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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我是来找我未婚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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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陪着两人在那里喝茶,月牙穿着一身蓝色碎花棉衣,在厨房和客厅里两边跑,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她是一个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女孩,这个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婚姻,但也有些喝过洋墨水和被一些先进思想感染的年轻人都向往自由恋爱。

但是月牙不是,她是从农村跑出来的淳朴女孩,逃婚的原因是父亲和继母要把他嫁给肺痨鬼,这让她无法接受。

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男人对他好,男人健健康康的就可以了,其他什么都不重要,遇到了无心她是觉得超过预期了。

无心长得好看,还会抓鬼驱魔赚钱,她已经开始憧憬以后的生活有多幸福了,生儿育女看着还在长大成人。

但这是不可能的,无心只是一个金身转世,他是没有生育能力的,而且他每一百年就会沉睡一次,把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是一个被动版的渣男。

“她知道你真正的身份吗?我是说你不老不死的能力。”柯林开口道

噗!无心把刚喝的茶喷了出来。

他赶紧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道:“千万不要说,我还没告诉她呢,你是怎么知道的?”

出尘子羡慕道:“你真是不老不死?你活了多久了?”

无心耸耸肩:“不知道啊,我每隔一百年沉睡一次,只有一百年记忆而已,林兄弟,你到底怎么知道的?你以前认识我?”

其实这种设定才符合人性,长生如果没人陪伴的话,会把人逼疯的,动物管理局世界的水熊虫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是大差不离的。

柯林笑道:“以前不认识,不过我有佛家的天眼通,能看清楚不少东西。”

无心有些不相信道:“你还知道什么?”

“不多,不过我看的出你是一个佛家的金身转世或者说是金身重塑了肉身,所以你的血液可以破煞、破邪、破法!只是为什么无心我就看不出来了,而且你身上还残存了一丝元神。”

无心心中一动道:“是谁的元神?”

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还是对自己的身世很好奇的,但就算是他还没有让自己一百年忘记前尘旧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

“西游记看过吗?我看到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元神。”

无心愣住了,喃喃道:“我竟然是一个猴子的金身。”

他相信了柯林的话,但有点难以置信自己是前世是个猴子,出尘子则是表现出一脸的幸灾乐祸,也没有刚才的羡慕了。

柯林有些无语了,怎么他们两个这种表现,齐天大圣是普通的猴子吗?人家大小也是斗战胜佛好不好。

不过想想也是,大众真正了解齐天大圣的厉害,还是电视传播的时代,西游记拍出来之后再简陋的特效也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了。

毕竟这个年代只能靠戏文和小说了,第一版的电影盘丝洞是27年,还要过几年才出来呢。

“也没有什么好菜,林先生和出尘子道长还请不要嫌弃!”月牙擦着手客气道

这个月牙也是真能干啊,一会儿功夫让她自己弄出来了十二个菜

柯林笑道:“月牙姑娘客气了,这已经很丰盛了。”

出尘子看着满桌子的菜也忍不住赞叹道:“看这菜的颜色就知道月牙姑娘的手艺不错,最少色和香,我已经感受道了。”

月牙擦着手就要离开,这时候家里来客人了女人一般是不上桌的,但柯林没有这个规矩。

所以他开口道:“月牙姑娘一起吃吧,现在都民国了,那些封建糟粕该丢掉了。”

无心一听也开心的说道:“对对,坐下一起吃,林兄弟果然是非凡人啊。”

他觉得跟柯林的想法观念差不多,就连称呼都改变了。

无心说着起身给月牙搬了个凳子过来,一副舔狗的模样,月牙有些不好意思的坐下了。

就在这时候,本来被关上的院门又被打开了,穿着一身白色棉质旗袍,披着白色斗篷的岳绮罗俏生生的出现在了门口。

无心和出尘子砰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出尘子是没有见过岳绮罗的,但他看到了无心站起来,自己也就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大晚上的一身白衣,没吓死几个人也是运气好了,这两天文县城又是不太平。

月牙有些疑惑的起身,看着款款走进来的岳绮罗疑惑道:“这位妹子是走错地方了吗?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现在客厅里只有柯林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端着茶杯喝茶。其实是他有些不愿见岳绮罗,一看到就头疼。

对方救了自己,自己想要用武力收服她就是恩将仇报了,但如果对方要害人练功自己还不能不阻止,那是自己的任务啊,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不想接受失败。

说实话,柯林自认为自己不是坏人,也不是百分百纯好人,如果遇到那种十恶不赦的人,他倒是挺乐意交给岳绮罗让她吸了,省的活着害人了。

但岳绮罗可不在乎人的好坏,在她看来人都是一样的,对她有用可以不死,对她无用的就无所谓了,需要练功修炼了随便抓就是了。

岳绮罗看都没有看月牙,而是直勾勾的看着柯林含情脉脉道:“都不是,我是来找我未婚夫的!”

噗!柯林刚喝了一口茶喷了出来,无心也有些诧异,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说的是柯林,据他所知两人可是有仇的啊。

月牙都看出来她说的未婚夫是柯林,赶紧过去拉住了岳绮罗的小手热情道:“原来妹子是林先生的未婚妻,快进屋里,外面冷,我去给你拿个凳子。”

出尘子一愣道:“林柯你什么时候订婚的?我怎么不知道?”

无心低声道:“她是岳绮罗!”

噗!这次是出尘子喷了,幸好他嘴里没什么。岳绮罗是谁?那是他师叔祖啊,最少也有100多岁了吧,这这......合适吗?

他倒是没有多紧张,因为昨天晚上是岳绮罗救了柯林,这点他是知道的,两边的关系微妙,至少还没有到见面就开打的程度。

这时候月牙已经拿来了凳子,然后拉着岳绮罗做到了柯林的旁边。

柯林端起茶来讪笑道:“岳姑娘说笑了,昨天承蒙姑娘救命之恩,所以我以茶代酒敬姑娘一杯”

他们都没有喝酒,主要是那个莫斯空不知道什么就回来了,柯林觉得自己必须保持警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百零二章 我是来找我未婚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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