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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手遮天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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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错过

柴祐琛嘴角轻轻上扬,随即又脸色一变,快速的将脸拉了下来。

太卑微了,太卑微了!

他竟然因为谢景衣说的这种戳人心窝子的话,感到甜蜜!

“我看见马了,不过旁边好像有两个人,哇,看那素衣,是刘莹莹,对面那个是哪个,你能看清楚吗?”

柴祐琛想着,就发现谢景衣不知道何时,已经走到他的前头去了,趴在墙角,探着脑袋,一拱一拱的往外偷看。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一看,果然看见在他的马旁边,站在两个人。

“应该是那个讨厌的王小郎。”

“王小郎人挺好的,怎么就惹你讨厌了。”谢景衣无语的小声反驳道。

柴祐琛没有出声。

马后的二人说着话,刘莹莹手舞足蹈的,看上去颇为激动,王小郎站在对面,动了动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离开了,刘莹莹蹲了下来,掩着面嚎啕大哭起来。

谢景衣有些唏嘘,刚才刘莹莹在亲身父亲跟前,可是刚得很,也没有像这样哭。

“蠢马!”谢景衣翻了个白眼儿,她原想等着刘莹莹走了之后再过去,却不想那正吃着草的马一扭头,瞧见了她,欢快的嘶鸣了起来。

刘莹莹听到了动响,快速的擦干了脸上的眼泪,看了过来,“你都听到了。”

谢景衣讪讪的笑了笑,听到个屁,她什么都没有听到好吗?

刘莹莹吸了吸鼻子,“你既然都听到了,我也不瞒你了,虽然我不喜欢你,但我能为我阿娘报仇,也多亏了你们,谢谢了。”

“你果然是一早瞄准我来的。”谢景衣不高兴的看了过去。

刘莹莹很诚实,“我从外祖父家来的时候,就只有一对年迈的老仆跟随。行到青山村附近,遇到了一群歹徒。我的两个老仆都惨遭贼人毒手,我吓得要命,滚到了半山腰,被王小郎救了。”

“你没有想错,就是后来你们遇到的匪徒。我亲眼瞧见,柴祐琛来救你,他对你言听计从,担忧之色溢于言表,可见把你放在心上。当我打听到他是齐国公之子后,我便打定了主意,通过你,来完成我的计划。”

谢景衣觉得自己耳聋了,言听计从?明明是针锋相对!

担忧之色溢于言表,明明是鄙视之情满出江河!

年纪轻轻就眼瞎,要不得啊!刘莹莹!

刘莹莹同谢景衣当然没有什么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她小脸一红,声音小了几分,“当时我衣衫褴褛,被王小郎救了,他说,他说要娶我……”

刘莹莹说着,又低落了起来,那模样,竟然有几分癫狂。

“可能,这是我这一辈,唯一一个可以获得幸福的机会了,可都被我亲手搞砸了。”

“齐国公家宴会的那一日,是我故意推了刘清清下水的。不对,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我是在李氏的强迫之下,推刘清清下水的。她想要刘不休更进一步,将刘清清送进齐国公府。”

“但刘清清若是自己个跳下去,被人瞧见了,难免有说辞,于是便威胁我,让我推她下水。她想得倒是美,说柴二公子是东主,会出来接待同他年龄相仿的宾客,要我趁着他离湖边近的时候,推刘清清下水。”

“然后佯装慌乱,把柴二公子也撞下水去,他是少东主,岂能见死不救?就算没有见死不久,刘清清被他看了,也是要进府的……后面的事情,你们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我故意趁着没有人来的时候,就把她推下去了。”

谢景衣瞥了一眼柴祐琛,造孽啊,造孽啊!

这简直就是一个香饽饽肉,各路妖精都等着吃啊!

“我就是想看着她难堪,看着这件事不可收场,若是淹死了,更是大快人心。可我没有想到,这一切都被王小郎看在眼中了,我更没有想到,他会下去救刘清清……”

“他是一个好人,是我害了他,要娶刘清清那样的女人!”

刘莹莹说道这里,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并没有说她之前同王小郎说了些什么。

可谢景衣想着王小郎的摇头,想着刘莹莹的眼泪,便能猜出个三四五六来,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便是错过了,永远都不会再有了。

刘莹莹行了个礼,转身离去,她穿着一身重孝,走在这孤寂的大街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寂寥。

谢景衣不知道刘莹莹有没有后悔过,这只有她自己知晓。

“走了。”

翻身上了马的柴祐琛伸出手来,催促道。

谢景衣哦了一声,翻身上了马背,与来的时候不同,这一次她坐在了柴祐琛的后背。

马蹄声敲在青石板路上,发出了哒哒哒的声音。

“你饿了吗?”谢景衣问道,“我知道前头有一家不打烊的小店,卖的羊汤可香了。”

“都快把马压垮了,还吃?”

谢景衣闻言对着柴祐琛的后背就是一拳,“我再吃一头牛,也没有你重好吗?”

柴祐琛斜了一眼谢景衣的腿,看得她往后缩了缩,“看什么看?”

“也是,再吃一头牛,也弥补不了短了三尺的腿!”

擦!谢景衣恨不得立即翻身下马,可一想到,这里离家还有一段距离,若是自己个手回去岂不是找累?便又忍了下来,小女子能屈能伸,脸皮厚是成功之人的传统美德!

“嗯,你腿长三丈有八,螳螂都甘拜下风!”

“那也比你的小猪蹄子强!”柴祐琛语气淡淡,说的话可不淡淡。

谢景衣怒极反笑,“我年纪小,还且有得长。不像你,脸僵了,可是长不好了。”

柴祐琛扭过头来,“你还会不会长?你自己个心里没点数,不要自欺欺人了。还有,你哪里来的信心,同我比脸?当然了,要是比谁的脸圆,谁的脸大,我自是比不过你!”

“柴祐琛!”谢景衣觉得自己的声音可以爆破了。

“唉!”柴祐琛应了一声,反手递给了谢景衣一个纸袋,“吃吧,也不差更胖一点了。”

谢景衣打开一看,里头放着几块挤变形了的蜜饯,她拿了一块塞在嘴里,“哎呀,该不是你去钱塘带来的吧,还能吃吗?夜黑风高的,我也瞧不见有没有长毛。所以这个和那个铁爪揣在一起了吗,都被挤憋了。不是我说,真的不怎么甜,酸不拉几的,果子不行啊!”

柴祐琛无语了,没有见过吃了西瓜还甩皮的!

“不好吃就不……唔……”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谢景衣塞了一块蜜饯,“你尝尝,没有骗你,真的酸到倒牙,你确定没有坏吗?”

第70章 一晃三月

柴祐琛含着那蜜饯,当真是吐也不是,吞也不是。

谢景衣可真实诚,这蜜饯一点儿也不甜,酸得像是未熟的青桔儿,让人牙疼。

柴祐琛强忍着不适,将这蜜饯囫囵吞了下去,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好在此番谢景衣是坐在他身后的,不然一脸的囧像就要被瞧见了,“不酸啊!很甜!”

谢景衣憋了笑,捡了一块蜜枣啃了起来。

柴祐琛一定是没有打开这蜜饯看过,里头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她特意为他精挑细选了怀孕之人最爱吃的酸梅。

“啊,这样啊,那你再吃一块!”谢景衣说着,又往柴祐琛嘴里塞了一块,柴祐琛这次索性嚼都没有嚼,直接生吞了下去。

谢景衣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其实,王小郎对刘莹莹,也没有什么真心吧。救一个娶一个的烂好人,又能是什么良人。”

刘莹莹那么聪慧,一个人扳倒全家,杀人诛心,又岂能不知?

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希望罢了。

柴祐琛难得没有出言相怼,随意的“啊”了一声,算是附和。

谢景衣不再理会她,坐在马背后发起呆来。

“她先利用你的。天底下值得同情的人很多,你当自己是活菩萨,还想拯救苍生不成?谢嬷嬷脸不要太大。你自己个都英年早逝了。”

很快两人便又回到了之前约见的地方,柴祐琛翻身下了马,见谢景衣还在神游天外,毫不留情的讽刺道。

谢景衣哼了一声,你才英年早逝呢!

可恨的是,这话竟然没有错,不光是她同柴祐琛,就连官家都英年早逝了,简直就是悲剧到一起去了。

“切~你别拖我后腿,我就死不了。什么人间惨剧我没有见过,娘心似铁懂不懂?”谢景衣顿了顿,又叹了口气,“我不是想拯救她,我不过是感同身受罢了。她早就已经下定决心,不管是谁伸手,都拉不回了,就像我一样。”

她说着,摆了摆手,便算是向柴祐琛告别了。

……

四周黑漆漆的一片,青萍早早的便睡了。

谢景衣脱了衣衫爬上床,今日夜很黑,几乎没有月光照射进来,她连床帐上的纹路,都看不清楚。

上辈子阿娘病逝,大姐姐二姐姐都出嫁了,她一个人住在侯府一个偏僻的小院里,每天晚上,都是这样漆黑虚无的一片。

她有些记不清楚,自己那会儿是个什么模样了,兴许也像如今一般,睁着眼睛,看着帐顶,像是思考着什么,却又压根儿什么都没有想。哪里有人,天生就是没心没肺的。

要不是,将心事藏了起来,只给旁人看到精神抖擞的样子;

要不是,心肝肺早就伤透了,只有告诉自己没有了,才不会疼。

“小娘,该不是我把你吵醒了罢,天快要亮了,我想来瞅瞅你没有盖好被子。”青萍说着,挑起了床帘,给谢景衣掩了掩被子,“你再多睡一会儿,到了时辰,我再唤你。现在水还没有热,也没有得洗漱的。”

谢景衣看了看窗外,她这一走神,竟然已经东方鱼肚发白,天都要亮了。

“昨儿个夜里,我阿爹回来了么?”

青萍不明所以,“要不我去前头问问?”

谢景衣摆了摆手,“不必了,给我更衣吧,没有热水,凉水也成。我一会儿要去祠堂。”

“去祠堂做什么?”青萍更是大大的疑惑,今日一不逢年,二不过节,为何要去祠堂。

谢景衣在心中骂了一万句柴祐琛,去祠堂能做什么?肯定是捅下了天大的篓子要罚跪啊!

谢景衣这一跪便是一整日,谢保林狠狠的罚她禁足了三个月,等再出来的时候,等她重获自由之时,杭州城已经遍地都是卖冰碗的了。

这三个月简直是暴风骤雨,齐国公前头,两浙路同杭州的官员的连名上书,官家震怒,刘不休同他那三个连襟县令之事,被查了个底朝天,杭州九县一下子空了三分之一。

新来的县令战战兢兢的,不敢多言,整个城中的气氛,都惶惶不安的,连宴会都少了许多,生怕枪打出头鸟,牵连到自己个头上来了。

刘家女眷被流放之时,谢景衣出不了门,只遣了青萍,给刘莹莹送了些钱傍身,本想带句话,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索性什么都没有说。

这三个月,柴祐琛像是消失了一般,从未出现过。

谢景衣无人可怼,百无聊赖的教了青萍基础的染色配色,又坐在家中,指挥着姚掌柜收了李家的一个大染布坊。

李家一倒,杭州城的四大布行便空出了一角,正好柴祐琛的天布坊补了上去,李家的产业,新的四大布行,毫不犹豫的便瓜分了,令人唏嘘。

天布坊一壮大,谢景衣这边染布的,便有些忙活不开了。

谢景衣想着她们一家人迟早要去京城的,便是不去京城,她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总不能成日闷在屋子里配色,什么都不做罢。于是便认认真真的叫青萍学了配色之法,又从染布坊中,挑了两个签了死契的老实人,来学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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