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三人行,锄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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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昂,你看清楚一点,这是玉米,这是草,你别把玉米杆给锄坏了。”
李云清自己做事认真,看到陆之昂的锄头有一搭没一搭地锄着,没碰到草就罢了,还砸到了玉米杆的底部,差点把杆子打折了。就是看不惯他这种不会做还非要做做了还不认真的人,也不知道屁颠屁颠跟来干什么。
陆之昂故意赌气道:“你管我啊,我想怎么锄就怎么锄,瑶妹妹都没说什么呢,你激动什么,这是你家地啊?”
他本来就是体验生活的,这种活又是第一次做,难免会出错啊,李云清这个家伙,自从认识吴瑶瑶后,对他就不冷不热的,说话也是冷冷淡淡,他也不是故意的,李云清就对他凶巴巴的,想想心里就委屈得慌。
“陆之昂,你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开。”
陆之昂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李云清,庄稼也是有生命的,他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只会给自己带来收成不好的后果,这是吴瑶瑶的地,那就更应该上心,而不是敷衍了事。
陆之昂才不管他说什么,自顾自地继续挥锄头,没干多一会,身上燥热,浑身开始冒汗,额头的汗顺着脸颊的弧线往下落,他深切地体会到“锄禾日当午”的滋味了,突然之间,也似乎明白了李云清为什么生气。
每一颗种子都来之不易,从种子下地,渐渐长大,发芽,开花,结果,过程简单而又复杂,为了获得好的收成,农夫们都很用心地对待每一颗种子,每一根秧苗。
看旁边的李云清埋头苦干,一丝不苟,每挥一下锄头都能准确无误地锄起一根杂草,然后继续下一锄,跟他比起来,李云清才是真正干活的样子。
他转头看见吴瑶瑶,也在认真地干活,明明才十二岁,干起活来的样子倒像是三十岁的妇女,有模有样的,想到这里,他不禁脸红,自己比人家大了三四岁,却还没人家会干活,真的有够丢人的。
不行,他不能再不负责任,既然说是来给瑶妹妹帮忙的,就该拿出帮忙的样子,他也学起李云清的动作,对准地上的杂草,挥去毫不留情的一锄头,看见地上的杂草被连根拔起,他心里生出一股满足感。
吴瑶瑶边锄草边注意陆之昂那边的动静,发现他干起来活来很像那么回事,原以为他是富家少爷,干不来这种粗重的活呢,是她小瞧了对方。
“陆之昂,你累了吧,要不你到那边休息会?”吴瑶瑶也是体谅他,看他汗如雨下的,毕竟是第一次看这种粗重的活儿,还是悠着点为好。
陆之昂充耳不闻,他要拿出最大的努力,让李云清对他刮目相看。不就是锄草吗,他有手有脚的,还能比谁差啊。
吴瑶瑶见他不理睬,也就放弃了,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干活,更像是赌气,每一下锄头都带着怨气,估计是刚刚李云清的话说得太重了,他心里正不舒服,拿地上的杂草出气呢。
“大姐,你停下来休息一下啊,云清哥,你也休息一会吧。”
吴年臻带着妹妹在一旁玩,看他们都在流汗,把陶罐拎了过来,倒了一碗水,递给大姐,“大姐,喝口水,歇息一下。”
吴瑶瑶接过水,喝了一口,凉白开清冽可口,解渴佳品啊,“云清哥,你也来喝点水。”
李云清听到后,放下锄头也走了过来,接过吴瑶瑶递过来的碗,喝了一大口,透心凉,喝完了才发现这是刚刚吴瑶瑶喝剩的水,面上一红。
吴瑶瑶也没注意,喝完水就去田埂上坐着休息了,见陆之昂还在锄草,她也不忍心,“陆之昂,来喝点水啊。”
流了很多汗的陆之昂,此时口渴难耐,但他还是不愿停,因为不是李云清在喊他,他在等,等李云清的召唤。
而李云清这边喝了小半碗水,觉得还是有些渴,又去倒了一碗,刚喝了一口,便发现这水没有刚才喝得甜,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手里的碗不翼而飞。
再一看,已经被陆之昂拿在手里,咕噜咕噜喝了起来,陆之昂一口气把水喝干了,喝完了在那喘着粗气,“李云清,你够狠的,我都渴成这样了,你也不知道请我喝口水,还是人家瑶妹妹知道心疼人,你啊,我算是错付了。”
李云清给他一个冷眼,“陆之昂,你说话用词能不能注意点,别总弄得好像我是负心汉一样,我们之间的感情没那么深厚,你也不用总拿酸话来打趣我。”
陆之昂平时也不是这样,只是一到吴瑶瑶面前,和他说话的气息就不太一样,似乎是故意要说给吴瑶瑶听的,之前他疑心是陆之昂喜欢吴瑶瑶,可也没看他对吴瑶瑶有什么表示,也就不去多想了。
“我哪有?你别往上身上泼脏水啊。”陆之昂目光闪躲,他只是看不惯李云清对女人和对兄弟的态度,一个天一个地,对吴瑶瑶说话那么温柔,对他说话,里面都是带刀子的,分明是不拿他当兄弟。
现在还说什么感情没这么深厚,也不知道是谁生病了,他在一旁细心照顾,果真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吴瑶瑶带着吃瓜群众的修养,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在面前打情骂俏,之前已经蔫掉的瓜,现在这是又死而复生了?男人之间的感情也是这么复杂,分分合合,忽好忽坏。
一对俊男在田间,你一句我一句的,看起来比电视剧精彩多了,吴瑶瑶突然不觉得累了,站起来,继续干活,再有一刻钟,这地也就锄完了,还能赶上回去做饭,下午好好休息一会再去看四妹。
想到四妹,她干起活来更有劲了,要想把妹妹带回来,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否则回来也不能过上好日子。
李云清见吴瑶瑶已经开始干活,也顾不上和陆之昂说话,赶紧拿起锄头,跟在吴瑶瑶身后,认真地锄起草来。
陆之昂嘴角一撇,见色忘义,就知道在女孩面前献殷勤。
他好像忘记自己比李云清更甚,经常在女人面前献殷勤,显摆自己的酒量和身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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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三人行,锄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