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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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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我看云清哥不会来了,要不我们回去吧,天快黑透了,待会路上不好走。”吴瑶瑶在门口等了好一会没见他出来,估计是没找到他的那个什么同窗吧。

张叔当然也想走,可是又觉得没打招呼就走不是很好,想着再等一等,“瑶瑶,要不你进去找他,跟他说清楚,我们如果就这么走了,云清一定会担心你的。”

“担心我?不会的,我们也没这么熟。”

张叔可能多想了,李云清帮他也是看在村长的面子上,她不会自作多情李云清对她会有多上心,她也没出什么大事,李云清也不会太担心的。

“你能走快点吗?我朋友该等着急了,瑶瑶,这就是我说的同窗,他会帮你伸张正义的。”

李云清看吴瑶瑶正打算上车,猜想是等着急了想回去了,不得不说,吴瑶瑶的心理素质真得太好了,遇到这种事情居然能如此镇定自若,让他看了更加心疼。

“那个你就是李云清的朋友啊,原来是个小美人,难怪让我们家云清这么上心,我见了都心动啊。”陆之昂歪着脑袋调侃道,“只是小美人未免太瘦了,像根豆芽菜,云清你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陆之昂,人长嘴巴不是用来乱说话的,瑶瑶,你别听他胡说,他就是这个样子,说话没个正经,你别放心上。”

李云清已经后悔找陆之昂帮忙了,这人就是烂泥扶不上墙,压根就不靠谱。

“云清哥,我不介意,还有,你跟我来这边,我有话跟你说。”

吴瑶瑶不想让他同窗听到自己的笑话,那人本来就不正经,听了指不定要笑成什么样呢。

李云清突然明白了什么,吴瑶瑶一定觉得这种事有损名誉,不能当着外人说,这是把自己当自己人了啊,他一边因为吴瑶瑶的遭遇感到难过,一边因为吴瑶瑶把他当成自己人而感到高兴。

“瑶瑶,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你很难过,你放心,我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你讨回公道的,我也知道女孩子的声誉很重要,但你要是不敢伸张,这个恶人就会继续祸害别人,瑶瑶,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会站在你身边。”

吴瑶瑶越听越一头雾水,李云清是彻底误会了,她露出一脸尬笑,向他解释道:“云清哥,你刚刚没听我说完,其实我没出什么大事,我不是去买猪肉了嘛,路上遇到了骗子,把我猪肉给骗走了,那肉花了二两银子,也没什么关系,我明天再去买一块送来就行。”

“猪肉被骗了?不是你别骗了?”李云清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案子,一脸的匪夷所思,瑶瑶是多聪明伶俐一姑娘啊,不会啊,实在是想不通,还好,他并没有嘲笑吴瑶瑶的意思,他只有不解。

可能是这个骗子手段太高明了,他想到这事也不能不了了之,若是能将这个骗子抓到,至少能让别人提高警惕,不会上同样的当,“瑶瑶,你还能记住那个人的长相?”

在李云清的坚持下,吴瑶瑶努力回想那个人的长相,还好她虽不是什么过目不忘的记性,至少能说出个大概,“眉毛粗粗的,眼睛小小的,鼻子扁扁的,嘴巴大大的,留着山羊胡,头上围了一圈粗布,对了,脸这里还有颗痦子。”

在她大概描述下,李云清把人给画出来了,一旁的陆之昂饶有兴趣地看了一眼,同窗的本事不小,人物画得惟妙惟肖,再多看一眼,这人还有点眼熟,“哎,这人不是王二麻子吗?”

“你认识?”李云清果真小看了他,连这种不三不四的人都认识。

陆之昂扬起下巴,很骄傲很自豪,“那当然,你以为人人都像你成天死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这人是个惯犯了,每次都是小偷小摸,被抓了也只是关上几天就出来了,我之前去衙门的时候,见过他不止一次。”

“那还等什么,拿着画像就报官,让捕快去抓人。”李云清比谁都着急,一心想惩治这些不法之徒,当然他更在意的是这人骗了吴瑶瑶,更不能容忍。

“算了吧,只是二十斤猪肉,抓到了又能如何?我看你就是没事找事,有这时间还不如回家睡大觉呢。”陆之昂实在瞧不上李云清小题大做的劲,他什么都好,就是太耿直了,脑子一根筋。

“云清哥,我觉得你同窗说得有道理,作为当事人的我,也不打算去报官,天色很晚了,我和张叔要先回去了,年臻那边就拜托你多照顾了。”

吴瑶瑶不是不想抓到那个人,只是觉得确实没什么用,关上几天也没什么意义,他要是不肯把肉还回来,就算官府出面也没用,耽误自己的时间还耽误别人的时间。

“瑶瑶,你还小,不能听这种人的话,我们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你们的做法等同于帮凶,姑息养奸,知道吗?”

“啊?有这么严重吗?”吴瑶瑶发现李云清好像有一种执念,好比一个直男,做人的原则就是直来直去,黑白分明,疾恶如仇。

陆之昂嘴角上扬,对着吴瑶瑶解释道:“你可能还不太了解你这个哥哥,他关心起一个人来就十分较真,你要是不按他的思路来,他可能今晚都睡不着觉了。”

李云清黑着脸:“闭嘴。”

“行吧,那就依你之见,我们走报官,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今晚注定回不去了,“张叔,今天要委屈你了,你放心,住宿费我出。”

张叔摆摆手,“别管我,我有车,也带了被子。”他每次出门都会带上小被子,蓑衣,以防万一。

“这是给你的车费和晚饭钱,明早我们就在这里汇合,一起回村。”吴瑶瑶掏了两贯钱给张叔,不能让人老人家吃亏才是。

陆之昂看到吴瑶瑶第一眼就是惊艳,他见过不少美女,像她这么灵动的还是头一个,更特别的是,这样钟灵毓秀的姑娘还挺通人情世故,比如说对待自己被人骗的事情,她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

有意思,不愧是李云清喜欢的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十六章 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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