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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男配是女郎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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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隽声音的大小依旧和昔日一样,低低的,然而不再刻意压得冷硬麻木的声音在徐徐晚风之中清越如金石相撞,海浪拍岸,动听悦耳。

“阿璋,你的伤怎么样了?我这两天想来看你,景行院的随从都说你在休息。”凝视着沈凤璋,沈隽声音里满是温和。他这几天早上出门前都会去景行院,然而都见不到沈凤璋,没想到今日回府,会这么巧碰上她。

沈凤璋冷笑一声,“那是我专门吩咐仆从们别放你进来。”

沈隽眉头微皱,又瞬间松开。他仿佛没有听到沈凤璋嫌弃伤人的话语,眼眸里藏着温和,“之前在宣武场,若非你替我挡下这一箭,受伤的肯定是我了。我——”

沈隽感激的话语尚未说完,就被沈凤璋毫不客气地打断。

沈凤璋凝视着沈隽,上上下下仔细扫了他两眼,最终不屑地收回目光,轻蔑地一挑眉,唇角拉开一个满是讥诮的笑,“真是丑人多作怪!自作多情到你这个份上也是少见!”

“替你挡箭?你在做什么白日梦!”

沈隽眼底的温和慢慢散去,他低垂下眼眸,不言不语。

“我就是被你这个扫把星连累的!遇上你,两匹马都出问题。”沈凤璋脸上显出几分恼怒,“若非被地上的树藤绊了一跤,我又怎么会中这支箭!”

沈凤璋乌黑的凤眼狠狠一瞪沈隽,“离我远点!”说完,她带着人朝景行院走去。

从沈隽身旁走过时,她嫌恶地一瞥沈隽,吐出两个字,“晦气!”

站在沈隽身旁的黎苗握紧拳头,怒火中烧,“郎君,我就说小郎君肯定不是有意救你!果然如此!”

沈隽脸上泛起一丝苦笑,他轻轻摇头,低声道:“哪怕只是凑巧,阿璋也是救了我。”更何况,他清楚知晓,沈凤璋就是故意救他!

“郎君!”黎苗看着沈隽这副样子,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情绪。郎君就是人太好,才在即将召开白闻楼文会这样关键的时刻,都不忘分神关心惦记着小郎君!

“郎君,你听听小郎君方才的话。马出事能怪在郎君你身上吗?地上有树藤,小郎君自己没看清被绊倒了,和郎君你又有什么关系!偏偏小郎君全都迁怒到您头上,你难道不觉得小郎君这是无理取闹吗?!”

“算了。”沈隽温声安慰着黎苗,“阿璋只是年纪小,性子有些顽劣而已。她本性不坏。”她今日说这些话,不过是故意掩饰她那日救人的真正目的,掩饰她的真实情感罢了,可惜——沈隽心中嗤笑一声——可惜他早已看得一清二楚。

您是从哪里看出小郎君本性不坏的?!黎苗差点把这话脱口而出。

反正在郎君眼里,谁都本性不坏,谁身上都有优点长处。他有时候真希望郎君不要这么纯善笃厚,像小郎君那样自私卑劣一点。以郎君的性子,他真怕郎君将来吃大亏!

看着脸上笑意温和的沈隽,黎苗知晓他这个心愿是达不成了。算了算了,黎苗摇头,大不了他帮郎君多看着点。他们这些人这般喜欢大郎君,不正是因为大郎君品性纯善吗。

另一边,沈凤璋面带怒意走了好一会儿,脸上神情才慢慢平静下来。她忽然想起一事,朝身旁的刘温昌问道:“沈隽这两天都在做什么?”

“大郎君这些天早出晚归,白日里都在白闻楼。今年的白闻楼文会就在明日。”

白闻楼文会。沈凤璋记得原著里,男主得到了参加这次文会的机会,并且在文会上一举夺魁,从此踏入官场,凭借高超的手段,平步青云,在六年内从最末品的奉朝请到权倾朝野,最终登上皇位。

原来是因为快要出仕了,怪不得比起以往的内敛,沈隽今日显得格外……沈凤璋犹豫了一下,还是用了“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八个字。

既然明日就是原著中极为重要的白闻楼文会,沈凤璋沉吟片刻,朝刘温昌道:“准备一下,我明日要出门。”

第34章 策问

白闻楼文会在上午辰时四刻开始。

然而早在辰时, 道路上便满是朝同一个方向而去的车驾。

沈凤璋坐在牛车里,掀起帘子,望着道路两旁。临街的茶楼酒楼都已坐满人, 看这些客人的穿着打扮,显然都是读过书的文人。

白闻楼文会作为大周第一大文会,每年都会吸引无数文人前来观看。许多人不远万里, 提早半个或是一个月出发, 千里迢迢就为亲眼目睹这一场汇聚了整个大周顶级文士的文会。

观看文会最好的位置当然是白闻楼对面的茶楼,只有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之人才能在这个时候占到对面茶楼二楼的位子。

除了对面的茶楼,接下来便是以白闻楼为中心四散开去的茶楼酒楼,离白闻楼越远,价钱也越低。

沈家在官场上虽然已经败落, 但在钱财上却不缺。沈凤璋花了两百金在白闻楼对面茶楼二楼订了个阁子。

坐在预定的阁子里, 沈凤璋端起茶楼提供的茶轻轻呷了一口。入口微苦,回味甘甜, 唇齿留香。她抬眸看向窗外,不仅能把对面楼里的人神情外貌看得一清二楚, 甚至对面声音一大,她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两百金花得值。

随着陆陆续续有人走上二楼,在二楼阁子落座,对面白闻楼的文会终于开始了!

文会有三场比试,第一场比试是由白闻楼确定题目,所有参赛者在一炷香时间内以此为题写一篇规定题材的诗文。

沈凤璋看向对面。白闻楼一楼最里边靠墙安置着一座高台,台上摆了一条长桌。围绕着高台, 摆着三十张桌案,案上放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此刻,那三十名有幸能够参与这场比试的文人已经站到案前,做好准备。

在一帮年纪不小的参赛者中,年轻俊美,清润温和的沈隽仿若明珠落瓦砾,鹤立鸡群一般醒目显眼。

“娘子,那位郎君年纪这般小,肯定比不过其他人吧?”好奇的女声随着风,从隔壁阁子飘进沈凤璋耳中。

婢女口中的娘子轻笑了一声,若山泉叮咚,幽兰初绽,“我倒觉得那位郎君这般年纪就能参加白闻楼文会,想必是天资过人,才华横溢。”

沈凤璋收回注意力,将目光重新投到对面。一名身着蓝衫,相貌儒雅的中年文士走上高台,身后的随从将手中的香炉放到长桌上。

中年文士环顾四周,脸上带着儒雅笑意,“诸位今日能踏进此处,都是人中龙凤。白闻楼每年一次文会,文会的规矩诸位相比都已清楚,在下便不再赘述。”他抬手指向跟前的香炉,朗声道:“如今正值暮春夏初,便请诸位在一炷香时间内,以春为题,写一篇骈赋!第一场比试现在开始!”

白闻楼对面,听清这次比试题目的围观者纷纷惊呼起来。

骈赋!这次规定的文体居然是骈赋!通篇对仗,两句成联,还要炼字融典,讲求声律,短短一炷香时间内如何做得出来!

“这次的题目比往年难上太多了!”

“是啊!一炷香之内作成一篇骈赋,这篇骈赋还要写得好。这——这简直是……”

沈凤璋隔壁,方才谈论沈隽的那一主一仆,听清题目后,也忍不住开口议论。

“娘子,这写一篇骈赋当真那么难吗?”

如清泉一般的女声再度响起,带上一丝无奈,轻轻地苦笑一声,“说不难,不难,说难也难。”真要写,别说是一炷香,半炷香内就能写出一篇骈赋来,然而这样写出来的骈赋只是浪费笔墨!

对于这三十名参赛者来说,不仅要认真写,还要写得比其他人好,这就太难了。

她轻轻摇头,无奈叹息,“你只要知道,连我也不一定能在一炷香内写出一篇以春为题,上佳的骈赋。”

“居然连娘子你也不行?!”年纪不大的婢女惊诧一声。

沈凤璋原本只是随便听一听隔壁的对话,这会儿却对隔壁之人的身份生出几分好奇。

刘温昌上前一步,低声道:“是否需要属下去打听一番。”

沈凤璋摇头,“不用了。”她不过是一时好奇而已。

众人们对白闻楼这次的题目议论纷纷之时,白闻楼里,那三十名参加者早已抓紧时间开始创作起来。正如大家所言,这次的比试难度极高,三十名参赛者里,不少人眉头紧皱,满头大汗。更有人抓耳挠腮,捶胸顿足。

袅袅青烟从香炉上方升起,萦绕不散。不知不觉间,完整的一炷香仅剩一半。

啪嗒一声,一名正值而立之年,身着锦衣,满头大汗,满脸焦灼的文士在紧盯着宣纸半晌却一无所获,脑中空空后,将手中的笔往地上用力一扔,冲着高台上的蓝衫文士大喊一声,“我弃权!”

茶楼里再度响起议论声。

“唉,三梦先生向来不擅长做赋。”三梦先生以七言诗出名,三首以梦为内容的七言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人尽皆知。三梦先生这个雅号,便来源于此。

“三梦先生确实运道不好,上上届文会,他从建安郡出发不久,就遇上大雨引发山洪。三梦先生被困在驿站七天,直接错过了文会。上届,三梦先生特地提早半月出发,结果半路遇上强人,差点连命都丢了。这次,我听说三梦先生花重金雇了几十名护卫,提早半月从建安郡出发,好不容易顺利来了文会,没想到又碰上最不擅长的赋。”

大汗淋漓,运道颇差的锦衣文士被白闻楼仆从引到一旁的休息处。

在三梦先生之后,又陆续有两名自知不行的文士主动放弃。

走了三个竞争者,场上的氛围反而变得更加紧张起来。几乎所有人鬓发都已被汗水打湿,湿漉漉地黏在脸上,然而就算如此,也没人伸手去擦汗,此时此刻他们早已忘记外物,脑中只剩下构思的骈赋。

虽然不喜欢沈隽,但沈凤璋不得不承认,作为男主,他确实有两把刷子。这么多人里,沈隽虽然也微微皱眉,紧盯着面前的宣纸,但整个人气质却十分沉稳,一副气定神闲,运筹帷幄。在一堆形容狼狈,大汗淋漓,年纪不小的参赛者中,面容英俊,清爽整洁的沈隽如林中清风,月下澄江,让人不知不觉散去心中焦躁灼热,变得宁静平和起来。

“这个年轻郎君不错。”

“是啊,不出意外,我觉得他能进第二场。”

灰白的香烟早已消散,最后一抹香灰从香上掉落,香上红光一闪,彻底熄灭。

“好!时间到!请各位停笔。”

众生百态。剩下的二十七名参赛者,有人松开笔,狠狠喘了口气;也有人面目狰狞,手中毛笔飞速挥动,想要抢在最后一刻写完整篇赋;有人呆呆立着,望着面前的宣纸,无法回神。

白闻楼的仆从们走到每一位参赛者跟前,取走他们桌上的赋,再按次序张贴在高台后的墙上。

蓝衫文士面上带笑,“想必在场所有人都对这些骈赋以及最终的结果期待万分了。接下来就要劳烦二楼的前辈们对这二十七篇骈赋一一点评。”

一名声音洪亮,由白闻楼精心训练出来专职唱报的仆从走上台,开始大声朗诵起第一篇骈赋。

“……暂惜春花共芳年,且对春花挥芳尊。”

台上的仆从刚刚念完,周围就响起一片叫好声。

茶楼里亦是人声鼎沸。

“不愧是被推举来参加白闻楼文会的文士!这才华,令人不得不佩服啊!好!没想到第一篇就有如此高的水准!”

第一篇骈赋的创作者起身,朝四周以及茶楼对面行了个抱拳礼,“承让承让,在下不才,先抛砖引玉了。”

二楼的文坛宿老们回想着方才的赋,打下一个等地,开口点评起来。

沈隽的次序比较靠前,第七个。因为创作阶段表现镇定突出,围观者都非常期待沈隽的作品。然而沈凤璋却在宿老们点评第六篇作品时,起身朝外走去。

“郎君?”

沈凤璋朝茶楼的仆役摇摇头,站在二楼环视了一眼大堂。大堂里密密麻麻坐满了人,大多都伸长了脖子往前靠,竭力想看清对面的情况。

在看到坐在最左边桌子上的客人时,沈凤璋长眉微微一动。她指了指那边的客人,朝茶楼的仆役吩咐道,“去跟他们说,只要三百金,这二楼的阁子就归他了。”

仆役诧异地看了沈凤璋一眼,显然在茶楼里待了这么多年,没听过这样的命令。不过他马上低下头,应了声是,朝大堂走去。

二楼那位郎君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对他们这样的富贵人家来说,三百金不过尔尔,但对坐在大堂的客人来说,怎么可能为一个好位置付三百金。仆役不抱希望地走近那名客人。

没一会儿的功夫,仆役去而复返,身后跟着那位客人一行人。

模样朴素的中年男人带着不过七八岁的小郎君走到沈凤璋跟前,微微一愣,显然没想到临时出售二楼阁子的人竟有这般好相貌,一看便知绝非普通人。

原先想多说几句的中年男人极有眼色地收住话头,斟酌着词句,向沈凤璋表示感谢。

沈凤璋不甚在意,示意刘温昌收下对方递过来的木匣,朝楼下走去。

茶楼的仆役引着沈凤璋下楼,一路上心里纠结不已,这位郎君到底是怎么看出方才那位衣着朴素,坐在大堂里的人居然出手如此阔绰的。

事实上,沈凤璋只是发现对方虽然穿着简朴,但搁在桌上的手却很光洁,显然没有做过粗活,对方带在身边的孩子养得极为精致白嫩,显然是不缺吃喝。虽然看似只有父子两人,站在人堆里的好几名仆从却始终注意着两人的情况,而这些仆从袍角上又残留着干涸凝固的泥点。

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对父子家有余财,只是因为一些变故,刚刚才赶到建康,没订上阁子。

走出茶楼,沈凤璋刚刚坐上牛车,还未离开,便听见茶楼里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叫好声。

她轻轻啧了一声,明白肯定是沈隽的那篇赋读完了。

这场文会就是给男主用来刷声望,帮助他进入仕途的。沈凤璋只稍稍看了会儿,便决定去往下一个地方。

牛车在宽敞的青石板路上缓缓而行,穿过大半座建康城,终于在一家店门前停下来。

沈凤璋走下车,抬眸看了眼悬挂着的匾额,上书“会真楼”三个大字,朝里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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