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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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团。
一整天高强度的排练结束,沈未苏一身疲惫,去浴室冲洗过,又回办公室拿东西。
整个练功室她最晚离开,这会儿整栋楼都静悄悄的,灯熄灭了大半。
正穿过走廊,团长办公室的门忽然开了,一男一女勾肩搭背地走出来。
看到不远处的沈未苏,那两个人触电似的,立刻就分开了。
场面尴尬,沈未苏没停留,当没看见很快就走开了。
她们团长作风方面的传闻一直不断,倒是这次看到的女人叫沈未苏没想到——
柳绯,那天在更衣室里跟别人背后嚼舌根,说她跟团长关系暧昧那个。
真是贼喊捉贼。
最近演出迫在眉睫,沈未苏忙着排练,根本没空把这事放心上。
却不想,第二天,柳绯就来给她使绊子。
两人算同期进入舞团,一开始沈未苏实力就压她一头,后来两人都在谋求转型,这次晋升机会,又是两人之间竞争最激烈。
沈未苏刚到练功室,正热身,她原定的男舞伴就一脸歉疚地过来说,“对不起未苏,我考虑了很久,这次演出的角色我想调整一下,换成跟柳绯搭档。”
沈未苏还没说话,柳绯就走过来,“未苏,你也考虑一下郭师兄,做你的搭档难度大戏份少,他好几次排练时都差点受伤。”
郭师兄不置可否,故意躲着沈未苏的眼睛。
柳绯接着阴阳怪气,“况且,你把出彩的地方都放自己身上了,其他人都是绿叶,调整一下也不要紧,对吧?”
沈未苏瞥着柳绯,这人分明就是故意挑拨。
这出舞剧本来就是女性为主的题材,男性戏份自然不多,并不存在为了衬托主角消减配角光彩。
周围人知道两人不睦已久,也知道柳绯是个爱挑事儿的,都不想吭声惹麻烦,偶有几个不满沈未苏一直跳主角的,还跟着柳绯附和几句。
未苏不跟她无谓的争执,心里直接盘算新舞伴的人选。
有能力跳高难度的男舞者本就不多,这时候出来顶替,又明摆着是要得罪人的。
气氛正僵着,门口响起一个清朗的声音,“未苏姐舞伴空缺了,我顶上行吗?”
沈未苏抬头,一个个子修长的年轻男人揣着裤袋走进来,白皮肤单眼皮,眼仁儿很黑,笑起来又痞又帅。
——
程逸比未苏小三岁,算是她一手带起来的小师弟。
不过他外形条件太好,天赋又强,参加了一档舞蹈类的比赛节目后一下子蹿红,签了经纪公司,开始往娱乐圈发展。
他们团里的演出他基本不参加,更何况,是这种大型演出里给人做配角。
有这种明星级团员参与,这次演出势必更受瞩目,团长笑得脸都要开花了。
得知程逸是特地回来跟未苏搭档,还直接把悬而未决的女主角也定了。
这一整天的排练下来,沈未苏和程逸搭档得天衣无缝,且俊男美女养眼至极,光看排练就已经期待值拉满——
柳绯脸色难看,连刚换过去的郭师兄也状态不佳。
结束后时候不早,程逸把他那辆拉风的摩托车骑过来,送未苏回家。
一路上风驰电掣的,刺激得很,到了澜苑,未苏都有点舍不得下车了。
程逸长腿往地上一支,低头看了眼圈在自己腰上的雪白双手,“未苏姐,要不我再载你转两圈?”
未苏摘了头盔下车,理了下柔软的卷发,“谢了哈,你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的恩情师姐记下了。”
要没有程逸的加持,就凭着柳绯搭上了团长,女主角的事肯定不会这么顺利。
程逸痞痞一笑,“以前练功你打我的时候,可不是这么客气的。”
沈未苏在他面罩上敲了一下,笑着看他骑车离去。
不见人了,未苏才转身,没走几步,远处树底下停着的黑色车子突然亮起了灯。
光线有些刺眼,沈未苏还是看清楚了,坐在车后座沉着一张脸的男人,不是周砚怀又是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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