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我在古代搞基建 > 我在古代搞基建 第163节

我在古代搞基建 第163节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我在古代搞基建!

“没错,就算他们的食物再好吃又怎么样,我们又吃不到。”

在这之前,食物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果腹用以维持身体能量的存在,可是谁知道,吃东西原来也能变成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每天他们都用了莫大的毅力去抵抗这种诱惑力。

有野人抬头看了看那高耸的长城,只觉得心脏被束缚住,从此以后再不得自由。

想到这里,他们只觉的悲从中来,立马哭的无法自抑。

女子的哭声可以说是我见犹怜,那一群络腮胡子的汉子们哭起来呢?简直辣眼睛。

胡巫也震惊这群汉子们的泪水丰富,胡人男儿流血不流泪,怎么能和他们一直僵持不下的对手私下里居然是这个德行。

“这是大秦特有的美酒,味道比我们胡人酿制的青稞酒还要烈,你们可以尝尝看。”在胡人被大秦收服之前,这些邻居们可没少打劫草原部落的青稞酒。

他们身处的环境中需要足够的热量来抵御严寒,酒就是其中最奢侈的那种。

看到美酒摆在眼前,那群大汉们忘记了哭泣,声音安静下来以后,他们立马朝着烧刀子扑了过去,随后展开了激烈的争抢。

野人部落并没有非常明确的上下级之分,看到一名年轻的野人毫不客气的一脚踹在他们首领的脸上,而首领眼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怒火,胡巫默默的退了出去。

翁老和隐者过来向胡巫询问有关野人们的进展,胡巫道,“这段时间观察下来,他们明显还处于弱肉强食的阶段,只是已经初具备了文明的萌芽。”

“想要彻底的收服他们,我们需要给他们鞭子和美酒。”

美酒能够彻底虏获一个野人的心,那是在他被鞭子收拾过以后。

要不然他们就会如同强盗一般,把好东西都给强抢过去。

公孙起没有去关注那些野人的信息,毕竟野人幼崽们已经被成功的送往了福利院,不出几代,他们的思想就会被同化,已经被成功虏获的野人们对大秦造不成威胁,之所以会费功夫,还是看在他们可以成为现成劳动力的份上。

等后勤准备妥当以后,公孙起就带领着大秦士兵们深入野人部落的腹地。

就在公孙起主外,赵燕歌主内,共同建设大秦时,一队人马从遥远的方向逶迤行来。

踩着大秦外贸队伍走过的痕迹,一批由西域人组成的商队前往着大秦的方向。

看到被绿色青草已经覆盖住的道路,跟随着队伍出发,在西域等待良久的旅人们期待道,“大秦国会是什么样子呢?”

队伍缓慢而坚定的前行着,把漫天的黄沙给甩到了身后去。

一路走来,胡人部落的老邻居们惊讶于他们的未现身。

信息没有流通,是以他们并不知晓他们的老邻居已经被大秦国所收服。

他们越是没有出现,就让西域队伍中的人们越发心惊胆战。

赵燕歌并不知道西域的动向,大秦内部一片风平浪静,百姓们种田的种田,家人们进工厂的进工厂,工人们搞基建的搞基建,孩子们读书的读书。

伴随着时间的过去,咸阳城成为大秦第一个安装上路灯的城市。

当电线被扯进百姓们家中后,百姓们心里好奇极了,等通电后,他们把家里面的开关开了关,关了开,看着明明灭灭的灯泡心神恍惚不已。

“这灯真的好亮啊,看上去就跟白天一样。”百姓们感慨道。

有了足够的光源,以后不管是孩子们读书,还是妇人们织布刺绣,都不会伤到眼睛了。

马路两边每隔一段就安装了一个路灯,路灯不如家中的光亮明亮,而是昏黄,只能为人们照清楚一段路程,可是因为它们数量众多,瞬间就让民间百姓们的迷路数量一下子降到最低。

老百姓们大都有夜盲症,如果想要根治,还得靠胡萝卜慢慢的把夜盲症给治好才行。

除此之外,青铜油车也开始在官员中间普及了起来,以右相左相为首,大秦的文武百官们纷纷抛下以前的马车、驴车,改为开青铜油车。

每天不少官员都开着青铜油车上朝,这让看到的百姓们感到羡慕不已。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开上油车啊?那可真是死也瞑目了。”

“电灯咱们都有了,油车还会远么。”

“有生之年咱们一定能够等到的。”百姓们纷纷为自己打气道。

这可不像以前,有些东西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得到,而现在呢,很多东西,只要他们努力一把,就有拥有它们的机会,这样光明的未来如何不让他们心生热爱。

第192章

咸阳宫内,赵燕歌精神有些蔫哒。

他想他媳妇了。

眼看着大秦脱单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成双成对的存在,赵燕歌每每看到心里都觉得有些孤单。

想媳妇的赵燕歌一天往边关送上好几封信,刚开始公孙起还积极回应,后来随着公孙起深入敌方腹地,这种回信就被迫中断了。

和媳妇联系不上,赵燕歌就把公孙起以前的回信翻来覆去的看。

信上说了很多边关的事情,比如公孙太尉从野人部落那里得到的狼,公孙起说他看了会有惊喜。

还有野人部落们,对大秦的烧刀子非常的推崇,每天宁愿不吃饭也要喝酒。

等等信息看的赵燕歌不由会心一笑。

“算算时间的话,公孙太尉也快要回来了。”赵燕歌呢喃道。

单纯的送信速度肯定会比大部队快很多。

算算时间,公孙太尉也该回来了。

赵燕歌把这个消息告诉赵墨白,小家伙不禁眼眸一亮道,“外公给白白带礼物了么?”

“带了,带了很多呢。”赵燕歌道。

恩,考虑到野人部落的位置,他想他大概知道那些是什么了。

数天后,公孙太尉带领人回朝,等见过赵燕歌以后,公孙太尉的粗大腿就被赵墨白一把抱住,声音如蜜糖一般,“外公,你回来啦。”

外公都回来了,娘亲还会远么。

赵墨白好似已经看到了自己母亲回来的那一幕,等娘亲回来了,他一定要好好告爹爹的状。

公孙起不在,赵燕歌父子两人一起睡的,只是赵燕歌可没有公孙起来的细心,以前一家三口一起睡,公孙起都会注意着赵墨白的感受,生怕把他给压着了。

跟随着赵燕歌一个人睡,赵墨白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床每次都被霸占去一大半,除此之外,赵墨白每天都会被父亲在睡梦里压着小肚子。

听到小家伙的控诉声,赵燕歌在心里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晚上是不是需要注意一下睡相。

还没等他做出决定,就听见赵墨白想要去看公孙太尉这个外公给他带回来的礼物。

在去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野人部落能够御熊驱狼。

熊在大秦并不稀奇,反倒是野人部落特有的狼群在大秦更稀罕一些。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去看他从边关带回来的礼物。

厚重的铁笼子内是一头头正在四处踱步的巨狼。

它们毛发很长,有的狼身上的皮毛颜色雪白,有的个头甚大,还有的双目炯炯有神。

看到有人注视,它们齐齐仰天长啸,“嗷呜——”

“汪,汪。”听到声音的狗狗们立马跑过来回应。

“嗷呜——,汪。”其中一只狼改变自己的声音,让身旁的小伙伴很是生气,怎么回事,咋突然没气势了。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听到这个声音后微微呆滞,“外公,狼的声音和狗狗们是一样的耶。”

“不,小殿下,狼的声音和狗是不一样的。”左相道。

“可是它们刚才真的汪了啊。”赵墨白看着笼子里被同伴们欺负的那只大蠢狼道。

左相脸色一言难尽,“殿下,它们可能并不是狼,而是狗的一种,或者可以称之为“狼狗”。”

从外形来看,这三个家伙不比狼的体格瘦弱,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外形加成,难怪匈奴人会把它们错认成狼。

“那它们就是大狗狗了。”赵墨白看着笼子里面的三个大狗子道。

随后,赵墨白冲着那只毛发雪白的狼……狗子招了招手,他喜欢它身上的颜色。

白色的大狗吐舌,嘴巴咧开,宛若在微笑一般,赵墨白看了不由更加喜欢。

既然是狗,那么危险性一下子就降到了最低。

看到它们对赵墨白并没有攻击的意图,公孙太尉道,“殿下这几天多看看它们,等熟悉了以后,它们就能和殿下一起玩了。”

赵燕歌对它们的品种并没有感到惊讶。

白色的萨摩耶,体型最大的阿拉斯加,还有最二的哈士奇,刚才那句气势就是被这位给破坏的。

“汪,汪。”众人接受了狼变狗一事,决定把它们给赵墨白当宠物,那些原住民的狗狗们可未必就愿意了。

它们龇牙咧嘴的对这几个外来的家伙表示警惕和排斥。

直到赵燕歌拍了拍它们的脑袋,它们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趴下,垂下尾巴回到赵燕歌的身边去。

“放心吧,我不会有了新狗就忘记旧狗的。”赵墨白抱住家里面的大狗子们道,接受了来自狗子们热情的口水洗脸。

家中动物里面的真正霸主则不屑的甩了甩尾巴,对这些外来者们表示了不屑。

“嗷呜——,嗷呜嗷呜,嗷呜~。”哈士奇突然仰天长啸道,声音急促,让另外几只也跟着一同叫了起来。

两头狮子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过来,几只新来的狗子们下意识的把尾巴一夹,嘴中呜咽着不想退让。

想想吧,它们连熊都不怕,还会怕狮子么?

答案是当然的,哈士奇带头摇起了尾巴,让还想坚持的同伴们再次感受到了背叛。

赵燕歌看的不由一笑,道,“可见以后是不能让这些家伙上战场的。”

“的确。”公孙太尉和左相赞同道。

赵墨白看过礼物之后,几只狗子就被送下去由宫人们专心照料着。

赵燕歌带着他回去,告诉赵墨白,“它们的精力可是非常旺盛的,也非常的能折腾。”

比起本地乖巧听话的狗狗们,它们就像是处于叛逆期的小孩子们一样,精力充沛的不像话。

“爹爹,它们原先是干什么的呀?”赵墨白不由好奇道。

“它们是野人外出狩猎的好帮手,同时也是野人们外出的最佳交通工具。”赵燕歌对赵墨白道。

听到可以把缰绳套到狗狗们的身上,让它们拉雪橇,赵墨白不由眼睛一亮道,“等冬天了,我也要这样玩。”

“好,到时候让你玩。”赵燕歌笑着道,赵墨白的身体很健康,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没有生过病,冬天玩雪也不会伤到身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