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怕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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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武备废弛,军力孱弱,只是偏科而已。
大宋的佃户跟隋唐朝不同,隋唐是先卖身,再租种耕地,佃户就是自己奴仆。
而大宋租种地主耕地,不用卖身,哪怕一个佃户的子女,也可以科举。
北宋科举三年一次,每次录取两三百人,最多时候一科进士数量达到六百,根本不是隋唐一科一二十人可以比较的。
因而北宋出了很多名臣,皇帝也放手百官任事,不嗜杀,哪怕官员犯错,也不外流放,遣回原籍,就没有对官员执行什么满门抄斩。
街上风貌也跟隋唐打不同,隋唐商贩大多贩运珍奇和少量生活必需品。
大宋的商贩,已经把生活必需品升格为大宗物资。
经济发达,文化灿烂的背后。
有着天下最忠诚的百姓。
不管宋江也好,方腊也罢,造反只是历史进程的一朵浪花而已。
读书人不会帮他们,世家更不会帮他们。
被辽金看做肥羊的弱宋,国运浓郁。
即便金国占领了国都汴京,掠走了两个皇帝。
瘟疫横行,地震频繁,皇帝被追杀,中枢机构被金人劫掠,地方失控,人祸加上天灾,宋朝依然没有断灭国家气运,依靠着宋人的忠诚,残喘数代。
深处战争旋涡边缘。
游走一番马队,厢军从中,李敬感触颇深。
没粮食的消息, 他没有隐瞒。
山谷里非但没有沮丧的绝望。
反而有一种浓浓的战意。
反正都是死, 死也要死的顶天立地。
燕赵多壮士, 山东尽好汉。
也许是陈仁俊讲述了边关很多事情,也许是新来精壮说出家中凄凉。
再或者,黄灿在不停的动员。
不论来自何方, 都在表态,与其饿死, 不如战死, 死战不退, 只剩下一张嘴巴,也要咬下金狗身上的一块肉。
都希望李二郎带领众人, 给金狗拼了。
都说将有必死心,士无偷生念。
到他这里反过来了。
李敬暗自感慨世界变化太大。
都特么什么眼神,以为老子贪生怕死。
你们要死, 老子成全你们, 反正你们都反对回齐州, 与其饿死, 不如战死。
老子教你们什么叫做逢敌亮剑,什么叫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赔上性命当随缘了。
说干就干才是李敬的风格。
虽然硬弩, 箭矢打造齐全了。
可是没有打造防具,明知道铠甲很重要,李敬也不习惯用防具, 铠甲那东西穿在身上,既不方便, 也不舒服。
尤其在这炼铁工坊的地方。
带着一群光膀子汉子,升起山崖峭壁下的火炉, 高温熏烤,坩埚上下飞舞, 铁水四溅,一个下午,打造了三十六辆铁皮,固钢包裹的马车。
连轮子和防止支撑的铁腿都是钢的。
里面可以安装两架床驽,容纳十几个弟兄在车里战斗。
四面还有容纳虎尊炮的伸缩抽屉。
重若泰山,收起铁腿,两匹骏马并行方可拉动战车奔驰,放下铁腿,二十匹马都拉不动,光试行觉得这铁车牢固,反正骏马都是缴获的。
折损了大不了再去抢。
抢他狗日的金兵,骑着这么好的马匹,马掌都不钉一个。
当所有人被陈仁俊,黄灿,组织在一起,围坐在篝火边的时候。
李敬站在了圆圈中间。
“你等可是都愿意杀敌报国!”
“愿意!”
“我听不见……”
“愿意?”
“哪怕牺牲,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喏!”
“我听不见……”
“喏!”
几天时间,新来的精壮在马帮,厢军带领下,习惯了李敬激励士气的方式,几个听不见,引发了山谷众人的怒吼。
北宋军职,五人一伍,五伍一队,五队首领叫都头, 约五百人为一营。
营是宋军最基本的作战单位。
陈仁俊,吴谈两人对李敬最为崇敬, 将李敬的话视作军令,执行一丝不苟, 自然手下各自掌管新新编成的一营兵马, 五百人。
大宋管制包括三大梯次:将校,节级,长行。
伍长,押正,都属于节级一下的基层官兵。
只有统领一营的兵马以上,才能跨越将校的级别。
手里有了兵,有了李敬这样爱惜士兵性命的睿智将领,身边有了黄灿这样的从五品官员主动记功,如果身兼军职的宗泽大人念及磁州军功再提携。
回齐州以后,前途无量。
两人求战欲望强烈,身边的人也很羡慕他们。
如今在马帮,厢军头目带头的嘶吼下,山谷里的精壮们吼的热血沸腾。
“我三生有幸,结识山谷里诸位弟兄,今日,对天盟誓,男儿铸箭出峰关,不破金寇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人生何处不青山!”
“人生何处不青山!”
雄壮的吼声,在山谷回荡,吓了黄灿一大跳。
好不容易等着李敬讲完,统一了两营兵马的思想。
准备召集押正以上头目商议。
就迫不及待的开口。
“二郎,可有破敌之策了?”
“大丈夫行事当谋定而后动,周密完全,切勿鲁莽!”
小老头看见李敬没有理他,他又有些后悔连日激将李敬。
李敬的年龄和谋略极不相称。
行事宛如宦海沉浮的老油子。
可终究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
“本官不是怕死,望你把我编入军中,纵使做一小卒,也要跟二郎同生共死!”
李敬还是没有理他。
等所有对正以上的头目到齐,摊开绘制的磁州附近地形图,指着城边的一块高地,才娓娓叙述各自的任务。
别说黄灿惊呆了,就连陈仁俊,吴谈两个李敬的铁忠,也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金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一千乌合之众的步军冲阵七八万精锐铁骑,还说是百炼成军,你是想要吓死老夫,然后继承老夫遗产?
“二郎,万一磁州兵马不出城救援,你等岂不是死定!”
“怕了,黄大人!”
“我怕个球,你豪气凌云,一千新编义军冲阵金国近十万精锐,老夫恨不得年轻三十,跟随你并肩杀敌!”
陈仁俊,吴谈是坚定的主战派。
很想杀敌立功。
可是眼下这个铺排,也让他们心惊肉跳。
八百壮士在高地上猛攻金狗,吸引城内出兵夹击。
一旦被包围。
至少要坚持一个完整白天,身后的救援兵马,只有吴谈,黄灿留在山内的部分百姓和一百五十人。
这行吗?
弟兄们是渴望打仗,可是这种硬仗,要死人的。
耳边传来李敬不容质疑的命令。
坚定了陈仁俊和吴谈的信心。
想起他带着所有人创造的奇迹,众人将肃穆的表情凝结在脸上,默默无语的下去铺排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
缴获的所有马匹,要拉着三十六两铁驾车,在今夜拖到指定位置。
同时还要灭杀警戒哨。
挖掘战壕,连山里山外收拢的百姓,也要拉来帮忙,给他们提供干粮。
李敬说的非常有道理。
明日的征战,九死一生,今夜准备的越充分,明天的胜算越大。
同时,这群乌合之众要有置之死地的勇气。
只有硬仗,才能把他们紧紧凝聚在一起。
也只有一两场硬仗,或许才能解开磁州之围,从而决定马队的何去何从。
既然大家都愿意为大宋,为天下黎民征战,就应该在恶战中千锤百炼,打出一支战无不胜的宋军。
金狗不可怕,以李敬制造的火炮,手雷,强弩为核心,马队已经连续大胜了两仗。
胜的信心百倍,胜的理所当然。
眼下粮食没有了,所有人陷入困局,当背水一战。
李二郎说的好,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等敢于亮剑,敢于战斗至最后一个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人死鸟朝天,怕个球。
马队也好,厢军也好,欲救大宋,就要百炼成军,如同锅中石灰,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