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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前尘篇: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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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叫初岁吧。”

沈霜序拍拍手,对这个名字兀自感到很满意。

初岁怯怯地抬头看了眼这一身红衣飘玦的女子,低低嗯了一声。

“我听她说,你娘亲......”沈霜序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

初岁看起来倒是不介意,“我娘亲一月前离世,我不知道我爹是谁,就算知道,估计也是不会认我的。”

说到最后,眼睛有点湿润,杏眼透着微微的水光。

“抱歉,不过......”沈霜序有点尴尬,她不太会安慰人,只会各种满点的嘲讽技能,故而到了此时,也是嘴拙,“你今后有何打算?”

初岁把眼泪憋了回去,揉了揉发痒的鼻子,瓮声瓮气道:“可能先去谋生吧。”

这世道对孤身一人的女孩儿是非常不友好的,不过对初岁而言,总比呆在青楼里好,红颜色衰之时,不会被弃之如撇。

想了想,初岁又偷偷看了眼四周,说是简陋都不为过,“不过,可不可以让我跟着......跟着您?”

说完,似乎也觉得自己这个要求有点无礼,又有点可笑,她急着证明自己的价值:“我可以做很多事!我什么都会!当牛做马都不在话下,我......我也可以照顾您,我不要银子的!”

激动得小脸都红了,圆圆的杏眼满是恳求。

沈霜序被逗乐了,刮了刮她的鼻子,“当牛做马?什么都可以干?杀人可以吗?”

初岁呆住了,愣愣地看着她,杀......杀人?

沈霜序看着已经被吓傻的小姑娘,叹息一声,“骗你的,逗你玩儿呢,怎么可能......”

话还没说完,听见弱弱的一句:“......可以。”

沈霜序手上的动作一顿,低头,随即笑起来,“你那么干净,怎么能杀人,我和你开玩笑呢。你就留下来帮我打杂吧,明天的碗筷你负责洗吧。”

初岁哦了一声,还是有点懵。

于是,本来馄饨馆子里的单人饭,增加到了双人饭。

依旧每日打早起来,沈霜序哼哧哼哧揉着面粉和肉馅儿,看着倒也有模有样,仿佛真的是平平常常的人家里出来卖饺子。

初岁觉得一切都很好,比她原先想的过得好。

沈霜序人很好,没架子,好像完全没有脾气一样,一身红衣英姿飒爽,与之鲜明反差的,是她脸上永远都写满了和气生财。

初岁还注意到一点,每日早上沈霜序都会收到一封信,拆信读信必然回到自己房中,那是绝顶机密的,从不假手于人。

渐渐的,初岁已经能忘记过去艰难的挣扎求生,把过去不能过的坎,都埋藏起来。

沈霜序今日收到的信是梅姨亲手写的,以往都由雯雯代劳,不过今日的字迹她一眼就认了出来。

梅姨是她离开东娘后,最常生活在一起的人,东娘临终前交给了她凤鸣阁的信物,也就是那块血玉,刚刚做完认主仪式,东娘就带着眼底的惊讶慢慢沉睡。

后来,她拿着血玉去到了凤鸣阁,当时代为主事的,就是梅姨。

梅姨希望她冬至能回去一趟。

沈霜序半撑着脑袋,想了想,便答应了。

弄完一切收了东西,夜已深,沈霜序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却没了睡意。

突然窗边出现了一点响动,沈霜序静静面朝外侧躺着,她感觉到屋里多了一个人的气息。

而且......那个人就在——

沈霜序缓缓睁开眼,面前蹲着一个黑影,一双晶亮的狭长眼眸盯着她,黝黑深邃,见她睁开眼的那一瞬间,眼底闪过一丝杀意,随即又平复下去。

她没动,看着青年一双手摁过来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其实心里是很平静的,但这平静显然给青年误解成了懵。

由着他吧,看这样子应当也不会对自己如何,她就比较好奇这青年打算如何对自己解释。

“我不杀你,但你也不要发出响动,我躲一下就走。”青年的声音清冽干净,好听的紧。

空气里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混杂着青年身上若有若无的冷香,沈霜序血液里竟升腾起了一丝兴奋,心跳逐渐加快。

倏然,青年捂着她的嘴,一手撑在她旁边,凌空翻进了床里侧。

沈霜序:“......”

要洗床单了。

“抱歉,得罪了。”青年还挺有礼貌。

下一秒,有人破窗而入,沈霜序瞬间闭上了眼。

闭上眼之后感官就更加清晰了,青年滚烫的胸口紧紧贴着她的背,为防止她挣扎,一手搂着她的腰,捂在嘴上的手冷香扑鼻。

脚步声慢慢接近床边,青年也松开了她的嘴,使她的脸露在外面,青年的脸埋在沈霜序颈窝,展示着正在沉睡的表象。

沈霜序感受着青年喷洒在耳边的炙热气息,心有点颤动。

那人在床边停了一会儿,转身离开,就在沈霜序觉得差不多的时候,突然一道劲风袭来,沈霜序豁然睁眼,凌厉分明,她刚要有所动作,都做好暴露的准备了,搂在腰上的手却突然一紧,天旋地转间,沈霜序被推到了床里侧,青年躲闪不及,长箭穿过青年的肩胛,青年闷哼一声,箭尖堪堪滴在沈霜序脸前。

沈霜序瞳孔微缩,第一次感到不知所措。

青年低头看了看肩上的箭,本来就受了伤,现在无疑是加重了,额前冒出了冷汗。

明明安然无恙的是沈霜序,青年却道:“别怕。”

声音出乎意料的温柔。

“我现在就离开,你就当没见过我,只要不说出去,你就很安全。”青年艰难地翻身起来。

说着,刚走到窗边,却听见沈霜序说:“先留下来吧,外面说不定他们还在......而且,你这伤,不管怎么说,是因为我。”

沈霜序边说,便起身去找医药箱,“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青年转身,看着似乎有些镇静过头的沈霜序,抿唇,“你不怕?”

“你都不想杀我,我为什么要怕?”沈霜序拎着药箱,起身回眸,细碎的月光穿过窗户照映在她脸上,有种说不出的柔和。

青年迟疑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坐到椅子上。

沈霜序走到他面前,低头看了看他的伤口,许是有些棘手,忍不住皱起眉。

随后翻动着医药箱。

“我该如何称呼你?”沈霜序掏出纱布,一边问,一边抬头看他。

青年垂着眼,抿紧唇,狭长的凤目有点无神,沈霜序硬生生给看出了一点脆弱感。

“算了,不想说便不说吧,”沈霜序又取出夹子,好脾气地笑了笑,“有警惕心是好事。”

说话间,东西都准备好了,沈霜序却停住了动作,看着从肩上穿出来的箭尖,有点为难。

青年低声道:“我自己来吧,还请姑娘回避一下。”

沈霜序点点头,转头没一会儿,箭与肉之间摩擦的声音响了一瞬,沈霜序一怔,迅速回头,果然青年一手拿着箭,已经拔了出来。

他采取了最简单直接粗暴的方法,可也是自伤最重的方法,可以想象究竟有多痛。

沈霜序眉心的褶子能夹死一只苍蝇,“你......”

“这样更快......”青年呼吸更加粗重了,嗓音干哑,“就是要劳烦姑娘了。”

刚刚拔那一下,他实在没了力气,手都在抖。

沈霜序用梅姨教她的方法,快速给青年处理了伤口,敷上药粉,这才松了口气。

青年靠在桌沿,突然道,“你为什么不怕?”

沈霜序一顿,勾唇,“可能我胆子大吧。”

青年没再说话了。

过了不知多久,就在沈霜序昏昏欲睡之时,青年起身,“他们应该走了。”

沈霜序点点头,她知道青年要离开了,没阻拦,“明日来一趟吧,尝一口我做的馄饨。”

青年回身,见女子歪着头,似是在询问,但又好像不是,沉默一会儿,点了点头,从窗户离开了。

沈霜序知道他必定会答应,从情从理,他明日也会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57章前尘篇: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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