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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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霜序觉得脑袋很重,额头更是尖锐的疼,呼吸艰难不由己。
耳边的声音杂乱,好像很多人在说话,参杂着耳鸣,嗡嗡作响,没一会儿,却又消停下去。
怎么回事?
她记得自己今日要去街道办入职,刚从蛋糕店买了早餐出来,站在马路边吃,然后......然后呢?
沈霜序沉重的眼皮微颤,脑子乱糟糟地搅在一团,终于睁开了眼。
没什么不好,就是打了马赛克一样的高糊视感,这眼睁了不如没睁。
“王......王妃醒啦!”耳边突然炸响少女的声音,震得沈霜序偏过头去闭上了眼,“快传太医!”
一阵劈里啪啦的响动,脚步声参杂,有人推门进来了。
“冒犯了。”苍老的声音轻轻说道,接着手腕便被搭上了两根指。
沈霜序昏头耷脑,有些迷茫:......这是把脉呢?
于是又费力地睁开眼看去,嚯,还真是把脉啊!
“王妃的脉象并无异常,既已醒了,便当是无碍了。”老太医转动着沉重的身体,看向初岁。
沈霜序:不,我觉得相当有碍,我的头很痛啊!
她只觉得喉咙火烧火燎,想要说话,张嘴却嘶哑发不出声音。
老太医并不能听见沈霜序的心声,提着箱子道:“待我再配几副药,喝下去能好受一些,王妃的身体只能慢慢调养。另外,王妃这几日都没有进食,今日刚醒,只能先吃流食。”
“不必留太多人,王妃需要休息。”太医说完,朝外走去。
初岁忙送了太医出门,把下人一同遣送出去,又撒丫子跑回来,憋半天没憋住直接扑到床边哭。
沈霜序头痛欲裂:“???”
做什么呢?
嚎丧啊?
虽然这副身体不是我的,但这灵魂确实是我没错,四舍五入你家主子还活着!
沈霜序费劲地看向旁边嚎哭的小姑娘,小姑娘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还有一双很可爱的杏眼,哭起来整个五官都皱在了一起,颇有点诙谐。
“别哭了......我这不是醒了么?”沈霜序嗓子干哑,说一句话都费力。
初岁只当她是王八念经,继续嚎:“对不起王妃,要不是我反应太慢,太笨,我就可以接住您了,您就不会受伤了!如果,如果您生气了,就打我吧!本来王爷放过我,就只是为了让我伺候您,现下您醒了,我也该接受惩罚!只是......三十大板,奴婢就没办法伺候您了,您要自己保重......”
瞧瞧,这是什么幼稚发言!打板板?唬谁呢?还三十大板?接下来是不是该躺棺棺?
“你安静,我头甚痛......”沈霜序有气无力。
初岁收放自如,一下就止了声音,紧张兮兮地看着她。
“我想喝水,嗓子痛。”沈霜序继续有气无力。
“好,我现在就去!”初岁得令屁颠屁颠跑了出去。
屋里终于安静了,沈霜序感觉眼睛好了不少,便抬眸四下打量。
床顶是实乌木,光滑精美,正中央垂挂着流苏,连两侧的床帘都是薄纱质感,丝滑流畅,侧头看去,却发觉只有空荡荡的一张桌椅。
该说原主节俭吧,可这质量又是价值连城,可若说她虚荣吧......该有的显摆却一件没有,简直是低调的奢华。
沈霜序微微撑起身体,朝旁边的铜镜一看,脸还是自己的脸……哦不,好像老了一些……这不是她的身体。
沈霜序闭上眼来开始理思绪。
她记得自己啃着蛋糕在马路边等红绿灯,然后绿灯一亮,她就往前走,接着左边灯光大亮,然后她就飞起来了,重重落地。
应该......结果不会太好。
这明显就是穿越了,还穿越到了一个王妃身上。你说,她原本一个小小的公务员,突然就变成了位高权重的人......的夫人,想想就恐慌。
无数的小说告诉她,站得高死得惨,尤其是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说不定原主的死就是别人干的呢。
王府虽小,五脏俱全,比不上皇宫,可也够她吃一壶了。
她对原本的世界没有多少留恋,她本就是孤儿,勉强混吃得个温饱,没亲人没朋友,说不定最后尸体都无人认领,所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境地,她并不慌,在哪活不是活。
“王妃,水来了!”初岁端着小杯盏,“我还兑了些菊花,润喉。”
沈霜序满足地灌下一大口水,终于勉强恢复了元气。
“嗯,有个事情,我可能需要与你说一下。”沈霜序斟酌半晌。
初岁大惊:“王妃不必如此!奴婢是王妃的人,自当竭力为王妃做事,王妃有什么需要尽管提。”
沈霜序:“那个......我好像,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想不起来。”
初岁一脸呆滞,愣在当场。
沈霜序:“咋的?傻了?”
“王妃......怎么会……不记得呢?那,那奴婢叫什么名字?您还知道不?”初岁磕磕巴巴,眼睛里难掩恐慌。
沈霜序老道地拍拍少女的手,老气横秋地安慰她:“你不要怕,我只是忘记了,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这年头和离容易不?”
初岁:“......”
“王妃!您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您那么爱王爷!好不容易嫁进陆府,好不容易有了小世子,怎么能想和离呢!奴婢是看着您辛辛苦苦走到今天的!可不能想不开啊!!”反应过来的初岁声泪俱下。
沈霜序隐隐觉得这句话有个很大的信息,可是头实在沉重,来不及细细捕捉。
“您忘记了……忘记了......那我去找太医!”初岁站起来就要往外跑,沈霜序一惊,着急忙慌地拉住她。
沈霜序:“等等,太医刚走呢!明儿再说不迟,要不,你先歇一歇,和我说说以前的事?”
初岁急得眼眶泛红,抽噎着站在原地,眼泪啪嗒啪嗒掉。
“还愣着干什么?”沈霜序头疼不已,指了指床沿,“坐,站那么高晃得我眼疼。你慢慢说,不许哭!”
初岁搬了个小板凳乖乖坐在一边,打了个嗝,“奴……奴婢名唤初岁,在您还没遇见王爷的时候就跟着您了,那个时候奴婢才十岁,本来是要被卖进青楼的,奴婢趁乱逃走后,就遇见了您,是您收留我掩护了我,还给了我名字,我就发誓往后跟着您做牛做马!”
“我那个时候......干什么来着?”沈霜序问。
“您开了家小馆子,那个时候馆子很破很小,但是您做的馄饨特别好吃,所以客人很多,可您只有一个人,常常忙不过来,所以我来了之后您就轻松很多了。王爷也很喜欢吃您做的馄饨。您和王爷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馄饨馆子。”初岁眼中流露出向往。
那个时候生活虽然不是很景气,远不及现在,但却是她一直怀念的,又回不去的时光。
“哦?”沈霜序微微扬眉,这是什么狗血发展?
“您捡回我没过多久,王爷突然出现在了馄饨馆里,您喜欢上了王爷,所以就决定把馆子关掉,跟随王爷。”初岁眼中的神采渐渐黯淡下去。
沈霜序:……这么草率?!
“后来,王爷迎您进了陆府。”初岁似是想到什么,微微皱眉,颇有些纠结,但没再继续说下去。
无论王爷待王妃如何,她作为一个下人,是不能轻易置喙的。
沈霜序问:“那,我可有父母亲人呢?”
初岁:“从奴婢跟着您起,奴婢从未见您与什么亲人来往,身边一直都是奴婢。”
沈霜序听着,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这听着倒挺像是灰姑娘爱上霸道王爷,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可问题来了,她又不是灰姑娘,她为什么要做这银凤凰?
在外面自己开间馄饨馆子不香吗?
话说回来,原主某些程度上来看,和自己还是挺像的,比如做得一手好馄饨。
以前没考上公务员时,就想开间馄饨馆子了,现在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
“那我呢?”沈霜序听着王妃长王妃短,终于想起自己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叫什么?”
初岁又是一惊:“这......直呼王妃名讳太冒犯了。”
沈霜序糟心:“......那我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你这样顶撞我更冒犯。”
成功把小姑娘又吓了一跳。
“王妃恕罪,王妃名唤沈霜序。”初岁战战兢兢。
哦豁,好巧哦,名字也一样。
“行了行了,抖得跟筛子似的,我看着累得慌,我且问你,”沈霜序拍拍小姑娘的肩膀,凑近了小声问,“当今世道和离可难?”
初岁没想到王妃竟又提起了和离,忙摆手:“王妃您三思啊!若是和离,您会后悔的!当初您那么爱王爷,拼了命为了和王爷在一起,什么苦难都过来了,现今若是和离,奴婢怕您恢复了记忆会后悔。”
哪知沈霜序摆摆手:“莫管我,你只说难不难?我就想和个离,不伤筋不动骨。”
初岁:“万不可啊!您曾经真是把王爷放在心坎子上的,连命都差点丢过,您三思啊!”
三思三思!沈霜序听得青筋直跳,我又不是原主!我爱他干甚!而且,为一个男人丢命,何其漠视生命!简直对不起自己的生养父母!是个人都做不出来!原主怕不是有什么苦衷!说不定就是被这男的诓骗了!
“这不可能!简直荒唐!有辱人格!”沈霜序气得蹦下床,“我要和离!”
初岁拼命抱住自家王妃的腰:“王妃!您身体还没好!您先将养着,和离什么的王妃三思啊!”
“我就要和离!你不必再劝!我为什么要和一个不认识的人过一辈子!”
刚走到门口的陆晏手还放在门上没敲下去:“......”
陆晏——成王,陆府的主子,也就是沈霜序想要和离的对象。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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