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初识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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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疑问?是在疑惑天疆为什么还在是吗?”
聆风萤一看就知道面前人心里有疑问,又想起他说过,自己将很多有关于剧情的消息交给了他,心中顿时了然问道。
如果是青年与现在只相差数百年时间,必然是会有疑问,因为三阳同天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是天疆依然存在。
就算是又来一个穿越者老乡,也会在了解苦境现在的发展以后的模样,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
这样的话,才不枉费这些年她到处捞人付出的努力啊。
“嗯,我是来到更早的时间线了吗?”云非墨直接问道,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主要是怕天道不讲武德,把他送到更早以前的时间线,那回去的愿望,就距离自己更遥远了。
那样的话,该做的事情他还是会做,却会忍不住消极怠工。
“没有哦,起码我在苦境就听说过有关于玄天的事迹。”
聆风萤也是在刚才听青年把事情都说完了,才终于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在刚见面时的就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
原来人就是现在灭境三天之一玄天。
早在听说有位玄天灭了佛业双身之后,她就对这位单打两大魔头的勇者有了兴趣。
因为原剧中的灭境三天就没有这一位,还以为是什么隐世不出的角色把位子顶了,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
只可惜,去到灭境的时候,她晚了一步,玄天已经先走了,而据说目的是前往苦境。
聆风萤在知道玄天是苦境人之后,就打听了特征与大概样貌,打算等哪天遇上了,也好聊一聊灭邪灵的心得。
没想到的是,今天就恰好遇上了,还是从天而降的方式掉在自己怀里,还有着旁人不清楚的渊源。
缘分一说,可谓是十分奇妙。
“那就好,我很害怕天道会直接调时间线。”听到这个回答,云非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本来回家已经很难了,也不指望天道有点人性,只要不继续增加难度,什么都好说。
云非墨重新振作了起来,早点把事情做完,也好早点回去。
“你看起来很相信我。”聆风萤看着因为自己一句话就放松多了的青年,不自觉勾起笑容。
这种被人全然信任的感觉,可以说已经很少有人给过她了,怪不得未来会成为自己的好友,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这样想着,她又说道:“就不怕我故意骗你吗?”
“因为是好友你啊。”云非墨对聆风萤有绝对的信任,一如当初听到那些对话也不透露半分一样。
毕竟,但凡是好友希望做到的事情,就是他想做的事。
再说了,云非墨觉得自己也不是没有被好友骗过,事实是聆风萤一直很护着他,对得起所有人对她对信任。
“糟糕,是不得了的感觉。”在被那双眼睛认真注视着,听着这话的瞬间,聆风萤有种脑海空了一瞬的感觉。
我天,要完要完,他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的?
有意的话,可能又是一个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家伙。
可是要是无意的话,那他就是天生这么会,就突然开始理解面,对自己都不给面子的创世狂人,是怎么成为他好友的。
这种小孩,换做是聆风萤也抵挡不住啊,说起来也不对,是已经顶不住了。
这个好友交定了,弃总来了也拦不住,她说的!
“好友是哪里不舒服吗?”眼看聆风萤捂着心口,皱着眉头像是不舒服的样子。
云非墨没有get到那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涌动,当下就急了,拉过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只手,为好友把起了脉。
气息平稳,脉象更是健康的不得了,就是心跳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快,又不像是什么心疾的情况。
“咳,没事,这情况安静等会就好了。”聆风萤轻咳一声,难得有几分不好意思。
对于调戏这种情窦未开的年轻人的事情,她还是不会做的,主要是这种有反差萌的美人,真的让人心水,怕把自己陷进去。
霹雳中情侣多be,不能因为自己有点心动,就连累人家到时候一起受苦受累,甚至是生死离别什么的苦楚。
作为一名老粉,已经习惯一起仙山都是he了,就怕一死一活,或者活着不会在一起。
她又不是受虐狂,有些事就算了吧。
聆风萤刚把手抽了回来,一名身着一袭红白简朴衣袍,用料又不失华贵的少年从门外走了进来。
丝毫没有看出什么不对的地方,一声感慨:“看起来,吾来的时间刚好。”
“嗯?阁下是?”
云非墨心里有些猜测,又不想说错了平添尴尬,于是将目光望向身边仿佛想看戏的好友。
“想的没有错,他就是你心里猜测的那一个人。”聆风萤不紧不慢的说着。
有些话,除了现在的云非墨,就算是老头子也不太能理解,该不如什么都不说。
“这样的口气,看起来这位朋友昏迷之前是没有认错人。”
看着两人之间的默契,凜牧松了一口气,这样就避免了某些比较尴尬的事情发生。
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青年的好奇,这个人身上有种让他觉得很舒服的气息,似乎不是普通人族。
“在下云非墨,是苦境西武林的山川之灵化生。”云非墨在知道少年是谁以后,心态就放松多了。
天疆之内民风淳朴,倒是不需要担心有人会把注意打到自己身上,隐瞒出身不是必须。
“原来如此。”凛牧了然的点了点头,怪不得他会觉得这个人有种让他们想要亲近的气息。
天疆也有灵族化生,云非墨身上的气息与之很相似,相比之下更纯净一些,可见来历不凡。
“行了,你们得客气到什么时候,这是凛牧,天疆之主,也算是我的小弟。”聆风萤看着两个人客客气气打招呼,不由出言打断。
再这么墨迹下去,等会都要天黑了,她还打算带云非墨出去逛一下天疆呢。
“没想到,好友现在是这种急性子。”云非墨多少有点诧异。
好友常说,一个人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自己的性格,可他看着几百年前的她,和记忆中的她做对比,并不觉得有什么改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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