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巷子里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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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有为带走了王勃人,包括方欲手里的那一条鬼筋,都被他当做物证给拿走,留下了包间里的一地狼藉。
不过蒋有为走的时候,方欲隐隐约约的听到了他最里面小声的骂骂咧咧,似乎是在抱怨着这个案子到底应该怎么去做笔录才会让整件事情听起不那么离谱一些。
蒋有为走后,方欲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自顾自的将那些桌椅都回归到了原位,随后他向楚芸和苏晴歌问道:“你们两个饿不饿,要不要换个地方吃个饭?”见两人露出了一脸好奇的神色,他才继续说道:“这种餐厅吃饭总让我感觉有些不太自在,我带你们去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包两位美女满意。”
苏晴歌虽然已经知道了方欲的孟浪性格,但是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学生一模一样的大男孩叫着自己美女,依旧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她向方欲说道:“本来就是我要请客请你们的,如果让你带着我和楚芸去吃饭那不就成了你请我了,这不行的。”
“这有什么不行的,反正就是吃饭,你请我我请你都是一样的,苏老师这样的美女肯花时间陪我们吃一顿饭就已经是最热情的款待了。”方欲不顾苏晴歌的反对,一手拉着楚芸一手拉着苏晴歌便出了珍珠饭店,开车带着她们两个来到了江北市的老城区。
远处略显破旧的巷子里这时候已经是人声鼎沸,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楚芸自小生长在江北市,却从来不知道江北还有这样一个地方,于是好奇的打量着前面,开口向方欲问道:“方欲,这是哪里啊,怎么感觉像是到了乡下的集市一样,这么晚了还这样热闹。”
苏晴歌虽然不是江北本地人,但是来江北大学教书也已经三年多了,也是第一次知道江北还有这样一处烟火气息十分浓重的闹市,听到楚芸的询问后,苏晴歌也把目光放在了方欲的身上,像是等待着他给说出一个四五到六来。
方欲神秘一笑,继续拉着两个人的手向巷子里面走去。
这是一处看上去好似上世纪70年代的老旧巷子,看得出来,曾经这里应该是一条小街。只不过因为大量的违章建筑圈占了不少原本的街道的土地,所以才会成了现在的巷子模样。巷子的两边都是简陋的小型烧烤摊,有的车子伤卖着烤冷面,有的车子伤卖着烤面筋。
上了年岁的商贩们被火光把脸映的通红,伴随着孜然与椒盐的味道飘散,整个巷子里的人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方欲和楚芸以及苏晴歌的到来,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这条巷子里面的客人不少都是附近新建区的工地里面的工人以及因为这里房租便宜合租在这里的各种小商小贩。像是方欲三人这样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还是很少出现的。不过那些人很快就将目光再次收了回去。
虽然方欲三人的出现让周边的人们感到有些稀奇,但是比起做生意赚钱来说,这种稀奇显然只是一时间的。
“这里是方清的家。”方欲送来了楚芸和苏晴歌的手,指了指巷子的尽头的一处老旧的小区说道:“方清就住在那个位置,方清过去的十几年人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不过他也很少来这里吃东西,因为即便是这里的东西,以方清的家庭条件也并不是经常都能消费的起的。”
一边说着,方欲一边找到了一个卖烧烤的摊位。此时的摊位周围已经三五成群的坐了七八张桌子,每个人都是一个小马扎,伴随着烧烤与啤酒,这些人欢声笑语的聊着白天发生的事情,方欲他们的到来显然并没有影响到周边人的兴致。
拉开了一个简易桌子,方欲帮楚芸和苏晴歌拿来了马扎,随后和正在吆喝的店老板点了百十来串烧烤,和三扎啤酒,脸上露出了一脸的满足感。
“方欲,我不会喝酒...”苏晴歌看着眼前那满满一大玻璃杯的啤酒,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她并不是滴酒不沾,平时偶尔也会喝一些红酒。但是这么大一玻璃杯的啤酒,她确实是从来都没有喝过。苏晴歌几乎可以肯定,自己喝完了这玻璃杯啤酒后肯定会路都走不稳。
“哈哈,这里的啤酒特比好喝,苏老师可以尝尝,喝不了的我和楚芸匀着分了。”
没过多久,方欲要的一百串烤串就被放到了桌子上面。楚芸闻到了肉香味,笑嘻嘻的自己先拿过了两串,忍不住大口的吃了起来。她以前不是没有吃过烧烤,但是像是现在这样在巷子里的地摊上吃烧烤还是头一次。苏晴歌原本还有些矜持,但是看到楚芸都已经开吃了,于是冲着方欲客气了一下,也小心翼翼的咬了一根烤串吃了起来。
方欲看着这两个似乎从来不可能出现在巷子里的女孩尽情的陶醉在了烧烤的滋味里,脸上露出了惬意的笑容。他拿起了烧烤喝啤酒,借着巷子里柔和的路灯,品尝起这最质朴的小巷故事。今晚之所以会拉上楚芸喝苏晴歌到这里吃饭,其实也是出于方欲的一点小心思。
他以前只有在方清昏睡的情况下,才可能借着方清的身体来到这条巷子里,品尝起这些普通人嘴里最粗糙不过的食物。这么多年的时间里,这些烧烤和啤酒的味道似乎从来都没有变过,这让方欲感到十分的欣慰。他想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熟悉的地方加入一些值得留念的元素。
而朋友存在过的气息,就是他最奢求的东西。
“欸?方欲,方清的家不就是你的家么?那你和方清都是在这里长大的咯?这里的烧烤摊老板和邻居们是不是都认识你的。”一边吃着烧烤,苏晴歌一遍好奇的打量起了小巷里四周的环境。这条巷子里基本上都是年龄在40岁以外的人,少有的几个年轻人,也都穿着来不及脱下的工作服,看样子应该是外地来的打工者。
苏晴歌突然很好奇从这个巷子里长大的方家兄弟里是怎样形成这种截然相反的性格的了。
方欲被苏晴歌的问题问的收回了思绪,他看着苏晴歌那一脸好奇的样子,笑了笑开口说道:“我和方清并不是住在同一个地方的,他随着养母生活,我随着另一家人一起生活。我们虽然是亲兄弟,但是两个人之间联系的却比较少,我也是在最近才和他往来的多了一些。可能这些邻居应该认识他吧”
楚芸看着满嘴胡诌的方欲,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你和方清用了同一张脸,认识方清不就是认识你咯?
不过不知道是因为过于单纯还是没有楚芸那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苏晴歌对方欲的说法却没有丝毫的怀疑,并且还对方欲和方清两兄弟的遭遇感到深深地同情。她以前知道方清的家里比较困难,但是并不知道方欲的家庭到底有多困难。
直到现在她才意识到,自己以前对方清的关心还是太少了。
“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一件既不浪漫,也不仙气的事情。相反这一路上总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狼狈。偶像剧里面那些东西终究都是给灰姑娘们看的一个故事,更多的还是王子与公主们的表演。”方欲拿着啤酒杯,眼神迷离的看着吆喝着吹着牛皮的那些路人们。
苏晴歌乍一听到方欲开口,脸上露出了了愕然的神色,而方欲嘴里的那些话,又完全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嘴里能够说出来的话一样,饱含着对这个世界生活在底层的那些人的呐喊与彷徨。
江北并不是一个小城,作为一座大城市,现代化的城市灯光下,兴盛的商业与旅游业,常常会让人忽视了这些生活在老城区里挣扎在生活里的人。毕竟,人们更愿意关心的都是那些光鲜亮丽的东西,又有谁会在意那些小人物的挣扎呢。
“嘿,大小姐你行不行,我一杯啤酒都快喝完了,你这才下去一厘米。”方欲跨开大腿,就像是一个在山寨里面与弟兄们吆五喝六的土匪头子一样,看着脸上已经有了点红晕的楚芸,露出了一丝坏笑。楚芸听到方欲的调侃声后白了他一眼,问道:“方欲你这么着急让我喝完这么大一杯酒,是想着把我灌醉么?”
“我告诉你,休想!”楚芸早已经习惯了方欲那痞里痞气的样子,换做平时她只会用更加肆无忌惮的语言回怼过去,不过有苏晴歌这样一个外人在的情况下,她终究是有些放不开,所以只是和方欲说了一句休想。但是话里的含义苏晴歌却并不难听明白。
“切,我想什么了你就像是防贼一样放着我。嘿嘿,我无非就是觉得你要是喝不了干脆你的那份也给我算了,毕竟我是个穷人,这啤酒28一杯,点的多了我可消费不起。”方欲依旧是便宜兮兮的向楚芸调侃了一句,随后又向苏晴歌说道:“对了苏老师,这里的烧烤口味可能偏咸一点,你要是不喝酒,我就让他们烤一些清淡点的肉串给你。”
苏晴歌看着方欲和楚芸打情骂俏的样子,突然有点后悔答应方欲来这里吃饭了,搞得现在被喂了许多狗粮,听到了方欲的询问,苏晴歌礼貌的笑了笑说道:“这里的烧烤确实比外面的烧烤店里的烧烤咸很多,不过我倒是还可以接受。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纯正的烧烤了,味道足以掩饰咸度,所以还是不要再点了,这些我们可能就吃不下了。”
“吃的了,现在时间还早呢,烧烤这种东西就要慢慢吃,我一个人就能吃下七八十串,只不过现在还没开始吃呢,苏老师千万不要和我客气哟。”方欲点了点头,从认识苏晴歌以来,方欲就知道苏晴歌是那种被动型的性格,比较容易迁就别人,即便自己吃饭这种事情,也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意见。
“好,不够吃我会再让你加了。”苏晴歌点了点头,再次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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