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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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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仙饶有兴趣的看他手忙脚乱的背影,裙底伸出一根枝条,慢悠悠的抽打着床铺,就像一脸餍足的猫咪。

血仙喜欢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周云砚的味道。他用过的被子,睡过的床铺,穿过的衣服,到处都是周云砚生活过的痕迹。

从他十四岁到十九岁,血仙昏睡的五年里,没有看见过的周云砚,就是生活在这里。

躺了一会,血仙从床上爬起,拉开了房门。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简单的看过,这里真是太小了。

血仙常年在京中的将军府里穿梭,见识过将军府的广阔之后,再看这里,还不及将军府的一座院子。

虽说是镇关将军府,但原来就是个富贵人家的院子,后来被用来做将军府。在边关这吃不饱的地界,也就没人在乎那么多。

周云砚也是个不挑吃穿的,换个牌匾就当将军府了。若是周家老太君看到孙儿居然住的这么简陋,估计又得心痛了。

按理说,再简陋的将军府也得有十几名士兵严密的看守,周云砚用不着,从白日到黑夜,只需两个士兵在门前守着,来回换班。

士兵们通常也不会进到院子里来,所以血仙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也没人知道。

见血仙出来,等候在门边的遁地虎做了个揖,他已经变成了人的模样,佝偻着身子坐在门口。

血仙看了他一眼,道:“你去把门口那块地里的死根刨出来。”

这院子里有几处花圃,里面都是死花烂根,看起来已经好久都没有人打理。

遁地虎刚变成人形,就被血仙叱令变回了土鼠,勤勤恳恳去挖地。不愧是挖土家族,不出一会的功夫,遁地虎便将前院的的地挖好了。

血仙袖子一挥,方才还什么都没有的花圃中就长出了许多嫩绿的芽,嫩芽随着微风快速的生长,不一会便长到了及腰的高度。

花骨朵像一个个破壳的鸡蛋,绽放出一朵朵姹紫嫣红的好颜色。

待两边花圃里都变得五彩缤纷,血仙觉得少了点什么,手指在空中点了点。

花坛旁迅速的长出一颗树,树木同样快速的生根发芽,不一会便超过了院墙的高度,枝头结起一朵朵硕大的花朵,红得沁人心脾。

在大门守着的士兵听到响动,向后望了一眼,对身边的人,奇怪的道:“将军院子里何时种了棵地荷花?”

另一个守卫的人也回头望了眼:“以前就有了吧,可能才长到这么高?这地荷花开得好艳啊。”

整理完了院子,血仙又走回房中。

周云砚的屋子是典型的单身武官房,遍眼所及没有一点新鲜的颜色。

血仙甩了甩衣袖,她方才抱着的被子就变成了柔软的粉色,桌子上的白色茶壶,上面逐渐显现出了花朵的形状,好似用染料画上去的一般,栩栩如生。

不知自己家里已经被装点成一片花海的周云砚正在与守知县讨论种棉花的事情。

守知县摸着手里的种子,有些发愁的说:“这种子,能种活吗?”

周云砚放下茶杯,想着血仙之前告诉他的话,说道:“这种子耐旱,喜日头,可以先少种一些,看看收成。”

守知县道:“当真?你听何人所言?”

周云砚:“……听,一位善于农耕之人说的。”

守知县叹道:“那姑且先试一试吧。若是那善于农耕之人也能来边关就好了。”可惜,他们这留不住人。

放下种子,守知县面带歉意的道:“周兄你堂堂镇关将军,每日还要帮我操心这农耕之事,守某实在是愧疚。”

周云砚摆摆手:“我既是镇关将军,这关里的大事小情都与我息息相关,守兄莫再说这般话。”

守知县好一番道谢,才想起来周云砚此番归京是为了定亲,忙问道:“周兄定亲之事如何啊?”

周云砚动作微顿,慢慢拿起了茶杯,道:“未成。”

“哎?周兄临行前不是说和李太傅家结亲吗?”

李太傅嫡女与人私奔之事实在是不好说,周云砚省略了此番周折,轻描淡写的道:“八字没有合成。”

守知县叹口气,在他看来,周云砚真是个好儿郎。

铁骨铮铮,忠君爱国。

怎么这么一个好儿郎,至今都未婚配呢?过了二十若还未娶亲,那真是极少的。

守知县正想着要如何安慰这个好兄弟,就听周云砚说:“不过,云砚此行确实没有白回。”

守知县:“此话何解?”

周云砚右手握拳,放在嘴边轻轻咳了咳,道:“云砚……已有了想要求娶之人。”

第16章 16、知本体

守知县听闻,微微惊诧。

周云砚不是孟浪轻率之人,若是短短相见,便能让他生了求娶之意,那应当是相当欢喜的。

“不知周兄是在何处遇见的,哪家女子啊?”守知县好奇的问道。

是她自己追上来的……天生地长。

周云砚眨了眨眼,道:“普通人家女子,原来……便有过数面之缘。”

守知县打趣的说道:“想必那女子定是兰质蕙心,才能让周兄你这棵铁树开了花。”

若说血仙兰质蕙心……那是肯定没有的。血仙的优点,周云砚觉得自己知晓就好,无需与他人分享。

周云砚颔首,算是默认。

“那周兄何时给家中长辈写信?若听你因回京有了这番缘分,定会为你欢喜。”

看了眼水中漂浮的茶叶,周云砚想起途中,血仙看他大口喝粗茶,于是便说自己也要尝尝。

周云砚想她真是小孩心性,就要给她倒一杯新的。

血仙示意他不用,把他喝剩的一口倒进了嘴里,周云砚想阻止都来不及。

“呸!”

血仙连着茶叶和茶水吐到了地上,拽起他的衣袖擦嘴,说道:“如此难吃,你们人的口味真是奇怪。”

周云砚端起眼前的茶杯,可能是喝惯了,也就不觉得苦了。

“明日刚好有信使会回京,争取赶在他启程前吧。”周云砚放下茶杯说道。

“守某就先在这里恭喜周兄了。”

待周云砚回到简易将军府,从墙外面就看到了那颗地荷花。院里只有一只树精,想就知道是谁搞出来的。

守门的士兵热络的问:“将军何时种的地荷花?开得真真好。”

“……回京之前。”周云砚硬着头皮撒谎道,还好他院子里不常来人,要不然都不知道怎么解释。

推开院门,他彻底愣住了。

走之前还颇显凄凉的院子里,此时各色花朵齐放,连房屋的侧墙上都爬满了绿色的树藤,犹如书中山林深处的世外桃源。

一棵地荷花在院子里开得张扬热烈,花朵硕大艳丽,颜色极漂亮,一点都看不出这是在黄沙漫天的边关。

……

那只叫“遁地虎”的土鼠是他的邻居,且与血仙相识。血仙说她是树精,还与年幼时的他颇有渊源。

周云砚忽然意识到,血仙的本体,最有可能就是将军府后院的那棵地荷花。

想起家中后院那棵地荷花,周云砚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亲近之意。

小时记忆不清,现在回想,他八九岁时,还时常在树枝间攀爬。夏日常坐在树下乘凉,地荷花枝叶繁茂,能打下好大的一片阴影。

世人都说,地荷花带煞,只有武将家里才敢种。

将军府里的主人们确实不怕这大树,每到初一十五,他母亲还会亲自去给地荷花浇水。他临行前往边关前,也曾去向地荷花辞行。

如今想来,若血仙真是地荷花,他确实与她有许许多多说不清的缘分。

可能是察觉到他回来了,血仙推开了门。

傍晚的夕阳中,血仙一身粉衣倚着门框,手里拿着一件衣服。

周云砚一个人在外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在门口等他归来。

“让你久等了。”

迈开步,周云砚向血仙走去,视线绕过血仙,看到屋中的好颜色时,他不禁脸上一僵。

原本单色调的主房,现在变得极为多彩,就连被褥都变成了水粉色。

“这、这是血仙变得?”

血仙点头:“我还给你做了许多件衣裳。”

周云砚衣柜里的衣裳都洗到发白,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

血仙的衣裳都是花瓣幻化成的,看着与普通衣服没有什么不同,但一穿上去就会发现其中区别。

软软的,真就如花瓣裹在身上一样,就是颜色有些一言难尽。

“血仙,男子不宜穿粉色。”

周云砚虽然不想打击血仙的一番好意,但粉色的衣裳,他实在没法穿出去。

血仙:“那我给你变一个颜色。”

一眨眼,手里的衣裳就变成了黑色。

“你想要什么颜色,我就给你变什么颜色。”

周云砚有些复杂的看着眼前的衣裳,犹豫的问道:“变化的这些衣裳,会不会突然变没,或是裂开?”

若像血仙的手指一样脆弱,衣服穿一穿,忽的就碎了,在大街上只穿里衣,那后果真是不堪想象。

血仙摇头:“这比你们的绫罗绸缎要结实许多,用刀砍都砍不坏。”

地荷花花瓣做成的衣服,就是火烧都没事。

周云砚只当她说笑,接过了她手中的外袍,想着穿的时候,里面多套几件里衣罢。

血仙拉着他往床铺走:“你快套上给我看看。”

周云砚顺着她的力道往前走,望着血仙的侧脸,问道:“血仙,你的本体可是将军府后院的地荷花?”

血仙停下脚步,转身微微惊讶道:“你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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