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酒楼里的说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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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之际,秦枫握着火垣的手迟迟不肯松开。
「秦师,我知道你舍不得我们,但大家都有事情要忙,而且你如今也定居在了奉天城,想要再见面随时都可以的。」火垣宽慰道。
我舍不得你个头.秦枫沉声道:「说好的我给你们讲课,晚些时候我盘下了酒楼,你们要来替我免费装修。
怎么?我的课讲完了,你们想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火垣面色一僵:「怎么会呢,秦师,等你酒楼选址选定之后,你来寻我们便是。」
「口说无凭,我要立字据。」
「以神工坊的信誉,还有我们之前的关系,立字据就没必要了吧。」
「呵,你们平日里的活那么多,万一到时候太忙抽不出人手,那我今天的课岂不是白讲?
一定要立字据!」
火垣无奈,终是答应下来。
秦枫满意地将字据放入怀中,好奇问道:「元老爷子人呢,为何今日没见到他?」
「老爷子还在鼓捣那移动的城池,之前的晋阳城之行,让他茅塞顿开,回来之后就一直窝在先前阁楼的第五层,未出来过。」
「原来如此,元老爷子也真是的,这么大把年纪,也不知道注意休息,那你们去忙吧,我带着凝霜先走了。」秦枫摆了摆手告辞离去。
阁楼的第五层,热气腾腾的火炉冒着白烟,明明是寒冬腊月,这里却仿佛蒸笼一般。
元斋老爷子盘坐在地上,将手上刚记录完的课程笔记放到一旁。
而在他的左手边,偌大的设计图白宣近乎占满了三分之一的大厅。
白宣上,一座巨大的移动城池栩栩如生,里面的每一处细节都已经标注到位,唯有「动力」二字上,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本想用宝器带动此城池,还是有些不切实际,还得要再想想,再想想.」
讲了一上午的课,日上三竿,也到了用午膳的时间。
秦枫带着凝霜走过了几条街道,寻到了一处人满为患的酒楼。
不同地方的人,饮食的口味也不一样,秦枫虽然对火锅很有信心,但是提前弄清当地百姓的饮食习惯,也是很有必要的。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原本是想带凝霜到奉天城闻名的摘星楼用膳,但他仔细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一念头。
毕竟摘星楼主打的是高端客户,接待的不是权贵就是皇亲国戚。
而望月居面对的,更多是普通的百姓与商人。
客户群体不一样,参考的价值自然也就不同了。
等了一会儿功夫,在酒楼小二的招待下,秦枫二人落座。
这里的菜食应有尽有,初来乍到的秦枫也不知道该点什么菜,便让小二将招牌菜全部上了一遍。
此间酒楼倒是挺有特色,中间立着高台,一位说书人在台上声情并茂。
百姓一边吃着饭菜,还能一边听故事,倒是美的很。
「这个点子还不错。」秦枫微微颔首,酒楼最需要的不就是人气与热闹吗?
而且多活一世,他脑子里的故事可谓千奇百怪,五花八门,不愁吸引不到客人.
筷子下去,酒足饭饱,秦枫对奉天城百姓的口味也大致有了了解。
说书人兴许是累了,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也不再继续讲故事,而是随意提起了大乾四域发生的一些大事。
这非但没有让百姓扫兴,反而让他们的兴致更加高昂。
毕竟对于这些人而言,八卦与小道消息是永不过时的饭后谈资。
奉天城作为大乾的中心,来往之人
天南地北,流传的消息可是海了去了。
说书人提到了东域的阿修罗一族,依旧是战力无双,让人闻风丧胆。
北域的罗刹一族,里面的女子各个倾国倾城,只是都带着刺,能要人命。
南域的迦楼罗族,自镇灵关一战后,休养生意,最近又有了动作。
西域的妖王,强大无比,几年里,接连占下了不少地域,斩妖司已经渐渐无法压制。
能勾人魂的涂山狐妖,能遮天蔽日的巨大鲲鹏,能排山倒海的背山龙龟。
凤凰火焚林千顷,苍龙啸雷动九霄。
妖鬼始终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人族只能在它们的夹缝中小心生存罢了。
「说到南域,最近发生的事情可太多了,自从华容道建立之后,南域的妖鬼便躁动起来,三大神将为斩杀作乱的强大妖鬼,一刻不曾停歇。
而前段时间,那闹得沸沸扬扬的舒凉城尸鬼灾祸,想必大家都有听说。
若非神枪枪仙大人亲临,那后果是不堪设想!
但或许你们都不知道,尸鬼灾祸能够解决,还有一人可谓功不可没。」
说书人卖了一个关子,台下吃饭的众人当即不乐意:「是哪个人,你倒是说明白啊!」
「莫急莫急,听我慢慢道来,柳家天骄柳剑璃,诸位必定知道。
剑道三大家成立剑道盟前,她便踏入了神武三品,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剑神。
而舒凉城的尸鬼灾祸能够安然度过,便是因为」
台下有人抢道:「难道是柳剑璃也去了,和枪仙大人一同出了手?」
说书人摆了摆手指道:「非也非也,去的乃是她的相公,二等奉国将军秦家之子!」
秦枫眉头一挑,蓝凝霜动筷的动作为之一顿。
「要说此子当真了不得,年纪轻轻,在文圣道统上的修为便不低。
诗词造诣更是冠绝当世,两月之前,南域百花谷有一首美人诗传入奉天城,在青楼中可谓引起了轩然大波。
无数文人骚客,都将其奉为经典,并扬言前后千年,再难有赞美人的诗词能盖其锋芒。」
酒楼里人数众多,总有那么一些资深的老嫖客,一位打扮富贵的男子激动道:「我知道,我知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饶是青楼中诗词双绝的花魁,每每提起此诗时,都会露出向往的神色。
甚至有不少花魁公开表示,若是写出此诗的人,去她们的院子,她们可以分文不取,只为与那才俊共度良宵!」
有这种好事?
秦枫双眼亮起,能在奉天城的青楼中当上花魁,那必然都是一等一的绝色。
睡一晚的话,最便宜也得近百两银子。
如果能白嫖的话,未免也太过幸福。
正当他想入非非之时,忽然感到一阵杀气。
撇头望去,蓝凝霜美目一眨不眨,静静地望着他。
秦枫当即皱起眉头,叹息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些人当真是俗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