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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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清闲的周末, 薛裴终于去拜访了周老师。他的书店开在人流量并不大的巷口拐角,店面很窄小,堪堪容得下两人通过, 门口还摆着一盆九里香, 薛裴去到的时候正好是工作日下午,几乎没什么人路过, 来往的车辆很少,环境清静, 颇有隐世而居的格调。周永强见他来, 自是高兴得很, 立刻走出门来迎他,得知他是特意来看自己的,三两下就把店门关了, 邀请他到楼上坐,走至楼梯, 薛裴才发现原来楼上的房间就是他的住所, 只有二三十平米大小,但家具摆放得特别整齐,南面还有扇窗,下午阳光照进来, 屋内光线充沛。“反正这个点也没什么人买书, 不如上楼歇会儿。”周永强虽然已经不教书了, 但身上还是有着文人的气质, 调侃道, “要不怎么说呢, 现在在巴黎比乞丐还穷的, 也就我们这些开二手书店的了。”薛裴不认同, 却也顺着他的话往下说:“这一带位置确实有些偏僻。如果换个地方,或许会好点。”“没办法,也就这里能容得下我这个老骨头了,不过也好,这里安静,要是搬去了闹市,天天吵吵嚷嚷的,我还不一定能习惯。”薛裴在一旁的木椅坐下,周永强从房间里拿出那套一直舍不得用的茶具,给他沏了一壶普洱,边忙活嘴里边说道:“来了法国这么久,还是戒不掉这喝茶的习惯啊。”薛裴以前就记得周永强喜爱喝茶,他今日带来的也是特地托朋友空运过来的上等西湖龙井,刚拿出来,周永强眼睛就亮了,捧在手心里横竖打量了好一阵。“这茶叶可不是普通人能寻到的,可谓千金难买,有市无价。”早前周永强就听说薛裴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现在看来果然如此。“你别说,高二我还当你们班主任的时候,就知道你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出息,果不其然,一考就考了个高考状元,不知道多给我们学校争气。”周永强想起以前的事,眼睛望向远处,有些唏嘘,“那一阵好多电视台的记者都要过来采访,问你的相关情况,连我都接到好几个电话。”薛裴微微笑着,抿了口茶,没说话。对他来说,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不愿意多谈。“说起来,你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欢迎,昨天我女儿整理我房间里的东西,还在教案里找出来好几封女同学写给你的情书。她还觉得奇怪,特地从国内打电话问我,怎么全都是写给这个叫’薛裴’的人,到底是什么人物……”周永强边说边笑,两指扶了扶厚重的镜片。薛裴原是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直到周永强说了句:“我记得其中有一封是那个经常跟在你屁股后面那女孩写的,个子不太高,瘦瘦小小的,姓什么来着,我一下给忘了,”周永强摸了摸后脑勺,越是心急越是想不起来,又
补充道,“那女孩以前还经常和你一块儿上下课的,看着挺乖巧老实的,没想到竟然做出这种事来。”翻书的动作顿了顿,薛裴心里轰地一声,像钢琴突然按下了一个重音,扰乱了所有的心绪。心里有个答案逐渐明朗,可他不敢去想。周永强兀自琢磨了好一阵,忽然一拍脑袋,说道:“对,叫朱依依,我给想起来了!”有块石头在心里应声落地,大脑处忽然一片空白,薛裴的声音不知怎么有些颤抖:“老师,您确定……确定是她吗?”“我确定,我对这个朱依依印象可深着呢。”周永强想起多年前的事,还有些忍俊不禁,“那孩子啊,性格里多半带点倔,我那会没收了她写给你的情书,把她喊到办公室,我当着办公室那么多老师的面问她知道错了没,她当时倒是应得乖巧,说知道错了,你猜她下一句说什么?她说,老师,我应该毕业后再给薛裴告白的,现在还是学习比较重要。”周永强说到后面,一下被气笑了,“不过你还别说,那次之后,她学习倒还真的用功了不少。”薛裴觉得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在倒流,太阳穴处钝钝地发疼,他踌躇了许久,哑声问道:“周老师,那封信……可以让我看看吗?”周永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脸上的笑意尚未消退:“我昨天喊我女儿把那些信都扔了,不知道她扔了没,都快十年的东西了,放在家里也是占地方。”薛裴脸色几近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慌乱的神色爬上双眸,喉咙有些泛酸,他牢牢握着对方的手,郑重地请求——“周老师,这封信对我很重要。”“……无论如何,我求您,一定要把它找回来。”几日后,薛裴终于看到了十年前朱依依给他写的那封信。是周永强亲手交给他的。说是本来已经扔进了垃圾桶,幸好那天电话打得及时,还没来得及处理,听薛裴这么一说,周永强立刻敦促他女儿第二天就寄了过来。薛裴接过这封信时,骨节分明的手竟有轻微的颤抖。十年。这张薄薄的纸承载了十年的重量。十年前的朱依依想对他说的这些话,十年后,他终于看到了,可是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拥有她最珍贵的爱。那天下午,薛裴坐在客厅,犹豫了很久才把这封信打开,当年粉红色的信笺已经泛黄,字迹也变得有些模糊,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写得极其工整,她前所未有的认真,在这张纸上书写对他的喜欢——“薛裴,你应该想不到我会给你写信吧。而且这不是一般的信哦。咳咳,其实这是一封……情书。=^_^=你现在肯定以为我是在捉弄你,觉得我在恶作剧是不是,但这次我真的是认真的。我最近发现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你,可能也不止一点。我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不知道这到底算多还是算少。就是有时候吃饭会忍不住想到你,
写作业也会忽然走神,睡觉前看着天花板也会在想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呢,而且每天早上一想到你在楼下等我,刷牙的时候心里都甜滋滋的,连上学都不那么讨厌了,最近我学习也特别有动力哦,因为你这么优秀,我也不能懒着呀。你都不知道,自从我意识到我喜欢你之后,我好像变得有些奇怪了,骑自行车的时候,我都不敢抱着你的腰,因为心跳会变得好快好快,快到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了,所以最近我都只敢拽着你的衣角,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上周三,我们上课快迟到了,你嫌我走得慢,忽然拉起我的手让我走快点,手臂上那片被你触碰到的皮肤忽然变得很烫,那天明明风很大,天气还有点冷,可是我连耳后根都是热热的,回到课室后,孙青青问我为什么脸这么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拿课本挡住脸。这些你都不知道吧。说起来,我可是鼓起很大勇气才给你写这封情书的,因为学校里喜欢你的女生有很多很多,我成绩不好,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对比起来,我好像没有什么优势,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怎么办呢?不过我隐约觉得你也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因为班里那么多漂亮的女生给你写情书,你都没理,还是每天等我一起放学,竞赛拿的奖学金也都是给我买好吃的,会给我买我喜欢的鞋子,给我折千纸鹤,还特别有耐心地教我数学题,而且我留意到你每次打篮球,投篮成功后第一个看向的人都是我哦,所以薛裴,你应该也有一点、一点点喜欢我的吧。哈哈我最近总在想我们在一起之后的事情,想着想着自己就开始傻笑。如果我们在一起后,我想天天牵着你的手耶,因为冬天实在太冷了,你的手又特别暖和,你要是牵着我,我就不用戴棉手套啦。还有孙青青她老是和我炫耀她男朋友,她男朋友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能不能把这个消息悄悄告诉她呢,我承认,我是有一点虚荣心作祟的成分……好吧,你应该不会答应的,这件事当我没说。话题扯远了,写着写着,我忽然想到另一种情况,如果你不喜欢我,那我该怎么办呢。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鼻子就有点酸了。薛裴,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那我们以后还是少些见面吧。你以后就不要来接我上学、放学了,周末也不要来给我补习功课了,因为我怕你对我这么好,就算你拒绝了我,我还是会喜欢你,因为喜欢你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拒绝我,你也不用不好意思哦,我可能哭一会就好了,很快就是暑假了,我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适应的。你不用担心我没有人喜欢,我还是有很多优点的,你不喜欢,以后多的是人喜欢呢,所以你如果不喜欢我,就直白地拒绝我吧,不
要给我留任何希望。很快就期末考试了,祝你考试顺顺利利!(PS:要是写作文能够像给你写情书一样简单,那该多好啊,因为几乎不用思考,我就能洋洋洒洒写一大堆,写我有多喜欢你。)读完最后一段,薛裴视线忽然变得模糊,几乎看不清信笺上任何一个字,他半躬着身子,肩膀微微抖动着,情绪压抑几近崩溃。十年。他和朱依依错过了十年。造成他们错过的原因不是这封迟来的信,也不是没收了这封信的周老师,而是他自己。是他一直没有意识到,在很多年前,他就爱她。没有发现每天早上在楼下等待她上学的每一秒,其实他心里也隐有雀跃。没有发现他每次投篮进球看向的那个人,就是他心里最渴望得到爱慕的人。没有发现他总会不经意地记住她的喜好,记住她所有的生活习惯。他从前总不肯承认,他厌恶李昼出现在她身边,是因为嫉妒。不肯承认,在巴黎的每一天,他无数次都想买下一张机票飞回去。……不肯承认他对她的好是出自于爱,而不是狗屁的亲情。“薛裴,承认吧,你就是个自私的懦夫。”在这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他听见灵魂里另一个自我这样说道。——而此刻在相隔七个时区的北城,天色已晚,朱依依刚下地铁,走在回家路上。经过小区门口的巷子,她在一家东北饺子馆买了份夜宵,她才刚搬来这里一个月,但老板已经认得她了,因为她每天都是这个点过来,买的还都是同一种馅的饺子。老板这回见她都没问,就给她打包好了,和她拉起家常来:“姑娘,今晚又加班到这么晚啊。”“是啊。”朱依依笑着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扫描墙上的二维码转了十二块钱过去,很快墙上的机器就播放到账的提醒。“姑娘,看你天天都这么晚才回来,工作一定很辛苦吧。”老板说罢,把打包好的饺子递给她,又送了她一份小菜,“我女儿也在外地打工,一年都回不来几次,每天都打电话跟我抱怨工作有多累,不过现在这社会,有什么工作不辛苦呢,工资高的辛苦,工资低的也辛苦,人嘛,各人有各苦。”朱依依咀嚼着最后这几个字,想了想,说得也对。不辛苦的人生恐怕是少数,大多数的人都像她一样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碌。离开饺子店,朱依依拿着宵夜往家里走,踩着月光和落叶,耳机里放的正是一首苦情粤语歌,越发衬得这秋天格外萧瑟。在玄关处换好鞋,朱依依用钥匙拧开出租屋的门锁。客厅里一片漆黑。她正习惯性地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就在这一刹那,她好像掉进了一场绚烂的梦境——有浪漫的音乐响起,墙上的彩灯跟随音乐一闪一闪的,礼花在头上炸开,发光的彩色气球漂浮在屋顶,映衬着这个黑夜无比梦幻,如同坠入童话。朱依依那双因生活而
疲惫的眼睛,在彩色灯光的映衬下,短暂地染上了些许光彩。恍惚间她以为自己进错了房子。直到看到李昼捧着花从卧室里缓缓走出来,他今天穿得很正式,还特地换上了西装,打了领带,头发往后梳得一丝不苟,他面带笑容望向她,想要装作从容可朱依依看见他捧花的右手轻微颤抖着。他在紧张。朱依依见这一幕,眼眶竟热了热。“学委,别紧张,刚才咱们演练了那么多遍,这回争取一次过。”周茜和晓芸一人手里拿着一串气球,在旁边给他加油鼓劲。朱依依瞧见晓芸也在这,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今晚有约会吗?”晓芸望向李昼的方向,说:“比起约会,那当然还是见证你的人生大事比较重要啊。”李昼在她面前站定,温声说:“你别怪她,是我让她帮我瞒着你的。依依,我们俩都在异乡打拼,这里不比老家有那么多亲人朋友,所以我联系了你在北城最好的朋友,希望她们可以为我证明,我接下来要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认真思考的,并且会用余生来履行。”周茜在一旁起哄鼓掌,而李昼忽然屈膝跪在地上,仰头望向她,那双黑亮的眼睛映着壁灯一闪一闪的光,诚恳中又闪烁着期待的光。“依依,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亲,临走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那会我要送你礼物,是一瓶香水,你说太贵重了不敢收,让我留给下一个相亲对象,我当时对你说我知道是你我才来的。我还记得你当时的表情特别惊讶。其实每年的同学聚会,我都会默默留意你,只是你一直都没发现,也是,我不是那些同学里混得最好的,也不是里面最幽默、最会说段子逗大家笑的,好几次我想和你说话,但最后都没说成,但是命运很神奇,我们就这么意外地认识了。虽然我们交往的时间不算长,但从你答应做我女朋友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努力攒钱,因为我想在北城买房,让我们可以有一个家,可能不会很大,但是可以让我们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有个栖息之所,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就在上个月,我终于实现了这个小小的目标,所以我才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你,或许你会觉得有些突兀,但我发誓我今天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我知道我这个人很闷,不浪漫,也不够体贴,和我在一起以后可能还要吃很多的苦,但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地对你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依依,你愿意相信我吗?”这时,粥粥不知什么时候也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在朱依依脚边蹭了蹭,她弯腰将它抱起后才发现,在它的脖子上系着一张字条,打开,上面写着“带走我们吧”。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朱依依往上仰着头,才不至于让眼泪流下来。人这一生决定进入婚姻有几个瞬间:突如其来的冲动、深思熟虑后的考量、又
或是渴望改变现有的生活……朱依依觉得她都是。她从前从不觉得婚姻会是疲惫生活的救赎,但在这个夜晚,李昼给她造了一场梦,让她愿意相信这句话或许是真的。所以在这一刻,她做了一件她认为正确的事——她戴上了李昼的求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