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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她有桃花体质[穿书]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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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余长生倒是不介意这些,顿了顿继续说:“妈我想问你件事。”

“啥事?”

“今天早上那个余桃同志,她定亲了没有?”余长生常年在部队里,接触的都是粗枝大叶的男人,说起话来自然也不拐弯抹角。

“你说余老大家的桃儿呀,还没有呢。怎么你……”杨碧清笑着看着儿子,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看来这小子是看上人家了。

“妈,那你明天去她家帮我提下亲吧。”余长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自己喜欢她,想娶她,这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这件事来的太突然,杨碧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这个大儿子做事情一向雷厉风行,说要去当兵,第二天就收拾行里走了,现在说要去提亲,怕是已经打定主意要娶余桃了。

要说这件事放在以前,她肯定不会同意,儿子这么优秀,长得又俊,现在又是军官,十里八村的姑娘还不由着她们家挑吗?

但现在不一样了,余桃不但考上了大学,模样也大变了,现在整个大队怕是再找不出比她更俊俏的闺女了。

最重要的是,张建设对她也有心思,每次上工都围着余桃转,就算余桃不搭理他,还是一个劲的贴上去。

自己的儿子那点不比她王桂芳的儿子强!杨碧清想到又能压王桂芳一头了,心里瞬间就高兴起来,立刻应了下来:

“好,妈明天就去给你提亲,桃儿这姑娘妈也喜欢得紧。”

“谢谢妈。”余长生不苟言笑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淡淡的笑容。

做好饭的沈国珍洗了脸,换了一件白色的大衣,擦了雪花膏,还特意在唇上涂了一层粉色的口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想了想,拿出一把水果刀,狠下心来,在食指上用力一划,血瞬间冒了出来。

不增加点“坎坷”,怎么能赢得陈北南感激?

做完这一切,沈国珍把粥倒进洗干净的饭盒里,放进自己的绿色军包里,在窗户边看到林医生和矛头坦克走了以后,才关好门往公社里面走去。

陈北南当初下乡时,大队长没有有安排他和知青们住在一起,而是在公社里找了一间房子给他单独住,知青们对他这种特殊待遇,多少有些意见,但是也只能放在心里,不敢说出来,谁叫人家有背景呢。

陈北南来了清月公社以后,很少和知青们接触,以前沈国珍有意想接近他,他却不怎么搭理她,所以这次是沈国珍第一次去陈北南住的地方。

陈北南的房间在二楼,沈国珍穿了一双皮鞋,踩在木制的楼梯上发出“咯噔”的声音,走到门前,她轻轻的敲了敲门。

陈北南正迷迷糊糊的睡着,听见有人敲门,不免有些疑惑,他的朋友矛头等人,从来没有敲门的习惯,每次都是直接破门而入。

他抬起沉重的眼皮问到:

“谁?”

“是我。”屋外传来一声低婉的女声。

陈北南猛的睁开眼睛,心里一阵狂喜,自己来这里后,有交集的女性寥寥无几,能熟悉到上门来找自己的,除了她还会有谁?

“进来。”陈北南说完努力支起身体坐了起来。

过了一会门“吱呀”一声开了,沈国珍徐步走了进来。

看清楚来人后,陈北南期待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在心里暗笑自己痴心妄想,她怎么可能来看自己。

“陈同志,我听说你病了,特地来看看你,怎么样,好点了吗?”沈国珍走进来,看着陈北南关心的问道。

“我没事,小感冒而已。”陈北南回答到,心里却有些疑惑,自己和沈国珍根本没什么交集,她怎么知道自己生病了?还特地来问候自己。

沈国珍进来后粗略打量了一番屋子,让她没想到的是,陈北南的房间和知青点其他男同志的房间完全不一样,整个房间干净整洁,一张靠窗的书桌上放着很多书,有世界名著,有人文地理,有武侠小说……都按分类排列得整整齐齐。

最显眼的是书桌上的花瓶里竟然插着几枝粉白色的桃花,她不有自主的把这花和余桃联系在了一起,桃花!桃花!她最讨厌的桃花!

“早上公社里来了一辆很气派的轿车,香梅好奇非拉我去看,看到余桃同志从车上下来,我正好奇,就听到余矛头同志说你生病了,我就请了假,过来看看你。”

沈国珍看似无心,其实是一语双关,既传达了余桃从轿车上下来的消息,又明明白白告诉陈北南,余桃也知道他生病了,却没有来看他。

“什么轿车?”果然陈北南听了以后立刻问到。

“看是军用车,开车的男人很年轻还穿着军装呢,看起来和余桃同志很熟悉的样子。”沈国珍故意说到。

陈北南心里一阵苦涩,原来她没有骗自己,她果真有喜欢的人,不然,以她的性格绝不会这么招摇的坐一个陌生人的车来这里,就在刚刚他还抱有一丝侥幸,希望她只是找了个理由拒绝自己,原来她说的都是真的!

“你生病了不能吃油腻的,所以我做了一点粥给你带过来。”沈国珍见目的达到了,连忙转移了话题,一脸温柔的说。

随后把包放在了桌子上,从里面取出铁饭盒,打开盖子,放到陈北南面前,笑盈盈的继续道:

“还是热的呢,你快趁热吃吧。”

自己和这沈知青的交情并不深,上次因为小鱼儿的事还为难过她,她突然到访,还送吃的来,着实让人意外,虽然现在自己心里不好受,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只得客气又疏远的说道:

“谢谢,我没胃口,你还是带回去吧。”

“我都拿来了,你多少吃一点吧。”沈国珍说着把饭盒捧了起来,舀了一勺子,喂到陈北南嘴边,用殷切的眼神看着陈北南。

这个动作太过亲昵了,陈北南反应过来后不假思索推开了她的手,语气十分淡漠的道:

“你待在这里不太方便,传出去对你名声也不好,快点离开吧。”

“哎。”沈国珍一声吃痛,勺子“哐当”一声掉进了饭盒里,她皱着眉,看着手指,脸色变得十分痛苦。

“你怎么了?”看她这幅样子,不明真相的陈北南问道。

“没事,刚刚切菜时不小心切到了手。”沈国珍微笑着说到,一副极力想掩饰痛苦的样子。

“对不起。”陈北南看到她手上的伤口有些内疚,毕竟别人好心好意做了饭给自己送来,还伤了手,自己这样对她,好像是有些过分了。

“没事,没事。”沈国珍连忙摆着手道,然后又拿起勺子要喂给陈北南:

“你快吃吧,一会就凉了,我做的瘦肉粥,可香了。”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确实没胃口。”陈北南轻轻推开饭盒道。

“可是我都做了呀,你好歹吃一点吧。”沈国珍不肯死心,温柔的说到,如果他不吃,自己不就白做了吗?只要他吃了,这人情他就欠上了,以陈北南的性格怎么会欠别人的情?以后他就会加倍对自己好。

“南哥,饭来了。”这时门外响起了矛头的声音,接着门被推来了,矛头,坦克和冬菇走了进来。

“咦,这不是沈知青吗?”矛头见屋里多了一股女人,先是意外,后又立刻笑了起来。

“南哥你真是艳福不浅呀,这个病生的值了,哈哈哈……”

沈国珍的脸瞬间红了,连忙低下头来,咬着嘴唇,一副被人“捉了奸”的样子,无形的算是默认了。

“别胡说。”陈北南现在心里正一团乱麻,哪里还有心思听他开玩笑。

南哥这几天的反常举动联系起沈知青的娇羞神色,矛头终于想明白了,南哥和这沈知青八层是在处对象,估计是昨天两人闹了矛盾,南哥才会坐在窗边喝一晚上的冷风,今天知道他病了,沈知青也不气了,提着吃的来看他。

“嫂子,以后南哥就拜托多照顾……”余坦克也在一旁幸灾乐祸。

“闭嘴!”不等他说完,陈北南抄起桌子上的杯子扔了过去。

余坦克稳稳的接住了杯子,看陈北南凶神恶煞的看着自己,不知道他是真生气还是装生气。

“陈同志,我走了,这粥你记得喝。”沈国珍说完站了起来,红着脸走了出去。

刚刚坦克那声“嫂子”,直叫到了她心坎上!

见她走了,陈北南把矛头叫过来,吩咐了几句。

“沈知青你等等。”沈国珍敢走出来听到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了自己。

第17章 告知

沈国珍回头来,脸色瞬间黯淡了下去,只见矛头站在自己身后,手上拿着的正是她刚刚送过去的饭盒。

“沈知青,南哥说谢谢你的好意,这个,你还是拿回去吧。”矛头说完把饭盒放在了沈国珍的手里,又掏出了十块钱,放在饭盒上:

“南哥说,不能让沈知青白忙,这钱算是给你的劳务费。”不等她开口,转过身飞快的进屋了。

虽然觉得南哥做得有点绝情,但是南哥的脾气一向说一不二,自己只能照办。

沈国珍捏着饭盒的手,青筋暴起,看着饭盒上的钱,更是怒火中烧,极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才没有把饭盒扔出去。

呵,十块钱!他陈北南还真是财大气粗。

自己辛辛苦苦做了饭菜给他送来,他竟然一口也没吃!还想用钱来打发自己,哼!他陈北南凭什么这样侮辱自己!

论家世,论品貌,自己那一点不不过那个村姑,她到底给陈北南吃了什么迷药,让他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不行,不能这样放弃,还有几个月陈北南就要回城里了,等到他回了城里,自己更没有机会了。

她可不想在这里待一辈子,家里的父母完全指望不上,当初本来自己可以留在医院的,但是父母为了弟弟能去当兵,硬是把自己的名额“卖”了出去,所以要回城里,要过好日子,要当官太太,只能靠自己,而最快快捷的办法就是嫁给陈北南。

沈国珍把饭盒和钱放回到包里,装着一脸平静的走下楼去,和张建设母子生活了两年,她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脸皮厚,手段高,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他不是不吃吗?那下午再送来,他若还不吃,那就明天再送来,必要时就用非常手段,当初张建设不也是用了“非常”手段,才让自己不得不嫁给了他吗?

快到中午了,下工的铃声终于响了,余桃揉了揉酸痛的胳膊,挖沟渠比除草累多了,整个冬天少雨又干旱,没长草的土地,变得格外坚硬,挖起来着实累人。

余桃路过记分板时,看到自己一上午才记了三分,傻弟才记两分,按照一分8分钱计算,自己一上午赚两毛四分钱,小半斤肉都买不起,余桃有些欲哭无泪了。

二十多天前原生余桃坐的村巴翻车了,只活了她一个人,十里八村都在传她阎王漏掉的小鬼,后来自己又穿越到了原生的身体里,使得原生容貌大变,本来就很让人生疑,要是自己再做点有别于常人的事情,怕是所有人都会怀疑她的身份了。

原本只想安安分分按照这里人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反正最多半年自己就能用灵力开启自己的隐形空间,这几百年来收集的所有宝贝都在里面,到时候吃的穿的用的都不用愁了。

但现在看来,要自己这样清苦的生活半年,真是有点为难自己了,现在她不得不考虑下,怎么才能改善生活。

其实想要改善生活也不难,自己虽然是只几百岁的小妖精,但是去湖里抓抓鱼,去山里逮逮捉野鸡,这些倒是一点也不难不,要是这些能能卖钱,也不失是一个发家致富的好方法。

问题是这个年代不能随便开店,摆地摊,卖东西还会被说成投机倒把,拉去□□教育。

思来想去唯一的出路就是考上大学,只要考上了大学,不用介绍信就能离开这里,到时候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舒舒服服的过两年,然后拍拍屁股回现世里去。

“桃儿,你在想什么呢?”见她一路都不说话,余英英好奇的问道。

“没,没啥,就是用了一上午的锄头,胳膊有些累,也没力气说话了。”余桃的思绪被拉回了现实,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大半路了。

“我帮你捏捏。”余英英说着,手就触到了余桃的肩膀上。

虽然有点痒,但是感觉舒服多了。

余长生站在院子里,观望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远远的看到了余桃的身影,大步走了出去。

他外表看起来粗枝大叶,实则十分细心,从公社回来不久,他就找了条绳子,把自家那条大黄狗拴了起来,这样再也不用担心会咬到她了。

“桃儿,英英去我家吃饭吧。”余长生刚走出来,就听见自己妈杨碧清对两个小姑娘说到。

“不用了婶子。”两人连忙摆手到,面对杨碧清突如其来的邀请,两人都有些意外。

“不用客气,今天我妈杀了鸡。”余长生看着余桃说到。

余桃原本想着把饼干还给余长生,现在他正好在这里,于是快步走了过去,将装饼干的袋子放到他手里道:

“余同志,这个还给你。”说完生怕他再追来,拉起余英英快步走了。

余长生看着手里的饼干,再看看余桃逃跑似的背影,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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