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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普罗米修斯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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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的种子选手叫刘森,拥有着少见的史诗级卡牌,而且还是国内几乎没有的史诗级卡牌。

而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史诗级卡牌,他的卡牌名叫【普罗米修斯之火】是神之卡。

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吗?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多年之前,大概大部分人都会非常肯定的说没有,但是自从妖魔、灵、卡牌等等超自然的力量出现后,神到底存不存在,几乎没有人敢再下断言了。

不过最起码,从卡师时代开始至今,这几百年的时间里都没见神的存在,因此这个世界就算有神,神应该也不屑于来这人世间,也不屑于和人类交流吧?

不过虽然没有神,但是与神的传说有关的卡牌倒是有不少,这类卡牌的力量一般都会比同等级,同稀有度的卡强上很多。

这类卡被称为神之卡。

【普罗米修斯之火】,就是神之卡,而且还是史诗级的神之卡。

普罗米修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神,相传他用太阳车的火燃烧树枝,将其作为火种带到人间。

与这位泰坦神还有火焰有关的卡牌,很难想象这张卡的威力到底会强到一种什么程度。

对战刚刚开始,刘森被展开了卡牌,随着卡牌的展开,一个光辉伟岸的虚影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这个虚影手里拿着树枝,树枝上燃烧着火焰。

人们看不清虚影的脸庞,但是人们能看清虚影那坚毅且重燃仁慈的眼睛。

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到底是抱有什么理念的人,才会获得这样的卡牌呢?

才会唤醒与这张卡牌的灵呢?

众人不知道。

众人只知道,刘森,展开攻击了。

所有人都看见,刘森大手一挥,身后的虚影也跟着他一起挥动自己的手掌。

一股带着粉色颜色的气体从那个虚影中飞出,从那个神的虚影中飞出。

那个粉色的气体带着一股香气,所有人都被这股香气影响到了感知,所有人都变得晕乎乎了起来。

连站在观众席上的林安都觉得有点晕乎乎的,更别提在比赛场地上,站在刘森对面的他的对手了。

面对这防不胜防的甜气,刘森的对手还没来得及展开卡牌便已经倒下了。

倒下的时候,打着呼噜,脸上带着笑,好像睡得很香的样子。

等他的对手被工作人员抬下去之后,刘森将香气给撤去,所有人都恢复了意识。

“不愧是神之卡,不愧是为人世间带来火种的存在,战斗的方式都这么和平。”

恢复清醒后,有人感叹着。

不过林安却不这么认为。

看到这一幕,林安下意识的说道:“这不就是催眠,让人沉睡吗?这个叫做刘森的,感觉好脏的样子”。

“你们彼此彼此,你的垃圾话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和你是同一组的,接下来如果遇到他,面对这个带着催眠效果的香气,你准备怎么办。”刘景露出担忧的表情。

“如果是如果团子的翅膀大点就好了,大大的翅膀直接扇起大风,吹走甜气就行了……”

团子:“啾”是是是,是我的问题,是我的毛病。

团子无语的叫着。

突然,林安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对着刘景说“我已经有策略了。”

(才发现,之前打卡名的时候,把普罗米修斯打成普罗修斯了......抱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十二章 普罗米修斯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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