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又见面了啊,沈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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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一番功夫跟余曦晨解释,江之鱼出校门时,路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她换了个站台等车,并没有跟江大川打电话。
反正那人也不会在意她回不回家。
车来得很快,上车前,她冲另一边一直朝她看的宋柯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没有坐错车。
对方那灼灼的视线总算收了回去。
接近年底,商业街上已经热闹起来,戴着虎头帽的小孩子坐在父亲的肩头,由妈妈陪着挑选喜庆的节日饰品。
江之鱼看得眼热,心底一酸,挪开眼,下意识去摸书包夹层里的那枚校牌。
因为经常把玩,蓝色的底色已经有些泛黄,在公交车昏暗的环境里,她有些看不清男生的脸。
快了。
再等等。
外婆家住在早些年的小巷子里,如今高楼林立,倒成了一片清净之地。
江之鱼推开院门,喊了一声:“外婆。”
祝文君已年近七十,满头白发,步履阑珊,“鱼鱼来了?”
江之鱼快步迎上去,扶住老人家的胳膊,祖孙俩一道往屋里走。
“鱼鱼,你爷爷奶奶最近还好吧?爸爸工作也挺顺利?”
江之鱼抿了抿唇,脚步微顿,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都挺好的。”
可等祝文君继续问起继母时,还是被江之鱼岔开了话题:“外婆,我饿了,先吃饭吧。”
祝文君拍着她的手背,显然觉得自己高兴过头,竟然忘了要紧事:“你先去洗手,我去叫你刘姨摆饭。”
江之鱼哎了一声,却没往洗手间走,目光逡巡在这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
墙角的秋千架已经被白雪覆盖,依稀可以看到被维护的很好。
这是她母亲提及过的,年少时最喜欢的一角。
可自从嫁给江大川,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至于为什么,江之鱼还不懂。
或许,永远也不会懂了。
睡了近些日子以来最舒坦的一觉,江之鱼醒来,正好赶上吃午饭。
院子里,刘姨正在清理积雪。
昨晚后半夜的雪下得急,她竟然没有半分察觉。
帮着整理好院子,出了一身的汗,江之鱼在秋千架上铺了块儿毯子,坐那儿一晃一晃的休息。
院门口传来吱呀一声,一个小小的脑袋探了进来,语气有些不太确定:
“你好,请问这是江之鱼的外婆家吗?”
江之鱼从秋千上跳下来,三两步走过去,对上的竟然是余曦晨略有些躲闪的双眼:
“你怎么知道……”
“哎呀,同学互相串个门,你不会不欢迎吧?”
余曦晨一改往日别扭,自顾自的越过门槛,拉着她就往外走。
江之鱼对这一切还有些懵,刚刚干过活还有些潮红的脸看起来很是可爱:
“你……”
余曦晨摘掉了她的黑框眼镜,戴上了漂亮的美瞳,笑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
“别问这么多啦,好不容易放假,不出去玩玩吗?哎呀,走啦!”
江之鱼估摸着多半是那次偷听对她造成了改观,这人真把她当成楚楚可怜、没有朋友、被人误解的小白花了。
勾了勾唇,江之鱼刚要说等她一会儿,就见余曦晨夸张的指着她的小梨涡,惊讶道:
“上次还以为我看花眼了,原来你会笑呀?”
江之鱼欣然接受来自这位新朋友的好意,干脆又把笑容放大,直到她看够了也脸红了,这才跟祝文君说了一声,随她出门。
路上的人和车前所未有的多,江之鱼由余曦晨带着七拐八拐,最终拐进了一条美食街里。
“我刚吃过……”
话还没说完,余曦晨就给她手中塞了一串暑塔:“都说女生的友情是从吃开始的,所以干了这个塔,我们就是好朋友啦。”
这样热情活泼的余曦晨对江之鱼来说有些陌生,但她还是由内而外的感到高兴。
她真就跟她碰了碰,嘎吱一口咬下去,眼神前所未有的亮:“嗯,好朋友。”
因为照顾江之鱼的钱包,余曦晨大包大揽,每路过一个小摊,都买一些来给江之鱼尝,甚至还想好了堵她嘴的理由:
“吃了我的东西,错题集就是我的了。”
江之鱼故意拿出学校里那副常见的冷漠神情:“原来都是为了错题集。”
余曦晨紧张的章鱼小丸子滚到身上而不自知,急着解释:“不是……我……”
江之鱼却在这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余曦晨剁了下脚,追着要打她。
两个同龄的女孩儿从街头跑到街尾,这才想起要找个地方处理一下身上的污渍。
好在隔壁就是商业cbd,高楼林立。
余曦晨对这块儿不太熟,只能凭感觉走过去,却误打误撞带着江之鱼进了数字传媒大厦的一楼活动厅里。
“哎,快看,海报上这个是不是沈肆?”
江之鱼跟在她身后,闻之一愣。
余曦晨见她这幅懵懵的表情,还以为她转学时日不多,不知道沈肆是谁,贴心解释:
“就是比咱们高一届,长得高高帅帅又痞又拽,真正做到女人如衣服,却还能高分录取华清大学一流专业的那个!”
江之鱼暂时不想将心底事和盘托出,只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点了下头:
“嗯,我记起来了。”
余曦晨看了下海报上的时间,着急忙慌的往卫生间跑:
“鱼鱼,你等我下,我马上收拾好出来,咱们一块儿去瞧瞧这个编程大赛,据说含金量特高。”
徒留江之鱼留在原地,抬起嫩白指尖,轻轻戳了戳海报上男生罕见正经的脸,嘴边浮起清浅笑意,悄悄吐出一句:
“又见面了啊,沈肆。”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编程大赛,参赛者皆为顶尖水平,像沈肆这般才刚大一就顺利入围的并不多。
又何况他有一张足以撑起门面的脸。
所以,他的海报被摆在了最前面。
抗议无效的那种。
耳边,肖杨和蒋昭正凑在一块儿,讨论着台上正在做演示的年轻女孩儿。
沈肆有些百无聊赖,索性靠着椅背,侧过脑袋,微眯一会儿。
可就是这时,竟被他发现从侧门处悄悄溜进两个女孩儿,打头的那个个子矮些,弯着腰顺利穿梭。
后头那个因为个子高挑,弯起腰还比第一排的座椅高一截,引得不少人往那儿瞧。
不知哪来的小姑娘,多半偷偷进场,还摸错了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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