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你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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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的蹄声,落在元宝等人的心门上,敲的她们不能平静。
一路向着东南赶去,几人走走停停,车马最终停在了二十里外的山坡上。
元宝站在山顶的树枝上,伸着脑袋看向远方,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什么。
但她知道,自己想要看到什么,她想看到苏墨平安回来,然后逗得大伙开开心心。
山林中的树木稀稀疏疏,牧童牵着水牛在草地放牧,看着那孩子眼中的茫然,元宝不禁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从记事起,她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听祖父母说他们病逝了。
大周皇朝不论局势如何,底下的百姓,总是要面对饥饿、战争、疾病等等生死问题。
哪年哪月,哪个村子里,不因为种种原因死上几个人?
也亏她祖父母爱护,她才有一口饭吃。
嗯,也不能说是一口饭吃,毕竟她也知道,自己从小就能吃,吃的比祖父母还多。
尽管家里也没多少吃的。
养着她这么个能吃的丫头,村里人闲话不少,可老人家不在乎,哪怕辛苦劳作,他们也愿意养着她。
元宝记得,祖父母从来舍不得自己吃肉,有什么好的,统统给了她,看见筋骨壮硕的她,一点点长大,老人开心极了。
因为这是他们的外孙,是他们的血脉。
但两位老人,也只陪了她一两年。
那一年,老天爷许久都没下雨,粮食颗粒无收,村子里自然遭了饥荒。
饥荒之年多土匪,土匪战乱杀死了许多人,然后又是疫病。
两位老人小心谨慎,躲过了土匪,躲过了战乱,带着小丫头小心求生,可还是没躲过疫病。
她的祖父母本就干干瘦瘦,年纪偏又大了,辛劳一生的身体扛不住变故。
撒手人寰之际,他们还是放心不下元宝。
两位老人的好,两位老人的音容相貌,元宝哪怕到了现在,也记得清清楚楚。
没了老人照料,年幼的元宝在混乱的灾年里,硬生生熬了两个月。
那两个月的地狱生活,元宝活得很艰难,也亏得她筋骨异常,能跑能躲,别人也抓不着她。
当苏墨路过灾区,看见她这个又脏又乱,瘦得跟个猴子似的小丫头,还是用好吃的才拐骗到手的呢。
听公子说,她刚到王府的时候,每日都躲在暗处,躲在角落里,看见人就警惕。
花了整整半年,她才恢复了本属于孩子的天性。
小时候的日子很苦,而跟在苏墨身边以后,她的日子便快活了起来。
她可以吃很多好吃的,可以去学自己感兴趣的武功,侍女的活计想做就做,不做也绝没有人说她。
有公子的照顾,她过的和小公主似的。
嗯,除了偶尔会被公子欺负以外。
每日开开心心,每日快快活活,王府谁人不羡慕她?
正是这样的照顾,她才养成了如今的性子:天真纯朴,憨厚无邪。
所以,苏墨说什么她都相信,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做。
如果可以,她宁愿呆在苏墨身边一辈子,死了也埋在他的坟墓边。
于她而言,这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青鸟姐姐,公子会回来的,对吧?”元宝清脆的声音传来,眼睛却还直勾勾地盯着远方。
青鸟点点头:“当然了,世子大人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不会冒险,他会回来的。”
口中这么说,她那一颗心,却也提起许久了。
相比于元宝与公子十年的陪伴,她和妹妹紫月,身为王妃的半个养女和侍女,被赐给苏墨才两三年。
但只这两三年的陪伴,她也深知苏墨的宽厚仁慈,对于自己人,他从来是关心大方。
更重要的是,苏墨尊重她们,从不把她们当成工具当成物件,会在乎她们的感受。
在他心里,她们都是完整独立的人。
这种感觉,在其他的上位者中,是不会有的,哪怕是王妃的身边。
若非如此,元宝怎么会这般天真无邪?她们又怎么敢打趣苏墨,开这位世子的玩笑?
「能遇见您,该是我们一生的幸运,世子,您一定要回来。」
从不烧香拜佛的青鸟,此时也不禁在心中祈祷,求菩萨佛祖,求满天仙神保佑世子的安危。
马车上,朱砂攥着手绢,忍不住抻着脖子去望,她心有焦躁,对二牛道:“你路上可做了记号?世子大人别找不着我们。”
二牛回道:“做了,做了许多记号,世子若是看到,一定能找到我们的。”
可听到这回话,朱砂还是安静不下来。
“这个冒失的,怎么又让我们担心。”
对待苏墨,她的感情最为复杂,有时候她感恩苏墨,敬佩苏墨,有时候又很恼他。
身为名门贵女的她,自小锦衣玉食,容貌、身材、武道天资皆是极出色的她,被无数人捧着夸着,养成了她高傲的性子。
可家中变故,她这位朝廷大员的嫡女,也一朝落入了教坊司,成了地狱里仰望光明的饿鬼。
在绝望的日子里,她碰到了苏墨,这位世子一眼便相中了她,将她买下,添作了身边的侍女。
她保住了尊严,保住了贞洁,也保住了半生的高傲。
不得不说,苏墨对她恩情极大,一生都无法报答。
成为苏墨的侍女,已经是她生命中不幸中的大幸。
但她生性高傲,其实并不适合做侍女,光是想起侍女这个身份,就让她心中刺痛了。
使小性子,恼火他人,不爱干活,在苏墨身边她的日子很是煎熬,偏偏苏墨心地善良为人仁慈,不计较不说,还时常逗弄她。
深夜一人时,朱砂审视本心才想清楚,她生气的讨厌的,从来不是苏墨,而是自己的命运,自己如今的身份。
她羡慕苏墨,羡慕他还能拥有如今的富贵权势,她也同样感恩苏墨,敬重苏墨,知道这是一个极好的男子。
如此男子,实乃良配。
若她还是高门贵女,那该多好啊。
所以她不禁厌烦苏墨,会生气,会耍小脾气,仿佛自己还是那个人人捧着的少女。
此时此刻,当苏墨身涉险地,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担忧苏墨。
「苏墨,你个滚蛋可千万要回来!」
何不问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一会儿看着这位侍女翘首以望,一会儿看着那位侍女坐立不安,不禁摇头叹气。
“各位姑娘,你们暂且在这里等着,我去查看消息,很快就会回来。”
他话音刚落,远方便出现一个巨大的光团,犹如升腾而起的太阳,许久过去,犹如从荒古传来的轰鸣声才到了这里。
她们一行人的心,提的更紧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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