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魂丢失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葬龙窟!
虎哥怒气冲冲的训道,而后看向我,搓了搓手一脸献媚:“大哥,你看这样可以吗?”
“可以,你们先找个地方藏起来,我让你们出来再出来,你,还有你,留下。”我指了指那位虎哥,和之前那位解手,被虎哥训的年轻人。
“都躲起来。”
虎哥一声令下,十几个人纷纷找掩体躲藏起来。
现场,只留下钱雪,我,司机,虎哥和年轻人。
“麻烦你们过去一个人敲门。”我对虎哥说道。
“去。”虎哥微微抬了抬下巴,对年轻人从鼻尖喷气式的说话。
“待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单独进去。”我对年轻人一脸郑重的嘱咐了一句。
“恩。”年轻人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却依旧是无所谓的态度,转身走了几步后,还嘟囔了一句,“敲个门而已,多大点事儿,真的是。”
年轻人,不以为意,迟早吃亏。
随着年轻人向那木屋靠近,我的目光便一刻不离的注视着他,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没有黄狗,没有乌鸦,木屋里,也没有任何的声音传出来……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般。
只是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年轻人在走到木屋门口的时候,突然就顿住了。
只见他愣愣的顿在原地十几秒钟,双腿不停的打颤,也不知是怎么了。
“这小子傻了?”虎哥没好气道。
我摘下了墨镜,运起纯阳之气,冲开慧眼……
只见在慧眼之下,从那布娃娃中飘出一股诡异的邪气,疯狂的涌入年轻人的大脑。
正是这股邪气,使年轻人眼神呆滞的站在那里。
我双眼微微眯起,心道:当时自己着道,就是因为被这邪气干扰了大脑。
因为邪气是直接控制大脑,所以我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是被控制了,以至于也就没用纯阳之气去抵挡。
“雪姐,你能不能跟我介绍一下,这位大哥是……哎呦我去!”虎哥正跟钱雪说着话,转头看到我,突然吓的浑身一哆嗦。
他这是被我的双瞳,吓到了。
“是青衣风水斋的,陈青衣大师。”钱雪解释道。
“原,原来是大师,失敬失敬。”虎哥连忙冲我鞠躬。
我抬起手摆摆:“这屋子里的邪术师很厉害,你先不要打扰我,不然你小弟就会有性命之忧。”
虎哥吞了口口水,连连点头。
此刻,我的注意力完全在年轻人身上。
又过大概十几秒,那年轻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我用纯阳之气探了探年轻人的鼻息,发现他已经晕了过去。
我没有耽搁,把年轻人给背了出来。
回到车子附近,我把年轻人放下,然后开始检查他的身体状态,虎哥和钱雪也靠近过来。
“怎么样?”钱雪问道。
虎哥脸上,特别惊讶,他这辈子估计还没遇见过这种邪门的事。
我抬起手,示意她不要出声。
因为我发现,年轻人的魂魄,散了!
有一个魂,不见了!
“怎么了?”钱雪的语气,有些紧张起来。
我掐指算了算,大惊。
这小子的人魂,此刻在那木屋当中!
魂离体,有时候确实会产生幻觉,这就好像做梦一样,因为做梦的时候,人魂是离体的,会将看到的信息反映给七魄。
这么一来,年轻人估计就有生命危险了,变成植物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他的情况跟我不一样,我的三魂七魄还是比较稳固的,轻易不会离体,当时的情况,是因为大脑被邪气影响,产生了幻觉。
不然的话,要是魂魄被锤,我不可能安然无恙的。
而年轻人则不同,他是直接人魂离体,要是人魂被锤死,最少也是植物人起步。
当下,我不敢犹豫,连忙口念引魂咒,同时用手指按在年轻人的身体穴位上,进行掐灵,尝试把他的人魂给叫回来。
不一会儿,年轻人的人魂从木屋里面飘了出来,在我的引导下,重新回到了年轻人的身上。
当下,我停止引魂咒,又拿出一道安魂符,放在年轻人的身上。
“青,青衣大师,怎么回事?”虎哥忍不住问我,脸上的表情要多吃惊有多吃惊。
“丢魂了。”我言简意赅的说道,“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还好我及时出手,把他的人魂给叫了回来,不过我的存在,估计是已经暴露了。”
“啊?”虎哥发出惊讶之声,“就那会儿功夫,你们已经斗过法了?”
“不错。”我点了点头。
虎哥脸上难掩骇然和激动,冲我挑起大拇指:“这就是大师的本事吗?厉害啊!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居然就判断出来小弟已经丢魂,还把他的魂魄叫回来了!”
“废话,我爸的命都是他救的,能不厉害吗?”钱雪插嘴道,脸上的表情居然有点洋洋得意。
这我就有点纳闷,我厉害归我厉害,她得意什么?这女人不是口口声声说要跟我算账的吗?这会儿怎么又吹捧起我来了?
“照顾好他,这张安魂符不要取走,他的生魂是被硬生生扯出去的,所以需要安魂符帮忙巩固。”我说道,“估计里面的人,快要出来了。”
“你怎么知……”虎哥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木屋方向传来“吱呀”一声。
我转头看去,只见木屋的大门,果然被打开了!
只是,里面久久不见有人走出来!
“想不到,我一家小小的杂货铺,居然会惹得高人前来,失敬失敬——”
突然。
一个声音,从木屋当中传了出来,声音仿佛有某种穿透力,直击耳膜!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说,你出乎了我的意料。但是,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手持战刀的它,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
美公子没有追击,站在远处,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而伴随着战斗持续,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她知道,自己真的可以。
这百年来,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幽冥百爪。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在唐三说来,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可是,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压迫对手,如果不是神技,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
此时此刻,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可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真正意义的压制了,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论底蕴深厚,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
可就是这样,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那再给她几年,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双眼眯起,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从他的角度,他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而是他所守护的。
所以,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但已经被他消灭了,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
所以,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那么,威胁应该就会消失。
但是,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不但渡劫成功了,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全身杀氣凛然。一步跨出,战刀悍然斩出。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
依旧是以力破巧。
美公子脸色不变,主动上前一步,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在场都是顶级强者,他们谁都看得出,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