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厚脸皮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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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清你给我站住,我闺女跟你说话,你耳朵聋了啊,我告诉你,我闺女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别给脸不要脸,以后有你后悔的。”王桂花看闺女哭得伤心,立马为她打抱不平,全然忘了刚刚吴巧玉是怎么对她的。
吴巧玉本来就生她娘的气,现在王桂花又对她的云清哥哥口出狂言,她更是气得慌,“娘,你闭嘴,不许说我的云清哥哥,他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我不允许任何人说他不好。”
李云清不想搭理这两个疯婆子,加快脚步往大伯家走去,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大不了以后少来这凤凰村,他要是想看到吴瑶瑶,完全可以在镇上见面,她的二弟在镇上,估计吴瑶瑶也会常去看他的。
吴巧玉见李云清绝情地走了,哭得更伤心了,她把怨气撒到了自己的娘身上,都怪娘,人又蠢不会说话,把村长都得罪了,现在又把云清哥哥气走了,她怎么这么倒霉,摊上这样一个毫无用处还帮倒忙的娘啊。
好在她还年轻,有的是时间,等过几年她长大些,就自己去找李云清,和他生米煮成熟饭,他想拒绝也没有可能了,这样的手段,她在话本里都听过,趁着男子喝醉酒,然后做一些双修的事情,让对方永远被困在自己的手掌心。
想到这,吴巧玉擦干脸上的眼泪,露出狡黠的目光,“云清哥哥,你等我哦。”
吴家小院,吴莲莲也有些失落,大姐在一旁开导她,“莲莲,你云清哥说的对,我们虽然不能去学堂,但可以在家学啊,大姐给你买书,笔墨纸砚,有了这些,大姐可以跟你一起学,实在不会了,我们是就找村长,他也识字,教我们没问题的。”
吴瑶瑶很想说,她可以教,可原主根本没念过书,除了能认识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些简单的数字,其他的就看不懂了,她要是突然就什么都会了,难免对让两个小家伙起疑心,所以她只能跟着学,然后超过他们,等他们不会的时候,她也能在一旁提点一二。
吴莲莲只是有些许的失落,她有很强的学习欲望,但也能明白大姐说的问题,学堂不收姑娘,可她偏偏就是,那还能怎么办呢,看着一旁的二哥,她只能羡慕人家了。
吴年臻也很同情三妹,三妹这么聪明不能去读书,实在是可惜,不过他是二哥,就要有当哥哥的样子,“三妹,等二哥上学回来,我就教你,我学什么你就学什么,花一份钱,学两个人,是不是很划算?”
吴瑶瑶忍不住给二弟点赞,小家伙太会说话了,她都没有想到,对啊,二弟学会了就可以教给三妹,甚至还可以教给自己,这样就能双方受益,何乐而不为。
吴莲莲听了二哥的话,脸上露出了笑颜,“太好了,二哥做我的老师,我喜欢。”若是换了别人,她都不会这么高兴,可二哥不一样,他们一块长大,感情很深,二哥对自己又向来很好,他要是教自己也一定会很用心的。
安慰完三妹,吴瑶瑶就开始忙活做饭了,她打算吃了中饭就带二弟去镇上,刚刚和李云清也说好了,一同坐张叔的牛车去镇上,先去学堂把名额报上,然后再去店里把要用的笔墨纸砚给买了,而且要买双份。
午饭很简单,煮了一点白米饭,菜有现成的,就是昨天王婶给的红烧鲈鱼,又煮了一个青菜鸡蛋汤。
“大姐,等我去上学就不能每天吃到你做的饭了,好可惜哦。”吴年臻边吃鲈鱼边发感慨,他好像忘记了这鲈鱼不是大姐做的。
“二哥,这是隔壁王婶给的,不是大姐做的,大姐做的可不是这个味道。”吴莲莲眨着大眼睛,不理解二哥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吃大姐做的饭,以她的想法,她也觉得大姐做饭好吃,可再吃过王婶做的鱼,赵婶做的红烧肉,这味道就有不同了,大姐的厨艺进步空间很大。
“年臻,你能这么说大姐很高兴,不过大姐也知道自己做饭水平有限,你们就将就吃,等以后有钱了咱们天天下馆子,外面好吃的东西多着呢。”
吴瑶瑶很无奈,干什么都比做饭强,本来条件就有限,这土灶她又用得不顺手,火候掌握不好,调料也不齐全,再加上她的刀工也不行,方方面面的原因让她的厨艺无法提升,只能原地踏步。
“不要,我只想吃大姐做的饭菜,有娘的味道。”说到娘,吴年臻的眼神黯然,娘做饭的手艺其实还不如大姐,爹在家的时候都是爹爹自己做饭,只有爹爹外出不回来的时候,娘才会亲自下厨,记得有一次,娘在厨房折腾半天,最后起火了,还是大姐及时赶到舀出水缸的水把火给浇灭了,娘呢,灰头土脸地摊在地上,半天没有回过神。
吴莲莲也想娘了,娘走的这些日子,她晚上做梦都会梦见娘,娘身上穿得比在家里穿得要好看一百倍,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漂亮衣裳,宛若天上的仙女,她很开心,娘穿得这么好看,一定是在外面过得很好。
“大姐,你想不想爹娘?”吴年臻从来没有看到大姐因为爹娘不在难过,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不想,还是藏在心里。
吴瑶瑶身子一僵,她没想到二弟会这么问,她该怎么回答?她能说她从来没有想过吗?不能,那就只能撒谎,说她想了,她来这段时间,没见过爹的样子,和娘也就相处了几天,除了感受到她的温柔,没有其他的感情,怎么可能因为他们的离开而难过,甚至去日思夜想呢。
要说想,她肯定是想自己远在天边的爸妈,可想有什么用,她也不可能再回去了,过好眼前的日子才是当务之急。
“我当然想,你们放心,我们一家迟早会团聚的,现在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莲莲我们在家的任是照顾好家里和四妹。”
吴年臻点点头,郑重其事:“我一定不会辜负大姐的。”他说他想娘,但心里却更是喜欢大姐,娘舍弃了自己,大姐却没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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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厚脸皮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