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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炸过蛋饼,比脸还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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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铨坤一拍大腿,指着林小麦,大声说:“呐,你就识货啦!红腐乳下酒,越喝越上头!过去有那么个说法,老酒容易得,下酒菜难求。能有一块红腐乳,够一桌子十个人喝一顿!怎么喝呢?每个人拿筷子,往腐乳里一戳,沾着了筷子尖上面的那些儿,就是各自的下酒菜了。舔一舔筷子尖,喝一口……就这么着,能一轮一轮地喝下去,喝上小两个时辰!”

粉是一夹就断的纯粮食粉,软滑顺溜;

码是真材实料的现炒码子,锅气喷香。

画龙点睛的是那婴儿手臂粗的筒骨,上面足足附了二两肉,就连骨头都有味。林小麦啃光了外面的肉,用筷子一头扎进筒骨里,把里面汁水香浓的骨髓挖出来吃,吃得津津有味的。

麦希明低声嘀咕道:“小麦,连骨髓也吃么?”

旁边的韦铨坤却发出声声“啜”“啜”,声响巨大,很是毫不忌讳的。林小麦伸出红红的小舌头,舔了一圈嘴唇,笑嘻嘻地说:“老板,骨髓才是精华啊。而且一定要发出大声音,那才叫香上加香。你会吃不?要我教你么?”

果然很是有些为难地垂眸看了看手中完好的骨头,麦希明:“……”

林小麦闻弦歌而知雅意,狡黠地眨眨眼睛,说:“很简单的,拿筷子尖的一头戳进去,搅和一下。然后用嘴巴用力吮吸——就跟吃田螺一样啊!”

她以为自己说得算是深入浅出了,没想到麦希明越发为难了,说:“我也不会吃田螺。一般都是用竹签子挑出肉来吃的。”

韦铨坤“哈”的笑出声来,说:“不是吧?田螺用竹签子来吃,那还有什么意思?我教你们一个好法子……一会儿去市场,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很多卖山坑螺的。那些可都是在附近山溪里野生土长的螺,纯天然无污染,而且没有泥渣。带回山庄里去,让大厨给你们弄弄,包你吃过返寻味。”

麦希明脸上闪过一丝愠色,低声嘀咕道:“老外的食谱里,很少吃螺的……就算吃,也是把肉挖出来,要么光吃螺肉,要么光采用螺壳,做一些造型。有个甜点师,还用螺壳做模具,糖做材料,做出几可乱真的甜味螺壳来,再以软巧克力做芯子。这道甜品很受客人欢迎,销路极佳……尽管如此,也曾经发生过客人受到了惊吓,最终引致危机公关的意外。”

林小麦好奇地问:“所以你不会吃螺,是因为国外没法接触得到的原因?”

摇了摇头,麦希明说:“也不是,有心总能找得到食材,主要是我一开始没什么兴趣。”

韦铨坤说:“既然是开始没兴趣,那么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来接触一下,说不定你会爱上这种可爱无害的小东西呢……”

麦希明说:“对,我也正有此意……”

低头拿起那段骨头,他的嘴角边泛起意思笑意:“不过,我现在应该先对付这块顽固的玩意儿。是用筷子戳嘛……”

看着麦希明拿起一根筷子,像模像样地戳起了骨髓,林小麦小声教了两句,也不是什么难事,他很快就吃上了骨髓。

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酒香,韦铨坤咧开大嘴一笑,伸长脖子来了劲儿,“哇,好酒!”

原来对面的桌子上,筒骨横陈,大碗狼藉,四个大汉一人一瓶老烧酒,每个人面前一个一次性纸杯权当酒杯,自己给自己倒,也不劝酒也不打圈,只管举起杯子来碰在一起,“饮——胜!”

他们的“饮”字拖得很长很长,还带着九曲十八弯的调调,最后一个胜字短促有力的收了尾,话音一落,扬脖豪饮。杯子朝下示意杯中酒已干之后,那些大汉坐下来抓起骨头就猛啃,吃得那叫一个又猛又香。

酒酣耳热,不知是哪个大汉,亮开嗓子唱了起来。歌声中气十足,嘹亮无比,让正在侧目注视的麦希明等人情不自禁捂住了双耳。林小麦不禁低声叫道:“好家伙!”

韦铨坤摇晃着肩膀,跟着这些人打拍子,满脸笑容,高声说:“好啊!唱得好!这是情之所至,歌之舞之啊!”

麦希明是彻底被吓住了,到底是高材生,也就是不过转了两轮眼珠子的功夫,他已迅速调整好状态。笑道:“有意思哦,早餐喝酒吃大肉唱歌跳舞的,简直就是……混搭嘛!”

韦铨坤说:“谁说早餐不能喝酒吃大肉啦?”

麦希明耸肩道:“那倒是,谁说早餐不能喝酒吃大肉。”

这边厢同伴在高声唱歌,那边厢那桌人中一名喝酒上脸男扭脸对出品窗粗声道:“老板,我的老炸蛋呢!快上来!”

麦希明纳闷一嘀咕:“老炸蛋?”

“来了!”出品窗后面,炒码师傅粗声粗气一声吼,夹杂着什么东西落到油锅里的噼里啪啦声,大量油烟从厨房里汹涌而出,被晨风一吹,又消散无踪。炸物动静巨大而转瞬即逝,片刻间偃旗息鼓,仿佛那些炸弹般的动静是幻觉一般。

炒码师傅的身影在厨房门口出现了,双手捧着一个竹萝,那竹箩中垫了一大张厨房纸,上面铺着直径逾尺的一叠子“大饼”。麦希明惊讶地揣测着道:“刚才炸的是这个玩意儿么?那是……大饼?”

林小麦纠正道:“不不不,不是大饼,是蛋饼!哇靠,好厉害啊,把一个鸡蛋煎成比脸还大的饼,旁边还滋滋冒油的,这种蛋饼吃起来一定很香!我赌一根黄瓜,这玩意儿绝对是隐藏菜谱,不是熟客点不出来!”

“隐藏菜谱”四个字传入耳中,麦希明眼睛顿时就亮了。瞅准了那炒码师傅端菜上桌,胳膊一伸,拦住了那炒码师傅,仰脸盯着人家眼睛,直截了当地说:“师傅,我们也要三张老炸蛋,要和他们一样的!”

炒码师傅一愣,应声道:“行!”

“师傅,怎么收费啊?”林小麦紧跟麦希明后面问,丝毫不顾麦希明奇奇怪怪的斜眼一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百九十章 炸过蛋饼,比脸还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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