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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有时想死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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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江⻅状,仍然面带微笑,在他的眼中七煞宗精心准备的这个七煞修罗阵如同无物。

要知道,他可是八级阵法师。如果说这个世间最稀少的人才是什么,那无疑就是阵法师。虽然九阶武帝貌似修为还在八阶阵法师之上,但其数量却是八阶阵法师的十倍以上不止。因为阵法操控不仅需要武功修为,更需要强大的灵魂力,而且阵法布置还需要对深奥的自然规律和天地运行法则的精确把握和推理计算。

常江只是左右手一挥,立即各有四块阵盘分别从袖里乾坤中⻜出,向着东南⻄北四个方向急射而去。轰隆隆的一阵⻛起云涌,天空中的阴森⻤气立即减弱三分,而整个缥缈峰开始晃动了起来。

单传家大惊失色地喊道:“你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没想到你会蠢到问这么无知的问题。真是白痴一个,还不如小时候我家里养的那头老母猪聪明。”

常江鄙视地看了单传家一眼,生怕迟则有变,也不再继续和他废话。从怀中掏出一大叠符箓,用手一捏。“啪啪啪”的几声爆竹般的清响过后,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惊天巨响。缥缈峰在这惊天巨响中剧烈地左右颤动了几下,接着居然上下跳动了几下,再接着又是左右一阵摇晃。随着一声震天撼地的轰鸣,整个缥缈峰竟然在靠近顶部的三分之一处断裂开来,断裂是从断魂崖一侧开始,接着沿着两侧迅速传递至整座山峰。

单传家和十二修罗被吓得魂魄都出了窍。但单传家不愧是九阶武帝,即使在这种危如累卵的情况下,依然不轻言放弃。只⻅他右手猛然向着常江急抓而去。随着他的手向前伸出,手掌变得越来越大,到了常江的头顶处已经形同一张大伞,将常江整个人罩在下面。

常江没有丝毫慌乱,他右手一捏,“啪”的一声又将几张符箓捏爆。一股极为浑厚的玄气猛地涌入左手,左手顿时光芒大盛。紧接着,左手对着单传家那正在向下笼罩的像把大伞的手掌用力一划挥。

随着一道璀璨无比的刀芒划过天际,“咔嚓”一声的轻响,单传家那只完全实质化的大手竟然被那道刀芒从中间硬生生地被切割成两半。

“啊!我的手,我的手。”那是从单传家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喊叫声。

但他的喊叫声眨眼之间就被几声惊天动地的轰鸣声所淹没,这时整个缥缈峰顶部竟然在连天接地的烟尘包裹下堕入了断魂崖。

这一连串的事情说来话⻓,但实际上也就是几息的时间而已。虽然常江的那一剑,以及缥缈峰的毁灭与坠崖都不一定能给九阶武帝单传家造成致命的重创,但那十二修罗肯定是有不少人得为常江陪葬了。

原来,常江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已在缥缈峰离顶部三分之一处的地方安装了一百多个巨大的炸药包和起爆装置,并布下了极为强大的轰天毁地诛魔大阵。这个大阵与起爆装置的发动就是常江手中的那些符箓。所以常江为七煞宗精心准备的这个大餐,是将火药、阵法和符箓运用到了极致。不要说七煞宗才来了单传家一个九阶武帝,就是再来两、三个,也是无法阻止这一杀局的发生的。

常江的前世收藏极为丰富,都是一些稀有的武功秘籍、宝兵、丹药、材料和灵精等等,最重要的还有他的⻰吟剑和凤鸣刀。⻰吟剑早就被他埋在缥缈峰下一处峡谷的秘地里,而且用阵法封印住。但凤鸣刀却被他炼化入他的左臂,只能随着他。

这凤鸣刀其实即像刀,又似剑,因为她虽然有刀刃与刀背的区别,但却没有像刀那么明显的孤度。所以,与⻰吟剑一起又被称之为⻰凤两剑。凤鸣刀是一柄绝世神兵,不仅坚硬无比,削铁如泥,无坚不摧,而且轻若无物。

他的前世孤独一生,并无传人,自己死了,当然得把这些宝⻉全部带走。否则,那不是便宜了想觊觎这些宝⻉的歹人。

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让整个缥缈峰顶带着他以及他的所有珍藏一⻬堕入深达百丈的断魂崖下。当然,如果能将那些想觊觎他的珍藏的恶人顺便干掉,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断魂崖的崖底终年弥漫着一种极毒的气体,无论修为多高,一旦吸入那种毒气,人就会立即产生一种幻觉,继而疯掉。所以,这些宝⻉连带着自己的尸体埋在断魂崖下,是他前世所能想到的最佳归宿。

可让常江没想到的是,有时想一死了之也这么难。自己在身受重伤,并随缥缈峰一起从百丈高的断魂崖上坠下去居然都能不死,而且现在竟然重生了。

好吧!既然老天爷不想让我死,那我就好好地再活一世吧!这二世为人可要活得比前世精彩一些才行。否则,老天爷肯定会不高兴,如果给个比前世更惨的死法,那就不划算了。

常江心里想着:“既然我重生到这具身体上,同时也继承了他的神识和所有的记忆,自然也应该继承他的因果,今后在武道一途才不会因为心境问题而迟滞不前。”

从记忆中,他得知现在离他坠入断魂崖已过去了近百年的时间了。至于中间这段时间是在哪里?以及经历什么?他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常江。本来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父母的武学修为好像也挺高的。但父母在他的印象中已经非常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的父亲个子好像很高,身体非常结实,说是个彪形大汉也一点都不为过。

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时候,总觉得父亲的胸膛很宽厚,有很发达的肌肉,他还特别喜欢捶父亲胸脯上的肌肉。至于自己的母亲那绝对是个大美人,因为他隐隐记得有很多人总是说母亲⻓得很漂亮。

那时候他的家很大,有很多房间,还有很大的院子和很大的水池,池子里养着很多⻥。他家的附近有一座很大的寺庙,寺庙里有很多和尚。父母常常带他去寺庙里烧香拜佛。

但在他五岁的时候,有一天父母突然在半夜里将他从睡梦中叫醒,急匆匆地带着他和负责照看他的一个老仆人,以及几个精壮汉子坐着一辆⻢⻋离开了家。⻢⻋很快就被一群杀手给追上了,父母和那几个精壮汉子与那些杀手激烈搏杀。虽然将杀手击退,但有两个精壮汉子也死了。

他们一群人接着继续拼命逃亡,但那些杀手好像永远杀不完似的。杀退一批,没过多久就又有另一批追了上来。慢慢地,那些精壮汉子全死光了。在一个没有一点星光的黑夜里,他正在⻢⻋上睡觉,他感觉母亲好像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但他实在太困了,并没有醒来。等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不在了,身边只有那个一直照看着他的老仆人。

后来,他才知道父母为了让他活下去,将仇家引走了。他从此与父母走散,只能与那位老仆人四处飘泊,至今也不知道父母的生死。

他们将⻢⻋留在山里,用泥土将脸和身上的衣服弄的很脏,就像两个乞丐。从那时起,他们一老一小就一边要饭,一边逃命。只有在实在要不到饭的时候,才会用所剩无几的碎银子买点东⻄吃。

由于身边所带钱财实在很少,那些碎银子很快就花光了。不过,幸好他们也逃出了那些人的追杀。那位老仆人待他如同自己的孙子,常常宁可自己挨饿,也不会让常江没吃的。所以,常江非常敬重他,一直喊他爷爷。

为了躲避寒冷的冬天,他们爷孙俩一路南下,最后来到了叶城一带。叶城在南柳国虽然只算得上是一个中等城市,但由于是郡守府所在地,物产相对富足,那时治安比较好,⺠众的性格也比较温和。虽然是乞讨为生,但也勉强能够活下去。十岁起,常江就开始学着做一些短工,如挑水、劈柴、搬东⻄等等,遇到一些好的主家,不仅能挣几个铜板,还能吃顿饱饭。

然而,在两年前冬天的一个大冷天的早上,与他相依为命的那位老仆人再也没有起来了,甚至连他的身世都没来得及告诉他就匆匆地走了。他只知道自己胸前一直挂着的那个黑乎乎的坠子是家族的一个重要信物,这也成了他今后与家人相认的唯一线索。

在猛子、爱释仁、冬竹金和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他将爷爷草草地埋在这个破庙的后山上。从此,他就只能和自己的这几位兄弟一起去面对这无情的世道了。他没有眼泪,因为他心里清楚眼泪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困境的。

后来,他们又结识了时纶珲和游珥蒙两人,六人结成了生死兄弟,生存能力也大有改善。一年前,在城南杨记饭店老板杨叔的帮助下,他们已经不用再去要饭了,主要以打短工兼讨点喜钱来维护六兄弟的生计。不过,他们仍然以这个破寺庙为居住场所。

他清楚自己和五位兄弟目前的处境并不好,因为除了他是练气境后期的修为以外,其余五人武功修为最好的是猛子,但也只有练气境中期。虽然猛子天生神力,真实战力不一定会输一个淬体境初期的,但如果遇到像恶狗主子那样具有洗髓修为的人,也只能任其宰割的份。

不过,从现在开始这些都将成为过去时了。常江相信凭着自己前世的知识、经验和能力,自己很快就能脱贫。自己脱贫了,那兄弟们自然是跟着自己吃香喝辣。要不了多久,不要说恶狗主子那种怂货,就是再高上几级的自己也不会在意的。

虽然没有恶狗主子的那一脚,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会丢了性命,自己也不会重生到这具身体上。但这不是问题的焦点,问题焦点的是那个恶狗主子是个恶人,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仇人。那么,他的仇就是现在的我的仇。既然是我的仇,那自然就要去讨回来,正所谓有仇不报非君子。

不对,自己刚才的推理在逻辑上好像是有问题?我现在到底是前世的常江,还是现世的常江?好像两者都是,又两者都不是。其实我是一个结合体,是拥有两世记忆的一个结合体。

为什么会成为一个结合体呢?其实常江心里也不是很清楚。

根据前世的知识,常江认为是自己的魂魄在刚要离开身体的时候,正好前世常江的魂魄撞了进来。由于,两个魂魄具有很高的相似性,于是就产生了融合。

由此可⻅,这种机率得有多低。一者,要时机刚刚好,也就是说一个刚要离体,另一个正好一头撞了进来。二者,两个魂魄在五行属性上要完全相同。比如,前世常江的五行属性是火,那么现世常江的属性也必须是火。三者,两个魂魄在个性、爱好和智商等方面也要比较匹别。比如,前世常江智商很高,现世常江如果是一个二百五,那就匹配不成功。所以,能够重生,而且是两个魂魄融合的重生,也许整个⻰武大陆也仅有此例,别无分号。

经过这么一番推理,常江觉得使用“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现在的自己只有一部分属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现在的常江即是前世的常江,也是现世的常江。然而,现世的常江并不等于现在的常江,因为现在的常江是现世的常江叠加了一个前世的常江。也说是刚才所说的一个两世常江的结合体。

喔靠,这也太复杂了点。我们还是简单的好,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我就是我,即是前世的我,也是今生的我。不过,前世的我已经过去了,身体也没有了。所以,我就是今生的我,现世的我,只是拥有前世的神识、智慧和经验而已。

想到这里,常江不禁笑了,笑得有点开心。这就对了吗?人还是要向前看,前世的自己已经是过去时了,还是要以现世为主,这才是积极的人生观,才是与时俱进,才有拿得起放得下的男儿本色。

“大哥,你在笑什么?怎么笑得那么开心啊!”突然一个声音把眼睛微闭,正在遐想联翩的常江给拉回现实。

常江张开眼睛一看,发现猛子一个大脑袋瓜子正在自己的眼前来回晃悠着,还带着一种奇特的眼神扫视着自己。

常江坐直了一下身体,又喝一大口水,才慢悠悠地说道:“刚才我笑了吗?”

“笑了啊!而且笑得很开心,好像捡到两个金元宝似那样的开心。”猛子有点犯迷糊了,不知道大哥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难道大哥那样开心地笑了,居然还能自己不知道吗?

常江一脸正经地看着猛子说道:“看来我刚才的确是笑了。不过,那可不是捡到两个金元宝,而是捡到两个稀世珍宝。”

“稀世珍宝?”几个兄弟的目光顿时⻬刷刷地对焦在常江的脸上,嘴巴张得大大的,显然都被自己大哥这么句没头没脑的话给惊呆了。

常江却非常淡定的说道:“你们别出声,我得用神识来探测一下自己体内的情况。”

“神识?”

“探测体内?”

这下子五兄弟全楞住了,爱释仁甚至有想伸手去摸摸大哥的额头,看看大哥是不是脑袋给烧坏了的冲动。可是,手刚伸出去一半,就硬生生地停住了,因为常江又微闭起双眼,再次陷入了沉思之中。

常江微闭着双眼,全力去感受自己神识的强度。一种喜悦之情直冲脑⻔,让他感到有些晕眩,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神识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一种让人难以想像的程度。换句话说,如果神识强度可以具体丈量,就是他现在的神识强度比他前世武功修为达到最顶峰的神识强度还要强大三成。

要知道,前世的他可是一位八阶丹皇和八阶阵法大师,神识强度远远在九阶武帝之上。现在的他,精神力居然还要比其前世的巅峰水平再高出三成,那几乎是达到了九阶丹帝的水平了。然而,九阶丹帝只存在于传说中,在⻰武大陆数万年的历史中,应该还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九阶丹帝。

一想到九阶丹帝,他的心都在滴血啊!要是自己前世的精神力能有现在这么强,那么,自己也就不会走火入魔了。如果自己没走火入魔,那么,自己的那位红颜知已也不会不辞而别了。如果...,再如果...,...。

算了,不想了,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和但是。人总要向前看,死抱着过去不放,小爷我的现世还怎么活啊?现在我有这么强大的神识,也许今生生机素的提纯就会成功。前世做不到的事今生也许就可以做到,这就是进步。不然,老天爷为什么要让你再活一世。常江突然有一种使命感傍身的觉悟,顿时精气神由然而生。

接着,常江静下心来,将神识探入自己体内细细地探测了一番。不错,现在的自己的根⻣和资质都非常不错。根⻣也是五行两种属性,即火属性和土属性。资质一点都不比前世的差,在某些方面甚至更好。比如,现在这具身体拥有的佛性根基就远比自己前世的强。前世的自己虽然在后期根据对佛学的感悟,创出了六合正气诀、大悲流云手和如来清心诀等武功,但现世的自己却从小就生⻓在寺庙旁边,对佛教可以说是耳闻目睹,常受熏陶。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第4章 有时想死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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