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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李云清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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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你别只吃面条,也要吃鸡肉,鸡肉对身体好。”吴年臻看大姐一直在嗦面条也不吃鸡肉,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用问也知道大姐是把鸡肉留下来给三妹吃,他本来是不想吃的,可大姐非要他吃,说是吃了身体好,学习才能更好。

既然大姐用这样的措辞来哄他吃肉,那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让大姐吃肉,可他说了一遍,大姐还是只吃面条,原来大姐是个只对他们好,对自己就苛刻起来的人。

殊不知,吴瑶瑶是真的不喜欢吃鸡汤里面的肉,过于原汁原味了,如果是烧鸡公的味道,那对她的诱惑就不同了,麻辣鲜香才是一绝,不用太好吃哦。

“年臻,待会吃完饭,我去采松针叶,你留在家里照顾三妹,她已经睡了,你也在一旁睡一会,若是有什么需要你的地方,你在身边会好一点。”

“放心吧,大姐,我一定会照顾好三妹的。”吴年臻吃完饭主动收拾了碗筷,让大姐能有一点休息的时间。

可大姐好像闲不住,刚吃完饭就忙着去给锦鲤换水了,要说这锦鲤可真厉害,在家里养了这么久都还没死,听说锦鲤会给人带来好运,希望家里的运气能越来越好。

他刚洗好碗筷,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瑶瑶,你在家吗?开下门哦。”

吴年臻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连忙跑去开门,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云清哥,你终于来了。”不过分开两三日,可像分别了几个秋,家里的事情很多,他需要一个人能陪他说说话,排遣一下。

李云清也是带着担心来的,他刚到大伯家就听说了瑶瑶这边发生的事,还没吃饭就赶过来了,“年臻,你姐不在家吗?”

“大姐出去了,三妹想喝汽水,她去采松针叶了。”吴年臻一五一十道。

松针叶?李云清也还记得之前在路边看到瑶瑶摘的叶子,原来那真的能做出汽水来,只是他从来没听说汽水,也没喝过汽水,为什么瑶瑶会知道呢?她从小出生在凤凰村,也从未出去过,而凤凰村也没什么外人进入,她又是从何得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从书中获得,可她从来没有念过书,又怎会识字?

“三妹怎么样了?”李云清撇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他来是想看看吴莲莲的身体好了没,顺便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帮上忙的地方。

吴年臻搬了凳子给李云清坐,“三妹已经睡着了,我们就在这里坐着等大姐回来。”吴年臻陪着李云清一起坐,突然想起大姐说了,玉米晒太阳需要多翻一翻,他从库房拿了一个耙子,给玉米在地上滚了滚。

“年臻,你坐着,我来帮你翻。”

李云清看吴年臻动作笨拙,力气也不够大,只好上前帮忙,他负责拿着耙子给玉米翻面,吴年臻也没偷懒,而是用手去翻面,而且发现这样的方法比用耙子更简单,速度还更快。

“年臻,没想到你不仅书读得好,干起活来也有模有样,真是了不起。”李云清看他动作麻利,忍不住夸赞道。

吴年臻被夸得脸都红了,“云清哥过奖了,我觉得大姐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没有她,我可能早被饿死了。”想起爹走后的日子,每天都在发愁怎么填饱肚子,但凡有点吃的,大姐从来都是舍不得吃一口,每次都说自己不饿,可她的身体渐渐虚弱,一天比一天瘦。

按理说家里日子艰难,村子里总会有好心人能帮帮的,可娘的性子固执,别人给的从来不要,说是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

李云清注意到吴年臻脸上对他大姐的崇拜和敬意,心里也很欢喜,他对吴瑶瑶也有同样的感觉,小小年纪,瘦弱的肩膀却挑起一个家的重担,就算给他自己,他也不一定能做得比吴瑶瑶更好。

说话间,吴瑶瑶推门而入,看到李云清在院子里,露出惊讶的表情,“云清哥,你怎么来了?”

李云清放下手里的耙子,对吴瑶瑶说道:“我听大伯说了你们的事,就过来看看三妹怎么样了。”

“云清哥,你说这事我该怎么办?”吴瑶瑶原本打算忙完了去镇上寻求李云清的帮助,现在他正好上门了,问问他的建议,省得再跑一趟了。

吴瑶瑶便把事情的经过和李云清说了一遍,连带着今天王桂花上门抢野鸡的事情,一个不落地都说给他听。

李云清见识过王桂花一次,知道那是个不好惹的女人,却不知道她的心肠如此歹毒,对一个五岁的孩子都能下得了狠手,若是不得到一点教训,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

“行,此事就交予我来办,你在家里候着便是。”

既然有了决断,李云清也待不住了,他和吴瑶瑶告了别就直奔大伯家,让大伯帮他联系去镇上的车子。

“云清,你这刚来,就要回去,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李大娘有些担心地猜疑道。

李云清进屋收拾了自己的东西,他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他没有说出实情,“大伯母,没什么事情,我那同窗之前说想和我同来,我拒绝了,现在想想确实不好,所以还是给他给带来,以免他说我不近人情。”

李大娘对陆之昂的印象不错,听到他要来,还挺高兴,“好啊,你那同窗人长得好,性子也好,正好来给你做个伴,挺好的。”

人长得好,性子也好?外貌可以,至于性子,李云清不敢苟同,他那种沾花惹草的性子,好像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放平,你爹不在家,你去找张叔,看张叔有没有空,张叔若没空,就找村西头的王老汉,他家也有牛车。”

李方平正在准备收麦子的工具,听到母亲的安排,一点也不敢耽误,放下东西就出去了。

他就是本分的庄稼人,自然比不得堂弟来得金贵,明明是二叔家的儿子,可爹娘疼他比对亲生儿子还好,李方平自己从来不说二话,毕竟是亲亲堂弟,可媳妇就不一样了,他刚走出几丈远,就听到院子里媳妇与娘的说话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一章 李云清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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