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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急就章法,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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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老规矩老法子,撒盐调理揉拌入缸压石等序列,大差不差的林小麦也心里有数,在用不过巴掌大的小耙子耙盐促使它们冷却的时候,林小麦见梁伯出去一趟,回来手里抱了一捆小树枝,开始削树皮露出里面的木芯子,再把木芯子打磨光滑削得两头尖,她问:“爷爷,这竹签子干什么用?扎孔透气么……嗯,这法子倒是行得通的。”

梁伯笑了笑,说:“大妹,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再一个,我这新砍下的黄花梨木,带有天然酸味。插在黄瓜中间,促进发酵,又是锦上添花了。不过食品安全卫生最重要,来,你寻个干净锅,开水略煮一下这些签子。动作麻利点。”

林小麦恍然大悟,爽快答应着装好签子往外走,麦希明讶然道:“黄花梨?!是哪种黄花梨?!如果是北艮本地纬度,适宜生长的,应该是黄花梨中的顶级品种——海南花梨?用这种签子来穿黄瓜会不会太奢侈了啊……”

林小麦吭哧吭哧的笑出声来,说:“如果用已经成材了的黄花梨……那确然是很奢侈,怕是不会有那样的傻子。黄花梨要成材,不是砍下来就能用的,还得堆在露天日晒雨淋,打掉外层虫蛀鸟啄,木质疏松不堪使用的那部分,这个过程,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然后才能拆成木方,经过火烤水浸无数锤炼,定型之后,才是价值连城的黄花梨木材。至于黄花梨本身,实在不是什么名贵树种……七十年代的园林场里,才买一毛钱一棵树苗,就算是现在,也就顶了天的二十来块钱一棵树苗……折一些带有树心的枯枝子下来串黄瓜用,纯粹取之自然,不妨事。”

梁伯说:“大妹好大口气……不过倒是说得没错。早先时候,海南花梨价格便宜,树荫宽大,是我们这边常见的绿化树种……岭南街头三大霸王,榕树、芒果、花梨木。后来花梨的市场价值被人发现,越炒越贵,于是才替换了别的树种。现在好多种紫荆的也有,种木棉的也有,也都很不错。以前我在洋城做工,经常去阿茂的店里蹭吃,他们街上就有好几棵大木棉,春天的时候捡回去晒干了煲汤,祛湿效果一流……我常惯起湿疹,每年就一定要喝木棉花汤……大妹,阿茂今年还有没有晒木棉花啊?”

林小麦黑水晶般的眼底微微一颤,垂下长睫,低声道:“有呢,还是往年那样,穿好一串串晒在阳台上,收在壁橱那个透明玻璃缸里。这次来得急,都忘记拿两串来给爷爷你做手信了。”

梁伯笑道:“呵呵,有心啦。带木棉花算什么啊,啥时候不是带老板,带男朋友回来给爷爷见见就最好啦!”

林小麦的脸“腾”地成了熟透番茄,恼道:“爷爷,我不跟你说话了!”

梁伯大笑,说,“哎呀,急眼了啊!好好好,爷爷不说了,快去煮竹签。我去收拾整治一下那些黄瓜。”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林小麦消毒好了签子,整理清除干净,麦希明帮着她用洁净毛巾擦干水分,拈在手里,开玩笑般说:“不愧是海黄一两黄金万两里的海南花梨……就算是新木也致密坠手。如果有老的,收一块回去倒是不虚此行……”

白了他一眼,林小麦撇撇嘴:“老板你长得美也就算了可别净想美事啊,这年头,谁家就算真的有老料子,也都留起来当传家宝啦!沿着西江下游另一个大镇子,就有红木家具行市……西江水道上游是云贵高原,离缅甸、越南也不远,自古以来,出好木。任是谁有点儿见识的,都晓得待价而沽呢。”

梁伯道:“好了,黄瓜阴干了,用签子穿上,记得三签六洞过,一签怼穿肠。然后就上盐入坛吧。东南角是放瓮子,用透明玻璃瓮,别用粗陶瓮。粗陶厚实吸热慢,用透明玻璃瓮吸热才快,加上海南花梨签为‘骨’,可以在一天之内做好黄金脆瓜。幸亏这次是小批量的做,多了,就不能用这法子了,成本高,也不存这许多透明玻璃瓮。原本就是从前为了应付某些挑剔客人想出来的法子……没想到今儿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

梁伯说的没错,相比起那几个不过二尺高,一尺宽的透明玻璃瓮,东南角那几个有了岁月痕迹,甚至厚厚的漆都裂开了铁线纹的黑陶瓮,个头巨大分量足。麦希明轻轻敲了敲瓮壁,“里面是空的。”

林小麦忙着一层黄瓜一层熟盐地铺入玻璃瓮,头也不抬地说:“做咸酸始终是个辛苦工。如今爷爷的几个子女都成家立业,城里的那两个大伯伯,孙子都有了……最小的见湖叔叔的孩子们,你也见到了。儿孙满堂生活无忧,现在农村里又买好了新农保,生活健康都有保障了,还不安享晚年么?”

麦希明还想要说什么,梁伯过来边帮忙边说:“大妹你只说对了一半……还有就是现在吃咸酸的人越来越少啦。都讲究健康,说我们这些土东西有亚硝酸盐……辛苦也没什么,卖不起价来又卖不上量,索性就收山不干了。当年我跟着师傅,在十三行码头上跑腿送货,一上午总得送出一二百份的各色咸酸,那些有钱殷实人家吃的自然是黄金脆瓜麒麟菜这些贵价货,也有一般般的买一两酸豆角回家送白粥……就连出洋水手开船之前,也都囤两缸酸菜在船上。现在?哪里还有这支歌仔唱?”

三人齐心合力,麻溜利索地把黄金脆瓜统统入了瓮,接下来梁伯说,还得每两个小时来看一看,就跟照顾刚出生的小婴儿似的照顾这几瓮宝贝,丝毫马虎不得。走出院子,夕阳西垂,村子里炊烟袅袅,各色不同的饭菜香味从四面八方一起飘来,麦希明看了看手表说:“时候不早了,应该是回不去了,打扰了梁伯一下午……请问这儿村子里有没有旅店民宿?”

两两相望,面面相觑,麦希明和林小麦各自身处一幢二层小楼的阳台与窗后,彼此间伸手可触,但想要面对面站定聊天,却是万万不能。

颇有几分不好意思地露出了笑容,林小麦朝着同样一脸尴尬模样的麦希明说道:“麦总,这附近实在是没有酒店或是民宿,所以......这是我们这边村里的老规矩啦......未嫁女子,不能跟男子同住一屋,所以爷爷才会开了两幢屋子的房门,让我们各自住一间。”

伸手揉了揉鼻头,麦希明只能讪笑点头:“这样其实也挺好。只是这么一来,倒显得我有点什么不轨企图……被爷爷提前提防了。很有些......尴尬啊.......”

林小麦索性跃到阳台栏杆上坐着,垂眸看着楼下院场,说:“不怕!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咦……狗叫了,你看,爷爷出去巡场啦。”

顺着林小麦目光的方向看着穿上解放鞋和民兵外套,拿着手电带上狗的梁伯走了出去,天色还很亮,他背着手握着手电往田基去了,麦希明道:“我小时候……在国外也去过农场,我们巡场是骑马的。那时候我还很小,骑一匹小马,跟在教官身边,阳光照着玉米田,一看不到边,大农场机械化管理,见不到几个人……也没什么好吃的,吃玉米吃到吐。”

林小麦不禁莞尔,“那边工业发达,听说肉比蔬菜便宜,所以肥胖率特别高。我大学的时候,隔壁宿舍的师姐也曾经出国当过交流交换生,回来带了些鬼佬零食给我们,非常非常的甜……就那么齁甜的巧克力小饼干,居然说是夹在甜面包中间吃的……我的妈啊,这要是搁荒年间可以救一家人的性命了……所以吃玉米说明老板你饮食很健康了。话又说回来,今天晚上的农村家常饭,老板你吃得惯么?”

麦希明也跟着她笑:“如果说是工业化生产的食物,确实便宜大碗。量贩式超市里面,膝盖高的一大袋薯片,直径比我小臂还长的披萨,脸大的牛排……分量是国内的一倍,价格只有国内的三分之一,食物太过容易获得和便宜,加上高糖高油确实有成瘾性,胖子就多咯。我们农场还有克氏原螯虾……也就是你们俗称的小龙虾,夏天克氏原螯虾丰收的季节,我们用水桶来装,放黄油、玉米一起焖煮,味道也不错……只不过,如果有得换,当时我宁愿用牛排换了今天晚上的清炖走地鸡和三酸炒鸡杂。用酸瓜、酸菜、酸豆角三种腌菜混杂一起,爷爷亲自下厨大火猛兜新鲜宰杀鸡杂,看起来简单粗暴,其实意外的好吃。好像……我的舌头和胃,天生适应这种味道似的。”

远处传来《新闻联播》的版头音乐,天边最后一丝光亮消失了,村道上的路灯次第亮起,不多,但有,昏昏黄黄的,林小麦说:“大概因为你是华人?对某些味道的喜好,其实是写在基因里的,不是一两代人能够改变的……就好比我和我妹妹吧,在城里长大的。但每当小时候来到这北艮村啊,就跟野狗归山一样。村口大榕树后面那棵苦楝树,蹭蹭蹭的往上爬。爬上去了不会下来,吓得坐在树顶上哭,还是妹妹去叫了爸爸来救我……还好就这样我爸也没舍得打我,就说了我两句了事。这小孩子爱玩爱闹的天性,也是压不住的。”

女孩的眼睛闪着盈盈的光,似乎含了泪,但一眨眼,那泪光就不见了,仿佛幻觉。麦希明凝视着她,轻声道:“你经常来这儿?”

摇了摇头,林小麦说:“哪儿呢。统共也没几次,家里开着档口……手停口停啊。我爸爸早上三点就要起床煲牛腩、熬汤底啦。至于我们姐妹两个,从懂事开始就在店里帮忙,一开始是剥个蒜啊,收个碗什么的,后来大一些了,就好多了,收银、打荷、地厘……什么都做。就算有帮工,怎么及的上自己人放心?一年到头,刨去过年年三十到年初五,再就是清明重阳,这些时节不开店的话都有正经事忙碌的,别的时候基本上都在开档。就是因为一家人一起出门休闲玩乐的机会很少,才印象特别深刻嘛。”

麦希明说:“放心,在立行集团工作的话,我会给你足够假期的。”

林小麦双手合十胸前,很是夸张地鞠了个躬:“谢谢老板!”

麦希明扭转脸,看着繁星渐渐现的苍穹,说:“我们那边比较注重社会实践,有很多机会出外。嗯,有一些州,还允许打猎,我的枪法不错。猎过兔子,猎过野羊,有一次最危险,竟然被我遇到了响尾蛇,要不是同行有人带着护身叉子及时把蛇叉开,我这会儿就没能站在你面前了!”

原以为林小麦会害怕,没想到她一拍手,笑嘻嘻道:“就在这村那头,住了个蛇王,是蛇的克星。我小时候亲眼看过,一米长一条又凶又粗的过山峰,他拿一根树杈子叉了七寸,脚踩七星步,手指疾出如闪电,抓住七寸用力一抖,那蛇就直接死了。”

“死了?”麦希明惊讶。

林小麦说:“是啊,死了……后来我才知道,原因是蛇只有一条骨头,他那一抖叫做‘卸骨手’,把整条蛇的骨头从关节处寸寸震断,那蛇自然难逃活命。他一辈子跟蛇打交道,后来大家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都管他叫梁蛇王。名声传开去之后,城里的爬行动物研究所慕名而来,聘请他做了特别专家,去协助搞科研去了,也算是……野路子登堂入室吧。”

狗叫声,从远而近,一道手电筒的光划破夜色而来,梁伯披着外套叼着烟从外面巡完场回来,径直绕到后院去了,麦希明看了看手腕上的名表:“爷爷是不是要去看黄金脆瓜腌制的情况?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林小麦正在犹豫,却见梁伯很快又折返了,走向屋子,边走边扬起头朝着他们的方向叫:“猪灵狗性万物有灵,别惊动了金房里的东西。明天还要早起呢,赶紧早点睡觉吧!”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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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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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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