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读书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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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完,吴瑶瑶和二弟商量了读书的事情,吴年臻八岁了,算是启蒙比较晚的了,为了不拖延太久,进学堂的事情放在首位,在沟通过之后,吴年臻表明了态度,他个人很想读书,但就怕大姐负担太重,吴瑶瑶当然不会因为这个耽误二弟的前途。
“只要你愿意读书,就不要想那么不重要的事情,我们是农民,参加科考是唯一的出头之路,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你都不能对读书丧失信心,记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现在已经比别人晚了,但没关系,只要你肯用心,够努力,就一定赶上。”
“明天我就去找你云清哥,问问他学堂的事情,我们村里没有,估计是要到镇上,二弟,你已经长大了,离开家去求学对你来说是必经之路,你有没有勇气踏出第一步是至关重要的。”
“我知道你是个好哥哥,疼爱妹妹们,你放心,你不在家的时候,大姐会照顾好她们,你就安心读书,我们能不能离开这里去找到我们的爹娘就看你的了。”
吴瑶瑶一口气说了很多,本以为吴年臻会听不懂,或是不耐烦,听得头晕,可人家态度很好,坐在板凳上,腰板挺得直直的,目光囧囧,看他的架势让吴瑶瑶想起曾经听教授讲课的经历,也是做得像个个小学生一样,等待着知识的浇灌。
更暖心的是,吴莲莲也学着二哥的样子,端端正正坐在一旁,也有求知若渴的样子,这倒是提醒了吴瑶瑶,为什么不能让三妹一起去读书呢,就算不能参加科考也能学到知识,将来不管是嫁人还是做生意能识文断字总是好的。
“莲莲,你想不想读书啊?”不管怎样,还是要先尊重三妹自己的想法,她蹲在三妹面前,正视她的眼睛,好看的杏眼,眸子似水般,忽闪忽闪地望着她大姐。
她想了一会,奶声奶气道:“我想读书,我要和二哥一起,以后也能当个状元。”状元这个词是是她经常听二哥说的,云清哥哥就是她的榜样,她虽然年纪小,但也不能他们小瞧了才是。
“三妹真棒,谁说女子不如男,没想到我们莲莲虽小,但志气高,你放心,只要你肯学,大姐一定全力支持你。”吴瑶瑶油然而生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不把这两个孩子培养成才誓不罢休的使命感。
“大姐,我听云清哥说读书要花很多很多钱,我们家没这么多钱怎么办?”吴年臻想读书,但如果家里没钱,他也不会哭着喊着读书的,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读也行。
“你忘记刚刚的银票了?那可是整整一百两,够你们两人读三年的书了,何况钱没了可以再苦,你不用担心钱的事情,只要你能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功名,吃一辈子皇粮,现在花的这些钱就不算什么了。”
“大姐,我知道你很能苦钱,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苦好多好多钱给大姐用,等大姐老了,我也会尽心照顾大姐。”
吴年臻一心想感谢大姐,自从娘走了,她就像自己的娘一样,甚至比娘还要好,长姐如母,等长姐老了,他会把长姐当成母亲般对待,让长姐过上好日子。
吴瑶瑶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样的话她也曾对自己的外公外婆说过,等他们老了,会买衣服给他们穿,买好吃的给他们吃,带他们到处去旅游,可等她长大了,连养活自己都很困难,外公更是在她上高一的那一年就去世了,根本没有等到她长大。
可现在轮到自己听到这样的话,她还是很开心,不管将来能不能享受到这份感谢,只要他有这个心,吴瑶瑶就知足了,就算付出再多的辛苦都值得。
吴莲莲看大姐流泪了,赶紧过来用自己的衣袖给她擦,“大姐乖,不哭哦。”胖乎乎的小手,笨拙的动作,逗得吴瑶瑶脸上乐开了花。
她是不是太幸福了,有这么可爱的弟弟妹妹。到了睡觉的时候,弟弟妹妹都睡着了,她因为太兴奋久久不能入睡,她已经开始幻想,未来的某一天,她带着弟弟妹妹找到了爹娘,爹娘很激动,夸她很能干,把弟弟妹妹养得这么好,并且都成了人才。
这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耀。
吴瑶瑶在美好的幻想中沉沉睡去,直到公鸡打鸣,她才悠悠醒来,愉快的一天又开始了。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烧开水,柴火引火后让它慢慢烧着,她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打扫,放眼整个凤凰村,没有哪家院子比她家院子更干净。
“大姐,我来扫吧。”吴年臻也穿好衣服出来了,眼睛还没清醒,就看到大姐在忙活,大姐还要给我们做饭,已经够辛苦了。
“不用,你去刷牙洗脸,我这边快扫完了。”吴瑶瑶不是想宠坏孩子,是真的快扫完了,每天吃完饭,只要二弟主动分担,她是不会抢着洗碗的,就算是男孩子,做点家务活也是应该的,锻炼他的动手能力和责任心。
吴年臻先去帮着三妹穿好了衣服,再带着她一起去刷牙洗脸,牙刷是新的,大姐从集市上买回来的,还带了牙粉,说是刷完之后牙齿会变白,京都的人家都是这么刷牙的。
照着大姐教的方法,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刷了许多遍,大姐说要刷两分钟,他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大概就是多刷一会,这样才能把牙齿刷干净。
吴瑶瑶扫完地,那边灶上的水已经开了,家里没有保温瓶之类的东西,只能水装进干净的木桶里,盖上木盖,桶的一圈再包上小棉被,起到保温的作用。
早饭煮了红薯粥,摊了鸡蛋饼,炒了一个咸菜,昨晚吃得太油腻,正好吃些清淡的清清肠胃。吴年臻消化快,昨晚吃得很饱,到了早上还是饿得不行,一口气吃了两张鸡蛋饼。
剩下的两张吴瑶瑶吃了半张,其余的都给了三妹,吴莲莲人小饭量不小,所以才能长得圆溜溜的,特别有福相。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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