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搭窝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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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之前,地里的草已经清理干净了,吴瑶瑶扛起锄头往回走,李云清和陆之昂跟在后面,陆之昂是最搞笑的一个,他把锄头反拿着,当成拐杖拄在手里,一瘸一拐地跟着走,边走还便发出嗯嗯唧唧的声音。
“李云清,你个没良心的,你就不能等等我,走得那么快干嘛啊?家里有肉等你回去吃啊。”
“瑶妹妹,你怎么也不来扶扶我啊,我的腿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小臻臻啊,你别学他们啊,你是个好孩子,你倒是来帮帮哥啊。”
陆之昂在后面没完没了的嚷嚷,最后还是李云清忍不了,过去把他胳膊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像架着一个伤员一样往回走,“陆之昂,以后可别再逞能了,还说体验生活,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体,能不能行?”年纪不大,身子就已经被掏空了。
陆之昂还不服气道:“我这是第一次,所以不适应,等我以后常来体验,一定能比你强。”
“你还是省省吧,我实在不想再拖着你这个累赘。”李云清本就不想让他跟来,跟来这这般没用,就对他更加反感了,平时不好好读书也就罢了,干一点点农活就娇气成这幅模样,等日后也只是一个只懂得花天酒地的风流公子,于百姓于朝廷,毫无作为。
“李云清,我可从来不会嫌弃你的,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我是身子没你健壮,但我不是累赘,你若是你遇到麻烦,我会不遗余力地帮你,你就是个白眼狼,用我的时候好言好语,用不到我的时候就冷言冷语,李云清,算我看走眼,错付了一片真心。”
陆之昂越说越离谱,他也没注意到李云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眸子也越来越冷,等他还没反应过来,李云清已经甩下他,自己大步向前走了,一点管他的意思也没有。
“哎,你干嘛呢?怎么说走就走。”陆之昂气得在后面嗷嗷叫,这人就是个喜怒无常的家伙,说翻脸就翻脸。
吴瑶瑶也看不下去了,李云清的性子,她不是很清楚,但这个陆之昂确实有些腻歪人,可惜长了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
“陆之昂,你稍微安静点,云清哥就不会这样对你了。”她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的,他们的关系很明了,陆之昂喜欢李云清,但李云清对他不是很感冒,而陆之昂又太粘人,话还特别多,李云清对他也就越发不耐烦,说话也就难听起来。
说实话,她还挺同情陆之昂的,喜欢一个人的心,她虽然没体验过,但类似的爱情小说和电视剧没少看,两个人的关系有时候就是需要保持一点距离,有一点疏离感,对方才会把你放在心上。
陆之昂委屈道:“我还不够安静吗?我已经很安静了,我还有好多话没说呢,他就是个臭屁狂,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跟你说,他内心就是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还装成熟稳重,一个成熟的人,喜欢就要说出来,一直藏在心里有个屁用。”
吴瑶瑶秀眉微蹙,提醒道:“请陆少爷注意你的用词要文雅。”一口一个屁的,一点文人的斯文都没有。
“我,你,瑶妹妹,你能不能别学李云清,他就是老气横秋的家伙,我以为你和他不一样,我们都是自己人,说话就怎么舒服怎么来,注意那些繁文缛节的多难受。”
陆之昂把锄头递给吴瑶瑶,他是一点东西都不想拿,李云清不管他,他还有吴瑶瑶,想想心里还挺美的。
李云清回头看见他把锄头给瑶瑶拿着,转身走过来,对着他就是一记白眼,“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让女孩子给你拿东西。”
瑶瑶已经干了一上午的活,够累的了,这家伙真是太过分了,没帮上忙,还让吴瑶瑶帮着他拿锄头,李云清接过瑶瑶手里的锄头,三把锄头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云清哥,还是让我拿一个,你拿不了这么多。”
“不用,你带着年臻他们先走。”
李云清跟在陆之昂身边,看他一瘸一拐的样子,虽然有些想笑,可心里还是看不上他这样,“陆之昂,你待会跟我回去,别在瑶瑶那吃饭,她一个人带两个小的,已经够不容易了,你别再去添麻烦。”
“我可以不去,但你能给点好脸色吗,至少给我床睡,这是起码的待客之道。”
李云清沉默了一会,才点点头:“晚上你睡床,我睡地上。”为了瑶瑶,他可以忍让。
陆之昂笑得前俯后仰:“云清你真够意思,不过我没你那么自私,我们一起睡床,不是更好。”
“你想都别想。”李云清毫不犹豫,这陆之昂是不是有问题,平日里调戏女孩子就算了,连男人他都不放过。
陆之昂不明就里,他只是单纯地想睡觉,李云清会不会是想了什么不该想的东西,
吴瑶瑶带着弟弟妹妹先回了家里,把兔子给放进了院子的角落,从库房里找来一些木板,给围了一个简单的窝棚,把兔子和小鸡们都放了进去,终于不用天天守着一窝小鸡睡觉了,虽然小鸡很可爱但味道确实不好闻。
“大姐,你看小兔子喜欢小黄哦,她一进来就去找小黄玩了。”
“莲莲,你有时间多来陪陪它们,防止它们会打架。”兔子和小鸡不知道能不能成朋友,按理说兔子是比较温顺的动物,但兔子急了也咬人,不知道会不会咬小鸡。
“好,我会的,大姐,你放心好了。”吴莲莲喜欢小动物,虽然小白兔只是暂时住在家里,那也要好好看着才行,它的伤还没好,不能被小鸡们给欺负了才好。
吴瑶瑶收拾完这边,又去忙着做午饭了,李云清为了不给瑶瑶添负担,已经连拖带拽把陆之昂拉走了,所以她现在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菜饭,稍微填一下肚子就行,待会还要去看四妹。
在做午饭之前先把鸡食煮好,让年臻带着三妹把小鸡给喂饱,又从菜地里摘了一些小青菜,把理下来的蔫坏的叶子扔进了窝棚,小兔子看见有绿叶,犹豫了一会,很快就蹦着过来,小嘴把菜叶叼进嘴里,快速地咀嚼起来。
“小白兔吃东西的样子好可爱哦。”吴莲莲也学着兔子吃菜的样子,动起了腮帮子,很快就觉得酸得不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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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搭窝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