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小剧场:岁岁年年长相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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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宝在评论区说想要看高彦和念念在一起,所以就写了这个小剧场,算是弥补大家的意难平吧,后面也还会再写一个顾御尘、沈辞和念念的小剧场。)
翰林大学士叶子钧的嫡长女叶初念,与驸马爷承伯候高德的嫡长子高彦自小青梅竹马,情投意合,遂与良辰吉日交换庚帖,定下婚约。
叶初念刚刚及笄礼之后,二人的婚期就马上提上了日程。
“彦哥哥。”叶初念抬头看见待在门口不知多久的青年。不禁有些欣喜的轻唤了一声,连忙放下手中的笔。
“阿念过来。”高彦望着一直看着长大的女孩,朝她招了招手,笑得一脸温煦。
“彦哥哥,你什么时候来的啊?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叶初念看了一眼,却并没有立马跑过去,只是快速地用一旁的温水净了净手,用白巾擦拭掉多余的水渍。一双纤纤玉手,莹白如玉看得高彦心下荡起一片涟漪。
山不就他,他只好去就山。高彦笑着走过去,她的柔夷小巧可人,盈盈一握接过她手中的白巾,细细的轻抹掉剩余的水分。
“阿念方才在写什么呢?那般专注,我在门口看你许久了都不曾发觉。”高彦语气有些挪瑜。目光却盯向远处的长桌,远远望去,上面的的笔墨纸砚都还未来得及撤下去。
高彦大叶初念三岁,如今正介于少年与青年的那份独特韵味,原本就俊朗的身姿更是因此平添了几分风骨。
叶初念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回想起自己所写的内容,脸颊微微泛红,于是瞬间跑过去把桌子的纸张盖住,嘴里嘟囔着:“没有什么。”
“是吗?我怎么觉得阿念这是掩耳盗铃呐?让彦哥哥看看。”高彦望着一脸羞红的小姑娘,脸上的笑意更是控制不住。
“真的没有什么,彦哥哥不要再逗阿念了,再这样,阿念就生气,不理彦哥哥了。”叶初念嘟着嘴巴,一脸气汹汹地捂着桌上字画,不让别人靠近半步。
“好,好,彦哥哥不逗阿念了,不过阿念你看你后面桌子上爬了条毛毛虫呀”。
“啊啊啊,毛毛虫,彦哥哥快拿走它。”
“嘿,拿到了。”
“彦哥哥,我不理你了。”叶初念看着被高彦抽走拿进手中的字画,脸变得更红了,彦哥哥每次都是这样爱戏弄自己,可是自己每次都上当,好气啊。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原来我们阿念这么想嫁给我啊。
“没有,你再说,彦哥哥我就不理你了。”叶初念听着自己从小就仰慕的男子读出的话,心里不禁懊恼,怎么刚才不早一点收起来,就这样让彦哥哥看见了。
高彦看着因为自己的逗弄已经脸颊有些微红的美人,心下微动俯身在白皙的肌肤上偷了个香。
两人虽婚约将近,叶初念也时常见高彦亲近她,但每次还是极其容易害羞。果真被他这般亲昵后脸上迅速泛起了红晕,眼眸更是恼羞的溢出水光。
“彦哥哥!”
叶明泽路过花园,就见着自家妹妹躲着脚,一脸恼羞看着对面的男子,心想肯定又是高家那小子逗弄她了,虽然一直觉得自己从小养大的白菜就这样被猪拱了,但不得不说也只有那小子能治住他了。
作为叶家最小的女孩,叶初念一出生可就是被众人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于是被宠的无法无天,整个京城小魔王性格,也就是在这小子面前才会有点姑娘家样子。
“世子殿下”。
“明泽兄不必客气,既然我与阿念已订下婚约,唤我一句高彦就行。”高彦看着眼前温润如玉的男子,忽然就想起了从前的种种。
记得小时候伯候府还跟翰林大学士挨着的时候,自己常常翻墙来偷看小阿念,结果每次都被阿念的三个哥哥追着打,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惨,不过小姑娘总算是要被他拐回家了。
“大哥!”叶初念看着自家大哥,瞬间就忘了刚刚害羞的事情。
“还记得有你这个大哥啊,我以为你见了情郎就什么都忘了呢。”叶明泽伸手,准备像小时候那样摸着自家妹妹的额头,随即觉得不太合适,又缓缓放下,不知不觉他后面的那个小屁虫已经长成大姑娘了。
“怎么会呢,大哥,二哥,三哥,都是最好的哥哥,我才不会忘记呐。”
“你这个小丫头倒是挺会一碗水端平,莫非是怕被你二哥、三哥从外面回来不给你带喜欢的。”
“才不是,大哥,我怎么会是那种贪图美食之人!”
叶明泽和高彦看着女孩正气凛然的样子,不禁笑了出来,她这小丫头啊。
“好了,好了,大哥信你,我园子里买了你喜欢吃的桂花糕,快过去吧,我与世子殿下还有些话要说。”
“我就知道大哥最好了,不过大哥你可不能欺负彦哥哥啊,要不然哼~”。叶初念做着一副要打人的样子,张牙舞爪。
“好啊,这还没嫁人呢,可胳膊肘往外拐了,待会等爹回来,我就告诉爹咱们家养了个小白眼狼啊。”
“才不是,我没有,我吃桂花糕去了”。说着叶初念就提着自己的裙子蹬蹬地跑了。
她啊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自家这御史哥哥的嘴,也太能说了,怪不得外面的人都不敢在自家哥哥面前做坏事,要不然绝对能教导个你三天三夜。
叶明泽望着自家妹妹慢慢跑远的背影,脸上的笑容瞬间收了起来。
“世子殿下,我只有阿念这一个妹妹,所以倘若你要有一点让她受了委屈,我们几个当哥哥绝对不会管你是什么世子还是什么。”
从叶初念出生的那一刻,叶明泽就和两个弟弟暗下决心,这一生一定要护着自家妹妹开心长大,让她无忧无虑做自己喜欢的事。
“明泽兄放心,若取阿念为妻,必然护之、爱之,不让她受半分委屈,否则我高彦千刀万剐。”
叶明泽看着对面男子坚定的眼神,心里的肯定度又高了几分,虽然是拱走自家小白菜的猪吧,但只要阿念欢喜,他跟两个弟弟也愿意慢慢接受。
“也希望世子殿下能说到做到,明日城中花灯节,阿念最喜欢热闹,我有公事在身,世子殿下可以带着阿念去看看,那在下也行先告辞,还请世子殿下日后务必记住所说之话。”
………
“彦哥哥,你看这个面具好不好看?”叶初念拿起路边小贩的一个面具向身后紧跟着的高彦问道。
高彦看了一眼,是个半面的面具做工还算精良。于是笑着点了点头,扫了一眼小摊前的面具又随手拿了一个相同样式的一起付了钱。
“阿念,今日人多你可要抓紧我,莫要人流被冲散了。”高彦说着抓住了她的手认真的叮嘱道。
叶初念低头看着被牵起的手,她的手生的小巧被高彦攥着紧紧的已经几乎完全要被包裹住。她抬眼去看他,忽而笑了起来。只是耳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窜红。
“阿念。”高彦领着她在长街慢慢行着,突然他在一个小店门口停了下来。
他拉着她进了店同店员说了两句,只见掌柜的从里间拿出了一个精致的木盒递给高彦。
高彦接过后当即将盒子打开了来,放置叶初念眼前示意她看看。
叶初念有些不解的低头朝盒子里看去,轻轻的吸了一口气。只见里面是一块鸳鸯玉佩,仔细看看可以一分为二。
“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一块玉,那是觉得成色极好,又听说这家店设计新颖别致,便交由他们来制作。”
“阿念,你可喜欢?”高彦小心翼翼地将玉佩取出,仔细的戴在她脖子处。温声问道。
碧绿的玉佩戴在她原本就细腻白皙的脖子里,显得更加娇美可人。
叶初念自然是欣喜的,于是点点头柔声说“喜欢,多谢彦哥哥,不过要是这样就更好了……”。
只见叶初念念重新取下玉佩,将其分为两半,把另一半问店家要来吊绳踮起脚尖挂在高彦的脖子里。
“这样彦哥哥就跟我一人一个了,无论以后过了多久过了几世,我们凭借这个玉佩一定会再认出彼此的。”
高彦摸了摸阿念的头,随即开口道:“好,无论以后过了几世,彦哥哥都一定会找到阿念,守着阿念。”
叶初念看着脖子里的玉佩越看越喜欢,虽然她平日不喜欢佩戴一些什么首饰,觉得繁琐,但是她也能看得出来彦哥哥送自己这块玉佩成色极好。
虽然彦哥哥说他是无意中得来的,但是她也能猜到她的用心至极。
………
出了店铺之后两人继续转着,中间更是买了许多阿念喜欢的小玩意和零嘴。
“阿念,你可还记得去年今日我们做了什么?”高彦问她,叶初念瞟了他一眼然后开始慢慢细数。
“记得,去年彦哥哥你带我上了城楼看长街夜景,前年你带我纵马去了城郊看萤火虫。前前年....”
高彦静静的看着她的侧脸,眼里的温情已经快要溢了出来。真好,他的这么么多年都有他的小姑娘陪她一起度过。
这是他看护着长大的小女孩啊!日后也会是他的妻子,相守一生的人。想到这儿他就心止不住软成一片。
“过了春月,我们的婚期也就快到了。阿念,我会守你一辈子,此生只你一人。”
男子汉大丈夫,他自会信守承诺,就算没有叶明泽的那番叮嘱,他这一辈子也只会有阿念这一个妻,这一人。
叶初念转过头望进他的眼睛里,弯了弯眉朝他笑的温柔。“彦哥哥,我信你。”软糯的声线却是一如既往地坚定。
高彦看着天色越来越浓,算了算时辰对她道“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否则你那御史哥哥又怪我把他的宝贝妹妹拐跑了。”
“彦哥哥。”叶初念生气地跺了跺脚,彦哥哥就惯爱取笑自己。
随即两人并肩一起往叶府的方向走去。经过长街的时候,恰好遇上了微服出访的太子顾御尘。
“表哥,太子殿下。”两人同他打了个招呼。
顾御尘看着并肩而行的两人神色有些晦涩,真是般配到连他都不得不承认。
“你们可是要回去?”顾御尘问道。
高彦二人点了点头,顾御尘没有再说话。一时之间气氛有些突兀,叶初念站在高彦身边伸出手小心地拉了拉他的袖子。
动作很小,但顾御尘还是立刻就留意到了并下意识的眯了眯眼。他笑着说“那表弟和叶小姐就早些回去吧!”这话是对高彦说的,但他的视线却一直落在叶初念身上。
高彦二人自然都留意到了,她不禁微微蹙了蹙眉,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太子每次看向自己的眼里总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甚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攻击性和侵略性,这让她觉得很是不舒服。
而高彦则是不留痕迹身体前移的挡住了顾御尘的视线,就算那是自己名义上的表哥怎么样,谁也不能抢走他的小姑娘。
顾御尘见此眼神晦暗不明地看了高彦一眼,却什么也没再说,高彦就领着叶初念告别离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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