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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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袁红叶离开的前几日,书航的确是非常的想念,心里也非常的担心袁红叶。
不过,每天的狩猎,总有噬金鼠王的相陪,倒也令得书航转移了几分对袁红叶的怀念之情。
而每天在罗丽娜家中时,罗丽娜也总是会常常端来一种种干食美味让他品尝,这使的书航,惊奇无比,他没想到,罗丽娜竟然如此的心灵手巧。
当家中的米粮用完后,书航则会前去集镇上采购一些,米粮,干食和一些日用品回来。
而罗丽娜如今在街市上,每每做出的干饼总是被人,一扫而光,这令罗丽娜,每天脸上都挂着笑。
其弟弟妹妹们,如今也每天开心的在附近玩耍嬉戏,无忧无虑的,仿佛从来不知什么是贫穷和苦难。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不经易的过着……
如今,书航若是出门打猎,罗丽娜会在家制作干饼,和一些吃食,照看并陪着她的弟妹们。
而隔日当家中有了足够的干饼米粮以及野味后,罗丽娜便会拿到街市上去出售。
而书航这日便会待在家里边,陪着罗丽娜的弟妹们,他有时会练习蛰龙术,有时会发呆,有时候会摆弄猎兽工具……
日子平淡而又充实,每每猎到野味,每每在街市上出售掉干饼,都会令得书航和罗丽娜开心不已,颇有成就感。
如此简单的生活,在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村子里,比比皆是,只是一般人却并没有罗丽娜和书航这等的心境,他们虽然年少没有经历过世道沧桑,却总是能以一种非常简单而又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甚至他们有时还有些孩子气,这种纯净的心态,的确难能可贵。
若是平常人遇到像书航和罗丽娜这种生活早已放弃了,每天都是辛苦的狩猎,每天都是辛苦的做吃食,然后每天又是辛苦的去街市上出售,这艰辛而又乏味的劳作一般人也无法理解无法适应,只是似乎这世上的苦难之事,到了书航和罗丽娜他们面前,便甘之如饴了,他们反而是乐得其中,每天都是忙得不亦乐乎,越干越起劲了。
……
渐渐地,舒航也适应了这种日子,也不是很,担心袁红叶了。
这日,书航再次来到绿洲捕猎。
书航刚来到溪水潭边之时,猛然间就见到一道暗金色的光影,从潭水之中一跃而出。
其眨眼便窜到了书航的肩头,这正是噬金鼠王。
每次来到潭水边上,这家伙总是一惊一乍的,每每总是从潭水中窜出来,书航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一只水老鼠。
书航如今只要狩猎便和噬金鼠王,形影不离的,书航到哪儿,噬金鼠王便跟到哪儿。
“书航,并没有在蛰龙术树的状态下,也不知道噬金鼠王在向他说着什么,无奈之下,也只能在水潭边沙丘上盘卧下来,进入了蛰龙术的状态。
噬金鼠王,对于书航时不时的要进入蛰龙术的状态,已然是见怪不怪了。
而书航对于,噬金鼠王的突然出现,也并不奇怪,这家伙,总是爱躲在潭水底部,吃那冰块状的石头,甚至,书航此时的包裹里,也有如此的两块石头,自然是噬金鼠王给予他的。
只是对于书航为何不吃这冰凉可口的石头,噬金鼠王同样觉得奇怪,这就好像是书航奇怪,噬金鼠王,为何喜欢啃食这冰凉石头是一样的道理。
书航一动不动的半躺在水潭边上,此时,他进入了一种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的状态之中,随着他神识之中,那双色火焰,不断盘旋,不断互相融合之下,书航觉得自己的浑身暖洋洋的,特别舒服,就仿佛泡在温泉中一般,这种感觉让的书航直到如今依然无法相信这两团火焰,先前在自己体内,差点把自己的身体给破坏吞噬掉了。
“我说小书航,我今天要离开这里了,这潭水下面的冰石都被我吃光了,我没零食吃了!你陪我一起走好不好?”噬金鼠王说道。
“啊!连你也要走啊!”书航没有想到噬金鼠王竟然也要离开他了,他不由得一惊。
“是啊!我没有东西吃,那我怎么长大嘛?”噬金鼠王又说道。
“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啊?你走了,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儿狩猎了,而且没有你在,我都抓不到野兽呢,”书航向噬金鼠王恳求道。
“小书航,那你就陪我一起走嘛,”噬金鼠王似乎已经有了好的去处
“可是我跟我爷爷约好的,我必须在这儿等他,而且我还要照顾罗丽娜和他的弟弟妹妹们,我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书航回答道。
“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我肚子中的馋虫又在叫了,我最近又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我得赶快过去,”噬金鼠王无奈的说道。
“你真的要走啊?”书航此时已然知道噬金鼠王,也留不住了,他有点苦恼,此时,他自己也没想到对于噬金鼠王的离开,竟然也让他有了一种牵挂。
噬金鼠王看着书航无精打采的样子,也连忙安慰道,“好了好了,小航航,你就不要不开心了,等我回来,我带好东西给你。”
“你不会又把你吃的东西送给我吧?我可不要吃石头啊!”书航说道。
“这些是石头,可也是宝贝啊!好了好了,不管你了,我得赶快走了,不然要是被其他的人先发现了,那我的美食可就泡汤了。”噬金鼠王说完便一溜烟的消失无影了。
“噬金鼠王,噬金鼠王……”舒航连续唉了几遍也没有得到噬金鼠王的回应,他无奈的苦笑,这家伙的速度实在太快了。
书航此时的,神识意识,虽然可以覆盖,十丈左右方圆,不过,他必须凝聚神魂,才能用神识将某处未知的事物探查清楚。
就如同,方才噬金鼠王,突然消失在他的神识,覆盖范围内,书航是无法探知到的,一是由于,噬金鼠王的速度太快了,第二,便是由于他必须要将神魂完全集中,才能探查清楚,而要把神魂全部集中起来,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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