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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清风第一章 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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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

天色灰朦,小河流淌,野草肥长。

一头大水牛正在河边吃草,旁边的大石上,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青衣布衫,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哼唱着小曲,十分惬意悠闲。

少年正沉浸着,肩膀被人轻轻一拍,他反过头来一看,笑着说道:“静丫头,怎么有空跑我这来了?”

来人是位少女,她梳着羊角辫,粗布麻衣,皮肤有些微黑,眼睛却很明亮,仲夏季节,她的额头汗流不止。

她双手插腰,皱了皱鼻子,“哼,放牛放这么久,你也不看看天,都什么时辰了,爷爷让我过来看看,该回家了。”

少年想到那个从小到大,都不曾给他好脸色的村长老头,摇头说道:“知道了,小丫头就是事多,走,回去。”

少女心里嘀咕着,我都快十二岁了,不小了,再过两三年都可以嫁人了。想到这里,少女微微低下了头,眼睛止不住偷偷瞟了一眼少年,脸上微微泛红,羞涩一笑。

——

回去路上,少年唱着古怪的旋律,少女笑声不断,只有大水牛不时的叫上两声,以示抗议。

小路两旁杂草生,天色朦胧雨欲来。

......

临近村界,村口两边各立着一座界碑,上面刻有“清风村”三字。天空有几缕阳光透过乌云,照在两座界碑上,可能是残阳斜照,亦或是其他原因,石碑上的字,隐隐有莹光流转,看着绝非俗物。

村子不大,依山而建,山名近山,山势连绵不绝。

村内农舍草屋十数间,东西对座,依次排开。每个院舍大门之外,皆植有不知名的树,左右各一棵,粗细不一,常年常青,枝繁叶茂,亭亭如盖。

村中央有个类似祭坛的东西,由四根粗大铁柱围绕着,铁柱上面嵌有一些不知名的古怪的符纹。

村北有座竹楼,共两层,一楼是村民纳凉歇息的地方,二楼则是村里议事之地,房门紧闭,一年难开几次门。

竹楼旁边就是村长家,再往北大约两里,近山脚下有一湖,名近山湖。

此时村内炊烟袅袅,一片祥和。

——

村长名叫魏方寻,在村里说一不二,无人敢违背。他一袭灰袍站立在村口,双手背后,瘦脸长须,远看像个教书先生,看上去已年近五十,却是一头乌黑青丝。

看到两人回来后,他对着少女招了招手,转头对着村内喊了一声,“那死小子回来了,刘边树,把你家牛牵回去。”

随即就有汉子大声应道:“是,村长。”不一小会儿,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从一座家舍中匆忙跑了过来,对村长弯腰行了一礼,然后把牛牵走,什么话也没说,也不敢多说。

少女看到村长后,急忙跑过去,说着一些为少年开脱,没有偷懒之类的话。

魏方寻看着少女,边听边微笑着点头,也不曾多看少年两眼,待少女说完后,微笑道:“静儿,累了吧,回家,爷爷做了好吃的。”

魏静听后眼前一亮,转头对少年笑了笑,挥了挥手,一蹦一跳迫不及待地先回家去了。

等魏静走后,少年笑了笑,对于村长的态度,他早已习惯了,正准备回家,却被魏方寻叫住,“你,明天去近山湖抓几条月尾鱼回来,陈拾野今天上近山打猎,小腿被七节蛇咬了。”

七节蛇,绿白横纹相间,将蛇身分成七节,毒不致死,却能令伤处肿胀溃烂,若不及时救治,五天内即残。月尾鱼,鱼尾形似弯月而得名,鱼肉鱼骨皆可入药,近山湖中此鱼数量颇多,不难捕获。

少年一听,还好,只是月尾鱼,松了一口气,连忙道:“好,明早我就去。”说完直奔家而去。

......

陈拾野是个四十不到的粗糙汉子,见少年回来,笑了笑,示意少年不用担心。

少年四下环视,房间稍乱,地上是一堆用掉的血纱布,床边放着一个瓷盆,里面血水掺半。小腿处虽然肿的老高,却没有发紫,看来大部分毒已经清除掉了,心想村长还是有些本事的。

他胡乱收拾了一下,见餐桌上空空如也,咧嘴一笑,说道:“陈叔,今晚饭菜就换我来吧,好好珍惜啊,伺候你的机会可不多,嘿嘿...。”

男人笑骂道:“你这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再晚些,你陈叔我毒没毒死,倒是快要饿死了。”

“我想早回来的,怪老刘家的大水牛太能吃了,赶它都不走,也怪我,挑了个水草好的地方,明天见到老刘得敲他一笔才是。”

“就你小子聪明,不是个吃亏的主,赶紧做饭去。”

“得嘞,您候着吧。”

“怪声怪气,找打啊你。”

少年哈哈一笑,径直走入厨房,随后响声不断,开始做饭。其间,魏静端了两盘菜过来,还冒着热气儿,说是自己吃不完,不能浪费,送来给小风哥尝尝。可能是觉得这样说理由不够充分,所以没等少年回话,就急忙跑开了。

过程中,男人在一旁挤眉弄眼,一副我很懂的表情,少年斜瞥了一眼男人,嗤之以鼻。

两人吃完饭后,闲聊了会,男人对少年叮嘱几句。“小风啊,明日把匕首带上,今天就吃了没带兵刃的亏,不然凭我这身手,那畜生能伤的了我?虽说村子太平,不过近山那边可能会有毒蛇野兽下山,小心点为好。”

少年听完一阵腹诽,长这么大也没碰见过什么毒蛇野兽,山上才有,不过还是应声道:“是是是,记下了,不过陈叔你那身手,村里着实没几个能比的上你的,罕有敌手。”

说完对男人还竖起大拇指,男人爽朗大笑,听的很是开心,也不管这话几分真假,小子上道,觉得小腿上的伤都好了几分。

又聊了会,少年催促了几句,男人无奈,撑着竹杆,瘸着腿走回床边,脱去外衣,安静睡去。

少年忙活一阵后,收拾完毕,脱去外衣,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脑海中回想着这些年所发生的怪事。

少年姓风,叫风自轻,今年十四岁。

据陈拾野讲述,是在近山湖中捡到的自己,当时自己躺在木盆里,衣服上绣了个风字,所以姓风。

名字则是七岁那年首次逃村时自取的,之前村里人取的嫌太土了,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他,来到这个世界,取一个符合自己独特气质的名字很重要,不能失了自己这独特的身份不是,小风这个称呼,就先暂时将就用着吧。

说来也怪,村子怪,村民也怪,七岁那年才缓过神来,发现端倪。

学会走路后不久,才见到村长魏方寻,当时他看上去已经年近五旬,现在过了十余年,本该已过花甲的他,却未曾变老半分,皱纹都不曾多出一道。

又不是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大老爷,放在一个乡下的山野村夫身上,即使他没干农活,但风吹日晒的,总得有变化不是,但他没有。

村里其他男人年岁大小不一,最年轻的年约三十,老一点的四十出头。其他人虽然老的很慢,但村民们终究是在变老,小孩则自然长大,如同自己和少女魏静一样。

包括魏方寻在内,村子里只有二十几个男人,没有妇女。包含自己在内。

有十来个小男孩,都是这些村民从外面带回来的。自己在村子里待了一年多之后,第二年村民带回了第二个男孩,之后一年一个,皆是不满一岁的婴儿。

少女魏静则是村长魏方寻自己亲手抱回来的。那年自己三岁,第一次看到魏方寻的眼神里有一丝温柔,还面露微笑,与平时见谁都是一幅生人勿近,不苟言笑的神情,截然不同。

综合这些,这或许是个很不一样的世界,所以风自轻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七岁那年,晚上趁村长召集村民议事,他悄悄来到村口,以往只要一口气就能跑到的功夫,那次足足走了半柱香的时间,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

等到自己终于出了村口,走过了两座石碑,身心顿时轻松许多。当时清风拂面,小路野花盛开,花香扑鼻,不禁诗性大发,脱口而出,“清风徐来香自轻”,遂取后二字为名。

作为人生的起点,时至今日,每曾想起那一刻,都要暗叹一声好,不曾想,再往前跑了几十步,下一刻却出现在了近山湖边。

乐极生悲,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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