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一夜孽情:吻别豪门老公 > 第133章: 拒绝他

第133章: 拒绝他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一夜孽情:吻别豪门老公!

“闭嘴,伤人了还说瞎话。”录口供的警察哥哥拿着写字板狠敲了他一下。

“就是,警察哥哥,分明是他想占人家便宜,这会还血口喷人。”妮儿扭着小蛮腰走过去,扣着菜鸟猎人的手,嘟着小嘴委屈似的道。

衣服上,妮儿那尖尖的指甲已经扎进了菜鸟猎人的手中,像是挑衅,又像是报复。

“你,我不会放过你……”菜鸟猛得站起,露出手腕却是完好,没有半点伤痕。

“妮儿……”蓝煜风气疯了,都到这了,她竟然还不怕死的去挑衅吸血鬼猎人,要是这会被抓住了,谁能救得了她。

“好了,好了,我们回家就是了,不生气,不生气。”妮儿贴着蓝煜风,抚着她的胸膛撒娇道。

“回去,不准再玩了。”蓝煜风看着妮儿那撒娇的样子,心中一荡,竟低吻住子那红艳的樱唇。

蓝煜风与妮儿旁若无人的在警局里拥吻时,所有的警员都瞪大了眼,最后还是一位年长的警员将两人拉扯来,然狠狠的教育了一番。

出了警局,妮儿看着蓝煜风疯狂的大笑。“妮儿,你还笑,都是你惹的祸。”蓝煜风脸皮薄,被大叔教训后脸到现在还是红的。

“我现原来换一种方式生活要开心的多。”妮儿笑着道,以前的五百年过得太严肃了,像现在这样嬉哈的生活很好。

“妮儿,你以前都是怎么生活的?”听了妮儿的话,蓝煜风心疼的问。

“五百年我可能有三百年都在睡,剩下二百年,在学习,在不停的挑战自己的极限,很闷,很无聊,可是与你在一起的这几天,我很开心。”妮儿想了想道。

“那以后就跟着我吗?我陪你一起疯,一起狂。”蓝煜风听着妮儿的话,深有感触,他过去的十八年,何尝不是这样,不停的学习各种知识,各种功夫,让自己变得强大。

可是到头来,才现,人其实很渺小,不管你多么强大,最后都抵不过岁月的侵蚀,人就是会老,会死的,既然不能变成吸血鬼,也无法像别人那样说天长地久,那么不与珍惜眼前。

“不好。”妮儿想都没想就再次拒绝了蓝煜风。

“为什么?妮儿,你是喜欢我的对吗?”

“我说过,那是因为喜欢你的血,并不是你的人。”妮儿一句话将蓝煜风判了死刑。

“好,那么你今天就将我的血吸光,别再让我对你有何念想。”蓝煜风扣着妮儿的双肩,他不明白,难道要承认喜欢他有那么难吗?

“如果吸光了,那改天我想品尝的时候上哪去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养着,想喝的时候尝一点。”妮儿甜甜的笑,死也不承认对蓝煜风有感情。

“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别再来找我,我的血只为我喜欢的女人流。”蓝煜风甩开妮儿的手,狠心道。

“为什么一定要做情人,像现在这样不好吗?”妮儿委屈似的看着蓝煜风。

“妮儿,你活了五百年,我不相信你不会知道,人是有感情,不是动物。”蓝煜风看着妮儿,很难受,虽然说不上心痛,但是他已经如此低声下气了,她为何还不明白,难道连‘喜欢’两个字都吝啬给予吗?

“是啊,我活了五百年,但是你呢?我还可以活五百年,但是你却不能,我做你的情人,能做多久?我的可以承诺一百年,二百年,甚至五百年,你给得起吗?”妮尔蹙眉,脸冷了好多。

蓝煜风沉默,妮儿说的是事实他给不起,那她的意思是什么?要他放手吗?“那你的意思呢?以后我们再也不见了?”

说这话很困难,但是他不喜欢拖拖拉拉,暧昧不明,他不是她的食物,也不是他寻求快乐的工具。

“我们以后就像现在这样不好吗?”妮儿看着蓝煜风,有些难过,但是他们是没有眼泪的。

“不好,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份承诺,那么从今天起,你就别再找我了,我相信这世上合你胃口的血应该不止我一个。”蓝煜风狠下心道,他要逼妮儿认清自己的心。

如果妮儿真的对他没有感情那他就放心,爱上不是同类的她会很痛苦,他已经痛了十八年,他也需要过些快乐的日子。

蓝煜风一直在等着妮儿的回答,但是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一句话。

“是不是沉默就是你的答案?”蓝煜风转身,却现身后竟然只剩空气,她竟然走了。

“你真狠心,竟然一个字不说就走,好,梵卓-妮尔,你够狠心,也好,何必为了一朵有毒的花而放弃整座花园呢?”蓝煜风自嘲的笑道。

就当这段时间做了一场梦,现在梦过去,他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读书,赚钱,泡妞,很好的生活,自从那天妮儿离开后,蓝煜风便像回到了从前,甚至更加放浪,先是花大价钱买了豪宅豪车,后又广交女友。

一下子就成了校内的风流人物,但是即使这样,也没有见到那个想见的人出现,他记得她说过有吸血鬼在校内,那么他的事应该会传到她耳内才是。

可是她却没有出现,难道说她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难道说她找到了新的食物?蓝煜风动了去古堡看她的念头,可是大男人真的抹不下面子,更何况那天是她先离开的。

晚上,躺在床上看着胳膊上的伤疤,这里的伤虽然好了,可是心里的伤口却在不断的扩大。

她当真那么狠心?亦或者说她根本就是没有心的?

这样又磨蹭了几天,菲尔德伯爵那边也派人来了,但是蓝煜风完全不理会,他说过,从此就是陌生人的。

又过了一周,蓝煜风想见又见不着的念想折磨的快狂了,终于决定放下大男人的面子去古堡探个究竟。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到了古堡外,还未进去,就被那个菜鸟猎人给架住了。

“你干什么?是不是还没享受够免费饭?”蓝煜风不悦的瞪着菜鸟猎人。

“那只女吸血鬼呢?”

“你是猎人还是我是猎人,要抓吸血鬼你自己不会去抓。”蓝煜风一脚踹开菜鸟猎人。

既然他在这,那么看来他是不能进去了,或许这会她正在城堡某处看着他吧。

脑中又动了念头,不过随即就放弃了,上次在菲尔德家被打的那么惨也没见她出来,这次恐怕更不会了。

算子,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转,朝停在路边的车走去。

“等等,那女的是吸血鬼吧?”菜鸟猎人迅速的钻进了蓝煜风的车。

“你不是吸血鬼猎人吗?你如果连吸血鬼都不能确定,还猎人,下去。”蓝煜风蹙眉道。

“载我一程吧,上次误伤你真是对不起,交个朋友。”蓝煜风没有拒绝猎人,也不知是基于什么心理,当真与菜鸟猎人做起了朋友。

原来这个菜鸟猎人叫格拉齐,当真是地道的吸血鬼猎人,而且与蓝煜风同龄,这世上的事很奇妙,在今天之前,他们绝对没想过会成为朋友,即使成了朋友,蓝煜风也绝口不提吸血鬼的事。

“风,你是如何遇上那个女吸血鬼的?”酒至八分醉,格拉齐又问蓝煜风。

“你这人好烦,再提吸血鬼你就滚蛋。”蓝煜风窝在沙里蓝色的冰眸里,尽是烦躁。

“好吧,但是我要提醒你,吸血鬼真的不能招惹,否则到时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格拉齐嘴里说好,但是忍不住又提起。

“哦,格拉齐,是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吸人血?”刚才让人不准说,这会他到自己提起了。

“基本上都是,血族嗜血。”格拉齐晃动着酒杯,若有所思道。

“那吸血鬼中的四大家族呢?我听说他们已经不需要吸人血了。”蓝煜风若有所思的问,他记得妮儿是这么说过的,而且在一起那么久,真的没见过她吸别人物血。

“那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基因决定了他们的吸血物质。”格拉齐笑着道。

“好吧,我承认妮儿是吸血鬼,我见过她的尖牙,但是我真的没见过她吸人血。”蓝煜风很认真的道,虽然他看过她的尖牙,但是真的没见,即使每次欢爱时她咬他,他也觉得那是吸血。

“她是四大家庭的?”格拉齐愉悦的问。

“嗯,梵卓家族在吸血鬼中是什么地位?”蓝煜风点,心情纠结的问。

“原来是Vntru族。”格拉齐眼里闪耀着噬人的光芒,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唉,干,不去想那些,还是过正常人的生活比较好,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她吸血鬼不吸血鬼。”蓝煜风蓝眸迷离,不知道醒来后,他会不会记的自己说过的话。

自那天之后,蓝煜风就与格拉齐混在了一起,说是朋友吧,两人又没有那么熟稔,说不是朋友吧,每天晚上两人又有很多话说。

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吸血鬼吧,转眼就到了圣诞的长假,蓝煜风不想再留在伦敦,便买了票准备回国探探好朋友温逸斐。

回到中国的时候,那小子却跑到国外去玩了,最后还是只得他一人,冷清的夜晚,蓝煜风一人走在街上,时不时会有女人过来搭讪,他却没有任何的心情。

世界这么大,为何他只能孤单一人,这地球上有五十亿人,难道就不能找到一个适合他的人吗?

“先生,给点吧,给点吧……”本来就很烦,又有小孩拽着他裤管乞讨,他更是烦躁。

“先生,给点吧,我与妹妹好几天没吃饭了……”小孩子几乎抱着他的腿了,心中某个角落有些酸涩,他蹲下身子,看着男孩脏兮兮的脸,叹了声,拿出钱包,将里面兑换的几百块人民币全给了他。

看着小孩子心喜的跑开,连声谢谢都没有,有些不是滋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