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人都要一个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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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是一张她刚刚洗完澡露出后背的照片。
照片的视线非常清晰,并非是狗仔模糊的抓拍。况且,江星晚不认为自己已经有名到有狗仔来抓拍她。
照片上,江星晚后背狰狞的烧伤疤痕以丑陋的姿态霸占着她白皙的皮肤,这张照片拍摄时间光线充足,足以清晰地看到她的疤痕。
她平日里素来都厌恶自己身上这道疤,不仅仅是因为难看,更是因为仇恨。
现如今竟然被人如此光明正大地贴在了网上,江星晚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上次在别墅的衣帽间,傅淮远看到了她背上扭曲的伤疤之后她尚且难以承受,更何况是落入了大众的视线?
她就像是触电了一般,浑身发颤发冷。
她放大了图片,这张照片很明显是在江家拍的,并且并不是近期的照片。
江家?!是谁会在江家偷拍她还发到网上?!
就在江星晚气地浑身发抖时,办公室外传来了一对男女的声音。
“哎呀,傅少不要嘛,这里是傅总办公室。”
“我的小乖乖,你不觉得这样特别劲爆嘛?”男人的声音有些耳熟,江星晚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傅淮琛。
听声音,傅淮琛好像要进来。
江星晚连忙从沙发上起身,四处环视了一眼,看到有一个大书柜,她连忙躲到了书柜后面。
她可不想和傅淮琛这个变态迎面撞上。
门被打开,女人面对着大门倒走着,高跟鞋踉踉跄跄,整个人都快粘在傅淮琛的身上了。
“傅少,这样不好吧?虽然傅总不喜欢在办公室里面装监控,但是万一有人进来。”
傅淮琛伸手掐着女人柔软纤细的腰肢,手已经不安分地慢慢往下移动。
江星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难不成要看一场昨晚视频的真人实操?
她原本就心烦意乱,在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简直快疯了。
“怕什么?被人看到我就包了你。小乖乖,我问你,你这么骚,有没有跟傅淮远睡过?”
女人应该是傅淮远的秘书,江星晚之前来傅氏时见过一眼,有一些印象。
女人娇羞地打了一下傅淮琛:“讨厌,傅总哪有你这么坏?况且傅总有喜欢的人。那个大明星顾意你忘了吗?大约半个月前她来公司找过傅总,晚上十一点哦。而且听人说,看到顾意第二天早上才从傅总办公室的休息室里面出来。”
“卧槽!这么劲爆的消息你怎么不早跟我说?”傅淮琛一脸八卦。
此时躲在书柜后面的江星晚满脑子都是空白的。
半个月前?也就是说半个月前傅淮远还跟顾意一起过了夜?
她瞬间觉得自己来傅氏找傅淮远帮忙真是可笑至极。
一个是相恋多年的女友,另一个是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所谓的太太。
孰轻孰重,高下立见。
江星晚心底莫名生出了一股悲凉,原本发冷的身体更是觉得寒意强烈。
她觉得自己是个笑话。
隔着一个柜子,外面的声音不堪入耳。江星晚觉得难以呼吸。
女人声音也越来越温柔。
结束之后,女人浓情蜜意得说道:“傅少,现在网上都快传遍了,说傅总抢走了你的未婚妻。你不生气吗?”
“未婚妻?我呸,江星晚那种女人也配做我的未婚妻?我有什么好生气?傅淮远又不喜欢她。我还不知道傅淮远吗?不过是为了找个噱头拿傅氏总裁的位置,他今天在老爷子面前都光明正大地承认了。”
“承认什么?”女人八卦地问道。
“承认自己根本不喜欢江星晚啊。就在刚才股东大会开始之前,老爷子又去把他痛骂了一顿,真是解气。老爷子质问他为什么要抢我的女人,他说了,他根本不喜欢江星晚,只不过是为了给外界一个交代,好让外界认为他这个总裁位置名正言顺。我亲耳听到的话。”
傅淮琛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灌在了江星晚的脑袋上。
她一时之间,难以自持。
原本就发冷的身体更是抖得像一把筛子。
江星晚咬紧了下唇,并不怀疑傅淮琛话语的真伪。
毕竟,傅淮琛此时并不知道她在这里,没有必要说谎话。
“我就说,傅淮远怎么会娶江星晚这样的女人,要名没名,要权没权,要钱没钱。我一直都觉得傅淮远肯定会娶榕城的名门贵女来帮助他事业,没想到他娶了江星晚。不过现在这么一说我倒也能够理解了。人都要一个名正言顺嘛。”
江星晚已经听不进去后面的话了,只觉得脊背后一阵彻骨的寒冷。
哪怕她知道傅淮远娶她是一场权利的交换,但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傅淮远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情脉脉让江星晚有些迷失了。
她一度觉得傅淮远对她是好的,哪怕不是男女情爱上的好,起码也是尊重她的。
然而当听说了傅淮琛对老爷子说的这些刺耳的话之后,江星晚才瞬间清醒过来。
她算什么呢?
不过是傅淮远的一步棋,一颗尘埃,一只蝼蚁。
她早该清楚明白,只是傅淮远让她迷失了。
两人正准备穿衣服离开,忽然门被推开,走来了一群人。
江星晚心底一紧,她不会被发现吧?
这个时候被发现算什么呢?
她会不会被人当成变态?在这里偷偷摸摸得看了一场成年人也不该看的戏?
更糟糕的是,傅淮远也回来了。
“杜康,把会议纪要整理好发到我邮箱。还有,浩冬地产的项目……”
傅淮远的话刚刚落地,下一秒,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沙发上衣衫不整的一对男女。
傅淮琛低声咒骂了一声:“我靠,真倒霉!”
傅淮远拧眉,声音阴森森的,下一秒拿出手机,拍下了眼前的一幕。
“傅淮远你是有什么毛病?!赶紧把照片给老子删了!”
傅淮远冷着脸将手机递给了杜康,单手抄兜看着傅淮琛:“你是有什么毛病?跑到我办公室来睡觉?”
女秘书慌乱得立刻穿好了衣服,像是逃窜一般逃走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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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人都要一个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