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被蚂蟥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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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素前脚刚走,李云清踏着坚定的步伐走来了,见吴瑶瑶在门口站着,以为是在等他,连忙上前致歉:“是我迟来了,让你等着急了。”
然后他想说都怪陆之昂,可觉得这样说太小孩子气了,就忍住没说,而罪魁祸首陆之昂慢吞吞地跟了上来,看他无精打采的,一准是晚上没睡好。
“不是,刚刚素素送了鸡蛋饼来,你们来的刚好,把饼吃了再走,我们已经吃过早饭了。”
吴瑶瑶当然不会嫌李云清来得迟,人家非亲非故的能上门帮忙,只能说明人家是读书人,是好心人,哪还有嫌弃好心人动作慢的人呢,人家能主动提出帮忙,吴瑶瑶感激还来不及呢。
“不用,我们也是吃饱了才来。”李云清刚婉拒,身后的陆之昂窜了上来,抢过吴瑶瑶手里的碟子,眼冒亮光。
“谁说的,我肚子还没吃饱,瑶妹妹就是懂事,太会心疼人了,知道哥哥肚子饿,有这样的好妹妹,哥哥怎能不高兴,以后遇到什么事,尽管开口,嗯,这饼还真是好吃,瑶妹妹,你哪哪都好,就是厨艺不行,这一吃就知道,不是你的水平。”
吴瑶瑶本来是带着笑脸的,可他的话越听越不对付,这人一大清早说什么大实话呢,何况她做饭不好吃还用他来说吗,她本人就很嫌弃自己,可又能怎么办呢。
“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李云清见吴瑶瑶的脸色不太好,就知道陆之昂说错话了,在人家吃到主人亲手做的饭,已经是一种礼遇,他竟然还敢嫌弃,一点礼貌都没有。
陆之昂撇着嘴,“怎么,我说错了吗?这饼确实比上次瑶妹妹做的要好吃啊,你凶我干什么?”
李云清真是越来越过分了,昨晚睡觉他不过是打了几身呼噜,李云清就把他晃醒了,一晚上被晃醒了好几次,导致到天亮,他的脑子都还没清醒过来。
一到吴瑶瑶面前,就看他不舒服,动不动就甩冷脸,不是翻白眼,就是用手抠,还用脚踢,简直就是虐待他,太过分了。
“好了,我们下湖吧,张叔那边已经在等着了。”
秧苗起出来,才能拖到稻田里栽种,这时候就能体现出人多的好处了,她在育苗地里起秧苗,张叔带着李小苗在稻田里栽秧,本来他是不用干的,毕竟地已经给了吴瑶瑶,可张叔不放心,吴瑶瑶的年纪还小,对种地也是一知半解的,不带她忙活一季,她是不会懂的。
育苗地里,陆之昂也跟在李云清身旁,笨手笨脚的,秧苗的根很发达,拔起来需要一些巧劲,他见李云清拔得很轻松,也学着动作拔起来,可秧苗纹丝不动。
“云清,你教教我啊,我手都快弄疼了。”秧苗的边口很锋利,稍不小心会被划伤,陆之昂的虎口处已经泛红,差一点就要破了。
他对自己的处境很不满意,双脚陷在泥水里,泥水浑浊,上面漂浮着草叶还有黑色的扁虫,看起来像蛆一样,恶心要命。
李云清教了他一遍,可他还是学不会,心里开始打退堂鼓,真是的,这种小事哪里需要他来做,找几个下人来不就行了。
“我不干了,累得要死。”陆之昂站起身,感觉腰都快断了。
“别动!”李云清喊道,声音不大,因为突然吓了陆之昂一跳。
“干嘛?”陆之昂真的太难了,他堂堂陆家大少爷,在这肮脏的水里,弯腰撅腚地干活,还不能不干,只因他怕李云清,李云清看着温文儒雅,可生起气来很是吓人。
可这回他想反抗,凭什么,他是谁啊,不让他动,他偏动,心里这样想着,身体也这样做了,只见他抬起脚,想往路边走,不走还好,这一走,低头刚好看见一条黑色的虫子在他腿上趴着。
“啊,啊,啊!”他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别喊!”李云清制止道,地旁边都还有人,他这一连串的喊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
陆之昂嘴巴咧到耳朵根,“李云清,你快把它拿走啊,快点。”他虽然不认识这是什么,但能感受到腿上的冰凉,这东西会不会进入他的身体,然后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啊。
“知道了,你腿别抖。”
陆之昂的腿不自觉地颤抖,每动一下,所谓的虫子也就是蚂蟥就蠕动一下,它的目的地就是他的血管,喝血能使它快乐。
可还没等它品尝到血的味道,身体已经被拿捏住,对方把它从陆之昂的腿上揪下来,把它抛到空中,飘了很多,最后落在了另一块秧地里。
“没了吗?”陆之昂吓得眼睛都没敢睁,他还没娶媳妇呢,可不能被一个虫子给解决了,因为害怕,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李云清看他害怕的样子,忍不住想笑,一个大男人,竟然怕虫子,也算是打破了他对陆之昂的一贯认识,“没了,眼睛睁开吧。”
陆之昂缓了一会情绪,才慢慢睁开眼睛,看向小腿,上面什么都没有,这才松了口气。
“李云清,你真英勇,竟然敢徒手拿虫子。”陆之昂还不知道它是什么,平生第一次见到,颜色很难看,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云清只觉得他太夸张了,不过被蚂蟥一吓,陆之昂似乎变乖了,蹲在身,认真地干起活来,尝试了几次,终于把秧苗完好无缺地从泥土里拔了起来。
右手拔秧苗,左手攥住,拿不下了就用稻草捆住,不一会儿,李云清的身边捆了十几把秧苗。
吴瑶瑶跟在李小苗后面走过来,稻田那边秧苗快用完了,二人过来取秧苗,她右手握拳,对着陆之昂神秘兮兮说道:“之昂哥,给你一个好东西。”
陆之昂一听兴趣来了,以为吴瑶瑶是要给他好东西吃,立马伸出手,“快给我。”
吴瑶瑶把拳头放在他手心,然后松开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躺在他的手心,和刚才不同,这个虫子蜷成一团,像个黑色球,等它缓慢伸展开,陆之昂认出来了,就是刚刚吸在他腿上的东西,吓得魂都没了,手臂使劲地挥舞。
“吴瑶瑶,你太坏了,你比李云清还坏,我快被你吓死了。”陆之昂被吓得从秧地里一跃而起,不管不顾地上了小路,在路上狂奔,只想远离这个地方。
“云清哥,他这么怕蚂蟥啊,我以为他的胆子很大的,我不是故意的。”吴瑶瑶口是心非,她当然是故意的,想到曾经她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原来吓人是这么好玩的一件事情。
李云清还能说什么,他的同窗,一个男人,是个虫子都怕的人,说什么都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不用管他,他就是个怪人。”明明看到蛇不会害怕,谁知道怎么就会怕蚂蟥呢。
陆之昂在小路上跑着,突然想到这样跑了是不是不太好,赶紧转身又回去,刚好看到吴巧玉走了过来,只见她身材肥胖,每走一步,都是浑身发颤,看着特别滑稽,他莫名觉得好笑,也就忘却了恐惧。
“你是吴瑶瑶的姐姐?”陆之昂主动搭讪,虽然是堂姐,可看脸面一点也不像,吴巧玉的五官很大,鼻子大,嘴巴更大,脸盘子也比大饼还大一些。
吴巧玉认得他,好像是云清哥的朋友,自然要客气点,“上次我们见过面,打过招呼,我知道你是云清哥的朋友。”
“哦,我都忘记了,你的记性很好啊。”陆之昂打趣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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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被蚂蟥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