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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灼生春 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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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千字文开篇的大气更让沈清眼前一亮,“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他忍不住暗忖小丫头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两本蒙书的?

沈清从来没考虑过这两篇蒙书是女儿写的,他闺女腹中有多少墨水他还不清楚吗?夭夭不笨, 学业根基也扎实,若是女子能科举,她努力几年也应该能考中进士。

可也仅限于此了,她不是做学问的料。沈清继续翻阅着女儿的注释,末了女儿说这两篇蒙书是她从梦境中得来的,她梦中去过一个特殊的世界。

那个世界跟这里差不多,但很多名人姓名不同,这两篇蒙书是她从那里得来的,其中不少地方和这里不一样,希望他能修改下,她想在北庭扫盲用。

扫盲?沈清眉头微挑,这丫头在北庭过得还挺风生水起的,居然都想教人认字了。沈清仔细翻看着两篇蒙书,看了好一会他轻笑一声:“这丫头还挺会给我找事的。”

沈清并不反对扫盲,他是最正统的儒家官员,教化天下是刻在他骨子里的信念。只是这两篇蒙书都是经典,一下宣扬出去不好,沈清先选了三字经修改起来。

三字经要比千字文更简单易懂些,比较适合低龄幼童,千字文再晚几年推广吧。沈清提笔给女儿写信,让女儿先想好给三字经如何配画,既然是蒙书就应该图文并茂。

沈灼也有这个意思,很多的做好的启蒙读物都是图文并茂的,可以提升初学者的兴趣。沈灼也不准备培养人才,只要大家空闲之余认识几个字,起码不要连一千一万都不知道。

沈清饱读诗书,修改一篇蒙学手到擒来,不过花了半个月功夫就改完了,这还是他精益求精的结果,如果只是顺势而为,他早修改完了。

沈灼知道父亲替自己把三字经改好了非常高兴,将三字经里修改过的内容都配上图案,然后让父亲给自己弄一个雕版过来。

活字印刷虽然方便,但是对印刷量大、且需要图文并茂的书籍来说,还是雕版印刷更方便。慕家武学传家,不像沈家专门养着刻雕版工。

沈灼为了印刷蒙书方便,干脆问老爹要了几个印刷雕版的工匠,万一雕版用坏了,也有人可以修补。她顺便再问老爹要了几个认字的管事,她要开展义务教育,需要有教认字的人。

沈清看着女儿洋洋洒洒写了一堆话,通篇就是问自己要人要东西,他对沈城冷哼一声:“尽会问我要东西,果然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沈城笑着不说话,郎君就是随口抱怨而已,哪天姑娘要是不问她要东西,他就该难受了。

沈清修改蒙书时,落款写了女儿名字,一开始沈灼还真没注意,她让父亲修改三字经时就说了原作者,但沈清想着那个作者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写上原名也没用。

他干脆将三字经的功劳都归女儿了,他这么做也不是沽名钓誉,而是想为女儿扬名。慕家迟早会一飞冲天,慕湛年轻有为,膝下又只有一个嫡子,莫说是以后,现在想巴上来的人就不在少数。

沈清知道女儿性子独,不喜欢夫婿纳妾,他想多给女儿刷点名声,将来哪怕她独占夫君,大家率先想到的也不是她善妒,而是她的才华。

沈灼还不知道她爹居然把这种事都考虑到了,她随手将蒙书分给手下人,让他们每天带着军户中的孩子读书认字就不管这事了。

她还有不少事要忙,哪有时间管这种事?她养鸡场里的小鸡最近开始大规模死亡,一死就是几百只,她难受得都快哭了。

慕湛这些天都不许她去养鸡场了,他一来是担心妻子太伤心,二来也是担心鸡得太多是得了鸡瘟,万一夭夭染上什么不好的病怎么办?

死了那么多小鸡,沈灼当然不会待在家里,不然自己养鸡场就完了,她换上衣服一边在鸡场找原因,看着鸡场里大家都可以自由进出,甚至给小鸡喂饲料都不上心,她终于反应过来了,小鸡是因为不干净病死的!

回过神来的沈灼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让鸡场人不得随意进出,饲养小鸡的人员必须将自己打理得干净,本身可以不天天洗澡,但是衣服必须要天天换。

一个鸡场开办起来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创业初期,沈灼这一忙碌,忙了好几个月,连冬季都时常出门。

这下震惊了长孙氏和杜氏,两人知道沈灼忙,却不知道她能这么忙,正好长孙氏孩子也稍微大了一点,她也没那么忙了,就带上儿女、何大娘和杜氏去兽场看大嫂的成果了。

看着干净整洁的养鸡场,杜氏还不觉得如何,长孙氏眼睛都直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兽场,那些饲养牲畜的人家哪个不是又脏又乱?

长孙氏小时候也是苦过来的,她幼年家里还跟牛羊同住一个帐篷过,那个日子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多过一日,可现在看到大嫂的养鸡场,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养牲口还能这么干净?

沈灼说:“当然要干净,不干净牲畜就容易生病。”

长孙氏咂舌道:“这是大嫂你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就算这些鸡都卖出去,还能回本吗?”

沈灼淡定道:“现在肯定不能回本,等以后养上更多的牲口就可以了。”她最近正在琢磨养牛羊,她其实更想养猪,奈何北庭这边没什么人养猪,她找不到养猪熟手,只能暂时先养牛羊,至少她饲养准备齐全了。

镇北王都不知道儿媳还有这本事,入冬后军营里操练也没夏日那么勤快了,他在王府日子也多了,看到被办得煞有其事的兽场,他满意道:“想不到你这丫头还有这一手。”

沈灼笑而不语,这才到哪儿?她日后会弄出更多东西呢。

慕湛是看着沈灼长大的,对小丫头脾气性情了若指掌,他一直知道这丫头能折腾,却不知道她还能这么折腾,开办了鸡场不算,趁着天气冷,她又开始所谓的老城改造活动。

雇佣了城里城外一大堆短工在城里建净房,每个净房都是用干净长条的大青砖建成,比寻常人家的屋子用材都好。也是家里有家底够,不然还不够她一个冬天折腾的。

不过折腾归折腾,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街上整洁了许多,而且因为今年冬天大部分人都来打短工的缘故,冬天里居然没几个饿死的人。

连以往最容易出问题的老人和孩子都没怎么出问题,慕湛和镇北王走在路上,明显感觉到今年城里的百姓精神气不一样了,这就是所谓的民心?慕湛若有所思。

镇北王问儿子:“在想什么?”

慕湛笑道:“我在想夭夭说的话,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镇北王听得笑了:“别看这丫头读书没你好,可墨水可比讲究多了。”

慕湛莞尔:“这些话我是比不上她。”这丫头总时不时给自己惊喜,在他觉得她不学无术时,她总会蹦出几句惊人之语。

沈灼不知道他们的谈话,要知道了,肯定会说,这可是荀子的名言,流传了几千年了,怎么可能不厉害?

因为沈灼冬天以工代赈的事做得很成功,到了第二年春天,沈灼提出想要继续扩展炭薪林,甚至还要建更多的兽场时,镇北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慕王府有钱,慕王府在北庭驻扎几百年,王府不用向京城纳税,慕家又控制着许多胡商入京通道,即便时常跟突厥有矛盾,慕家也富得流油。

沈灼这点小折腾对慕家来说不算什么,可带来的成效是实打实的,镇北王不由感慨,他几个儿媳中最有本事的就是长媳,难怪娶妻要娶世家女。

有了镇北王的支持,沈灼是真脚踏实地地在北庭经营了两年多,北庭不说大变样,可变化也是可见的。她前期投出去的钱也渐渐开始回本了。

不过这一切都被人压着,没有对外宣扬。沈灼现在也不怎么出面了,更多的是让下人出面,不是她有点成就便飘了,不愿意亲力亲为了,而是她事情实在太多了,都要亲力亲为,她人劈成十八份都不够。

她不仅自己做事业,还拉上了长孙氏和杜氏,杜氏又生了一个儿子,这孩子一出生就有慕洵的人的接手了,贺楼氏想折腾也折腾不了。

在杜氏生下次子半个月后,慕四的媳妇也生了,这一胎还是女儿,只不过慕四媳妇已经没能力折腾这孩子了,让她生完孩子后便流血不止死了,镇北王派去的人都没来得及下手。

沈灼知道了后感慨不已,让乳母好好这孩子和五娘,知道这两个孩子是女儿后沈灼多少松了一口气,倒不是沈灼重男轻女,而是她不想抚养跟飞龙年纪太相近的养子。

尤其是飞龙不养在他们身边,养子女却在自己身边,难保飞龙长大后会对他们有隔阂,两个女儿最合适,飞龙肯定不会跟养妹计较。

第169章 飞龙的兄弟 飞龙的兄弟、伴读

“三嫂, 这里的账册我都整理好了。”慕六娘柔声细语地对长孙氏说,她被沈灼带在身边教了五年,又有听音随时开小灶, 俨然是慕家女儿中最出挑的一个。

她容貌酷似其母,浓艳端丽, 只是慕容氏气质清冷,而慕六娘经过这些年书香熏陶, 眉宇间更多了几分书卷清气。慕六娘的蜕变是大家看在眼里的,也是长孙氏和杜氏都没女儿,不然怎么都要问沈灼,她是怎么把六娘教得这么出众的。

不过太出众了也不好, 前段时间突厥出了一桩大事, 突厥汗王暴毙, 上位的不是他儿子左贤王,而是十六皇子。长孙氏是六娘的亲嫂子, 自然知道小姑子跟这位曾有婚约。

可夫君明明跟自己说,这门亲事只是权宜之计, 十六皇子后来也娶了突厥贵女为妻, 甚至现在孩子都有好几个了, 她以为这婚约就此作罢了, 哪里知道十六皇子一登基, 这婚约就再次提起了。

长孙氏看着出落得清丽可人的小姑娘,再想想十六皇子,不由心里替六娘委屈,她一个小姑娘还没成亲,就当了继母,即便这人是突厥汗王又如何?

奈何这门亲事是公公做主, 莫说是她,就是大嫂都没法子反对,长孙氏知道大嫂也看不上十六皇子,也曾想取消这门婚姻,可惜一直没成功。

十六皇子生母家世不显,早年又曾在京城为质,这样的身世履历能成为可汗,这继位过程肯定有猫腻。突厥贵族中也不是没有反对他上位的人,但他还是顺利上位了。

甚至上位不到半个月,前任汗王的几个儿子就陆续莫名其妙死了。长孙氏不懂朝政,都知道是他下手弄死了先汗王的儿子,甚至汗王之死都可能跟他有关,这么心狠手辣、连侄子都杀的人,怎么能好好对六娘?长孙氏想想就替六娘发愁。

六娘倒是很淡然,自她跟十六皇子定亲之后,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注定要远嫁突厥的。这些年她跟十六皇子书信不断,或许两人都有做戏的成分,但也不可否认带了一份真心。

六娘也没那么排斥这门亲事,撇开突厥身份不说,她未婚夫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成亲对象,也堪称人中龙凤,唯一不顺心的就是他早已妻妾成群。

可这天下除了家里的几个哥哥以外,又有几个男人能专心致志对自己妻子?她爹不也姬妾子女无数?慕六娘羡慕兄嫂感情,但不奢求自己也得到这样的感情。

用大嫂的话来说,人心善变,没人知道日后会发生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能陪自己多久,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过好自己每一天日子。

大嫂让她去了突厥专心经营自己的婚姻,侍奉夫婿、照顾子女,不用操心娘家,但也不能太信任夫君,手头还是要有自己的人。

慕六娘都一一记下了,她从某种程度来说,甚至有点期待去突厥。母亲和三嫂总期待着自己嫁入京城世家,可她一点都不喜欢世家的生活。

以她的身份嫁到突厥,只要家里不跟突厥彻底闹翻,十六皇子肯定会敬着自己,一旦闹翻了,别人可能会不管自己,但大嫂一定不会不管自己,她肯定也能平平安安离开突厥。

但是嫁到京城世家就不一样了,那些世家个个眼高于顶,即便他们慕家再显赫,在他们眼里都是暴发户,她又何必去世家受罪?一旦慕家有什么不好,她嫁到世家也不会有好下场。

长孙氏和慕容氏见慕六娘神色不动,一脸平静地处理着自己要带去突厥的嫁妆,两人面面相觑,慕容氏既欣慰又心酸地说:“我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就是把你送到你大嫂身边。”

慕六娘也想安慰母亲,可她实在是怕了母亲的眼泪攻击,她沉吟了一会道:“阿嫂,大郎、二郎年纪也不小了,你有想过让他们进学吗?”

长孙氏轻叹一声:“想过,可是我们北庭这边又没什么好老师。”长孙氏上头两个儿子都有七八岁了,都是可以当半个家的年纪了。

慕三对长子、次子很重视,从小带着他们骑射,两个孩子身手很不错了,可长孙氏还是希望他们能读书认字,不说成为大才子,起码不要跟他们爹一样,看到书就打瞌睡。

慕六娘道:“大嫂要是舍得的话,干脆对大郎、二郎去京城,顺便再带上几个长孙家、慕容家的孩子,要年纪稍微大一点,性子稳重点的,不能太跳脱的。”

长孙氏和慕容氏都惊讶地望着慕六娘,“为什么要送去京城?”

慕六娘说:“飞龙都三岁了,我上回听大嫂说,飞龙还不怎么会走路,大嫂有点心急。”

长孙氏和慕容氏面面相觑,慕容氏小心翼翼地问女儿:“飞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三岁还不会走路?”慕容氏担心飞龙是不是脚有问题。

慕容氏和长孙氏养了这么多孩子,基本都是在两岁左右就会走路的,三岁都能上蹿下跳当猴王了,所以她们听说飞龙还不会走路,第一想法就是这孩子不会是脚有问题吧?

慕六娘摇头:“飞龙脚没事,不会走路是因为走得太吵,被人太娇惯了。”慕六娘提起飞龙的事,也有些哭笑不得,飞龙打小聪慧,认字过目不忘。

根据大嫂的说法,飞龙现在都能自己看些简单的书了,甚至还能全篇背诵左传。许是因为沈中书是文官的关系,对飞龙课业抓得紧,对别的方面都不太上心,或者是太娇惯了。

飞龙平时玩伴除了自己伴读,就是沈家二房几个年纪差不多的孩子。沈家孩子性子都安静,也都是打小被乳母抱惯的,没人觉得孩子三岁还走不稳路是什么不对的事。

这事还是父亲发现不对劲的,连大哥、大嫂都没发现问题。大哥是因为不记得自己几岁走路了,而大嫂别说是三岁了,就是四岁还被顾王妃抱着,大哥从小看惯了,也没觉得儿子有什么不对劲。

慕容氏和长孙氏听得咂舌,“这世家那么娇惯孩子?”知道飞龙没事,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慕六娘摇头:“也不算娇惯,世家对孩子的要求跟我们家不一样。”要换在武官家里,谁家孩子三岁就能自己读书认字的?就是在生活方面娇惯些罢了,这也正常,京城那些贵族长大后都没自理生活的能力。

“阿嫂,你要是舍得大郎、二郎,就把两个孩子送到京城去,让他们陪着飞龙上沈家家学。”慕六娘看上自己两个侄儿了,尤其是大郎,因为长子的缘故,从小就知道帮着阿嫂带下面的弟妹,十分懂事听话。

二郎是跟在大郎屁股后面长大的,对大郎言听计从,有他们去带飞龙,飞龙也不会整天闷在房里了。至于慕容家和长孙家那些孩子,慕六娘是想让他们去保护飞龙和侄儿们的。

“三岁能自己读书……”长孙氏眼睛有点发直,她想着自家小十,也就比飞龙小半岁,别说是读书认字了,就是说话还不利索,她期待地问六娘:“我要把小十送过去,他能四岁认字吗?”

慕六娘怔了怔,委婉道:“阿嫂,读书习武这些都要看天赋,没有天赋就只能靠勤奋了,急不来。”她就是靠着勤奋慢慢学出来的。

慕容氏说得更直白,“你看六娘和八娘就知道了。”

长孙氏一下泄气了,她两个小姑子,六娘跟着大嫂就能成为知书达理的大家贵女,八娘却还是跟以前差不多,长孙氏叹了一口气,估计自家十郎也没那个命。

镇北王也是等孙子三岁了,才发现自己忽略了孙子骑射这问题,他也是知道京城那些世家怎么养孩子的,因孩子太容易夭折了,大部分世家子小时候都是被乳母丫鬟小心伺候着。

比如外甥女五岁之前都没见过外人,养到六岁时候还被阿顾搂在怀里睡觉,他那会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女孩子娇惯些正常,不过孙子不能这样。

他摸着下巴跟儿子商量,“你说我派几个武师过去,你岳父会不会生气?”镇北王是真心感激沈清替自己养孙子,派武师过去也不是对沈清有意见,他就想让孙子文武双全。

慕湛说:“王府里就有武师,不用再派过去了。”

镇北王道:“我知道有武师,可他们不是不干活吗?”镇北王都快被这些白吃饭的人气死了。

慕湛倒是替武师辩解说:“不是不干活,估计是没想到。”他跟夭夭不是也没想到吗?一个地方有一个风俗,在京城待久了,会被京城同化的,“与其让武师过去,还不如送几个孩子过去。”

慕湛看中了慕三家两个大儿子,比飞龙大、性子也憨厚老实,他们一定能跟飞龙处成为很好的兄弟。

镇北王犹豫道:“这样是不是不好?”感觉自己孙子都让连襟养了。

慕湛说:“沈家族学的学生很多,我们也不用让孩子住在沈家。”慕王府离沈家也不远,派几个能干的心腹一起去照顾孩子即可。

镇北王颔首道:“这样好。”他又瞥了儿子一眼,“说来飞龙都这么大了,你不给他添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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