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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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还没有回来,吾有一点担心。”
在一连半个月,都没有好友一点消息后,今天的云非墨陷入了莫名焦虑之中。
说起来,两人在西南瘴地分别的那一天,距离现在已有接近半个月时间。
自从解决了天疆灵兽身遭咒术控制之事,等九凤伏诛之后,天疆之内安静的很,完全没有其他敌人冒头的迹象。
但九凤临死之前的话语,到底成了几人现在挂在心头,深深忌惮着的事实。
这件事会是天疆不能忘却的事情,背后之人图谋甚远,只一个九凤没有及时发现,就几乎导致天疆一半多灵兽被控制的局面。
谁也不能保证,这般布局之下有无后手,又藏匿在什么地方。
为了查清楚这些事情,这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奔波,想要查出这件事背后,还有什么是没曾被发现的问题。
云非墨能做的事情都做了,即使有天命加身,有些事还是要凛牧他们去做。
他无所事事呆着,因为不想场面再度时空,没怎么赶下山,安安静静等待一个结果。
一开始,云非墨可以放心在这里等好友回来。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虽然以前在山谷生活未出世时,对好友的出现有过等待,也不是没有等过几年十几年这样久的时间。
唯独身在这个时间里,等待似乎尤其漫长,是这一次他竟是感觉无比的心慌。
仿佛自己再不主动去找人,就很难再看到好友了一般。
“不是说以前不是也常有十天半个月不见面的时候吗?你怎么这么想要粘着老大啊?”
凛牧不由有些奇怪,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好到这个地步了吗?莫非是自己一开始的话成了真?又或者说,是单相思?
“说不明白,就是有种想要早点看到好友的想法。”云非墨说不清这种想法从何而来。
冥冥之中仿佛什么在催促他离开天疆,心底涌上一种莫名焦急的感觉。
“你这种感觉,有没有可能是喜欢上老大了。”凛牧在心里大胆猜测道。
不然,这无端端的突然按耐不住想要出去找人是为了什么?也说不通,两人之间的那种奇怪氛围来自哪里。
“吾心底有数,但这件事绝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云非墨是知道自己对好友有别样的心思,又不是感情白痴。
在其他人面前,他对于喜欢好友这件事从来不加掩饰,是个明白人都该看出来了。
怎么凛牧作为一个有过老婆,现在是个丧偶养女的家伙,比之剑鬼都还不如。
“哦,那你打算怎么办?”凛牧猜测失败,当下就没有继续猜的意思,只是问了一句。
毕竟,这段时间青年一个人待在这里也是呆着,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万年死宅。
他还是不能想象两个性格处于静与动极端的人,要是要一起了,画面会是怎么样的。
“当然是离开天疆去找人,但在那之前,吾想要在天疆布置一个后手,以防离开之后有敌人渗透进来。”云非墨说着,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凛牧。
毕竟,天疆的最终话事人是凜牧,他想要做什么事情,需要经过其之同意。
而九凤口中说的同伙一直不出现,他始终放不下心来,所以不能没有牵挂的离开。
“嗯……什么样的后手?”凛牧有些好奇,是怎么样的后手,能让云非墨放心离开天疆,专心寻找自家老大。
“一个阵法。”云非墨含糊其辞的说道:“总归来说,是让天疆之外的人有机会潜入,进出阵法的关键会交由你这位天疆之主手中去管理。”
他这么做的用意,还是预防背后之人再度出现,加害天疆生灵。
有一点,是云非墨最觉得奇怪的地方。
就是从某一天的一刻开始就莫名其妙被解决了,这是他想不通的事情。
唯一的可能,就是聆风萤在她离开天疆的这段时间里瞒着他们做了什么。
在凛牧动员相助之下,云非墨耽误了一点时间,费心且费力的布下了足够笼罩整个天疆的阵法,就离开了。
再度踏上苦境土地,云非墨恍然间有几分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想要寻找聆风萤下落的路上并不顺利,因为他并不知道好友的去向。
只能依照自己的想法到处趴趴走,最终走到了一处特殊的地界。
云非墨一步走入其中,诧见身边景色骤然变化。
“云非墨,城主大人有请。”
尚未确定自己身在何处,耳边突然传来一人的声音。
云非墨抬眼看去,越入眼帘的是一个很眼熟的蓝衣人,容貌看起来很年轻。
但是他也明白苦境这个地方多是去老还少的先天人。
有的人,看着年轻不一定是年轻人,而有的人,或许白发苍苍却可能比自己还小。
同里之下,云非墨觉得这个人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年轻。
来人一身西式的衣服,袖口还有着白色的蕾丝,一头偏乱一看就是主人不擅长打理黑色卷发,头上戴着同色的礼帽。
“阁下是?”
“时间城的时间光使,你可以叫吾饮岁。”饮岁目光扫过面前的玄衣青年。
他心底有些好奇,好奇这个人有什么地方让城主邀请而来。
“原来是云某无意间闯入了时间城的地界。”一听到这个介绍,云非墨就反应了过来。
一时之间,心里竟是有几分荒谬之感。
自己想要寻找的总是波折重重寻不到,没有那么重视的时候,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来苦境之前是时间城,来苦境之后是聆风萤。
“要走的话,就随吾来吧。”
饮岁没有观察出什么,还是觉得自己先把人带到城主面前,再接着探究的更好。
“劳烦了。”
随着饮岁的带路,两人行走于空旷无人的时间城内,时间城虚无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在侵蚀他的力量,只是没有什么用。
光之长廊时不时能听到时近时远的时鸣声,却不会让人觉得烦扰,反而有种心宁的感觉。
那是时间在流逝。
但是时间似乎并不加诸于时间城中的一切上面,唯一的感觉便是永恒,独立于时间之外。
花,永恒不败。
光,不知从何处而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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