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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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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文明,待在它诞生的世界中不动就等于自杀!”

“我们仍旧要派出探路者向南,向西,南面不行我们就要走海路,海路不行我们就凿穿东面的大山。白岚部一定要走出去,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也要走出去,走得越远越好,哪怕这样要花很多的钱要死很多的人,但是他一定要走出去。”

“走出去,到新的世界寻找新的家园,把我们的后代像春雨般洒向这个世界,那么就算是丛林中的白岚部灭绝了,我们还有草原上的白岚部,就算是草原上的白岚部灭绝了,我们还有海洋上的白岚部,就算是海洋上的白岚部灭绝了,我们还有丘陵中的白岚部……在整个世界灭绝之前,只要还有白岚部存在,那么我们就尽到了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走出去,走出丛林,走向世界,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大厅里,是风静止了一般的寂静,没有人说话,更没有人随声应和,他们有的只是沉思,有的只是感觉到了自己肩上背负的沉甸甸的历史责任。

他们似乎与什么更大的东西接触了一下,虽然远没能融为一体,这感觉还是让他们震惊不已。

而他们隐约感知,这种更大的东西,能够赋予族群伟大的力量。

族长再一次陷入了那种深沉的安静中。

这种安静蕴藏着巨大的力量。

族人们曾经见识过一次白岚展现出这种巨大的力量,那是在白岚部刚刚成立之初,猛虎跑进村子里拖人,部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

在明明知道外出就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是个孩童的小族长毅然站了出来,用他那稚嫩的肩膀扛起了部落存亡的重担。

现在,情况已经严峻到他们不敢后退一步的地步,白岚部又一次站在历史上的拐点,经历着生死存亡的抉择。

族长再次安静地说出了他的决定,没有气急败坏,没有歇斯底里,安静的语调中却蕴含着无比的坚韧和勇气,“我将会接替向南探路的任务……”

一言既出,四方皆静,只听见所有人急促的呼吸声。

国相泰立刻举手,“我不同意,族长说过,将者不出九宫,是部落的主心骨,你要是出了什么意外,刚刚有些起色的白岚部就算完了,如果族长执意要去的话,我必须跟着去,保护族长的安全!”

痴站了起来,“国相说的对,谁都可以去,族长不能去……大道理我说不出来,反正,族长就是不能去!”

曜起身发言,“我挑三个人,我替族长去!”

惠也想说,可是他站了起来,就坐了下去,食草的部族,始终缺乏一股豁出去的勇气。

白岚幽幽地说,“我可没有说我要跟你们商量,我们的部落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没有出现能够否定我权威的人吧!”

刚刚还打了鸡血一样的部族大佬们立刻就蔫头耷脑了,仿佛一群被黄鼠狼喝了鸡血的鸡。

“我现在选定的三个人,曜、车氏兄弟出列!”

三人应声而出。

白岚对十分不解的泰说道,“设立国相就是要你替我分担带领部落前进的重担,你我二人必须要有一个人留在部落,以后,你都没有机会借口留在我身边了!记住,我走后,律法的修订也不能停止,一定要持之以恒,让部落更多的人知情知法!”

“至于痴,有你留在部落,我就不怕穷奇部和西猯部来攻,我们刚丰收,旱季又来了,我们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他们眼睛都是红的!你一定要听从泰的指挥,服从泰的安排!”

痴站了起来,小声地称了一声,“诺!”

“至于部落中的其他人,以泰为尊,各司其职即可!”

他仰面躺在椅子上,叹了一口气,“解散吧!”

他这次去丛林的南面,探路是主要的,调查族人失踪的原因是重中之重,而搞明白让族人惧怕的龙和高危区域的危险到底是什么,更是重中之重。

有的选择的话,他仍旧希望在南面打通一条通往新世界的路,如果这条路实在是艰难,那么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就只能选择征服沙漠,走海上路线,曲线带领族人离开这片地区。

无论如何,他都不会选择成为玛雅人,玩一辈子石头,最后连怎么消失的都不知道。

这个世界太复杂了,每带领部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千百倍的努力,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还能让自己的部族前进多远。

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吧。

虽然知道很危险,但是车左和车右对能陪着族长外出还是很高兴的,他们俩的伍长是族长第一次去丛林时提拔的,这些天以来一直跟着泰后面历练,或许跟着族长这次外出归来后,他们就能混个伍什长当一当了。

曜的心里就很矛盾了,既有欣喜,也有忐忑。

他加入白岚部经历过隆重的入族仪式,这种入族仪式在东阳部族人加入都没有这个待遇,

曜很感激族长对他们族人的礼遇,对待这份恩情一直牢记在心。

但是,族长把自己的安全放在曜的手上,这份担子就太重了。

白岚在部落的地位是超然的,这种地位不是几个部族首领捧出来的,而是来自族人发自内心的爱护。

白岚是原始社会社交牛逼症第一人,最喜欢在吃饭时抱着他的大陶碗到处串门,野人们见族长来了,也会经常扒拉白岚的碗里看白岚今天吃了个啥,白岚也会在他们碗里夹菜尝一尝,活得就像是一家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尊下之分。

所以白岚要进去丛林的早晨,连部落最喜欢睡懒觉的野人也爬起来了。

他们赶着过来给族长祈福,希望万千生灵庇护他们小小的族长,免除灾祸,无忧无疾。

所以曜觉得,白岚是部族的宝贝,要是这个宝贝在他的手上摔碎了,那黑石部在部落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白岚倒是一脸轻松,他拉着部落的小牛,就出发了。

牛是族人的好帮手,它们力气大,一头牛能顶上十个人。

只是草原上的野牛野性难驯,几乎被抓获之后都被宰了吃肉,唯独有几只小牛,性格憨憨的,安静的很,就被族人留了下来,打算养大了再吃肉。

养着养着,这几头憨憨的牛就成了部落的一份子,可以白天安心享用收割后的水田,晚上安心依偎在睡觉的族人身边,不用担心什么时候被老虎咬,也不用担心那可恶的蚊虫。

这就叫傻牛有傻福。

于是四人一头牛就出发了,你挑着担,我牵着牛,迎来日出,送走晚霞,斗罢艰险,去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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