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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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清你吃菜啊,别拘束,就当自己家。”赵婶热情好客,不停地给李云清夹菜,“你是读书人,很费脑子的,一定要多吃点才行。”说完又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到他的碗里。
李云清收容若惊,可又不知道如何拒绝,他是不太喜欢吃肥肉的,尤其是像红烧肉这种又肥又甜的菜,他眼巴巴地看着无吴瑶瑶,她的碗里都是他爱吃的青菜,好想跟她换哦。
吴瑶瑶本来在很认真地吃饭,莫名感到一道热烈的目光,扫视一圈,对上了李云清带着渴望的眼神,他不吃饭,盯着她看干什么?这人小小年纪不会是对她有什么想法吧?应该不会,都是小屁孩呢,懂什么情情爱爱,想她活了快三十年还没有谈过恋爱呢,对爱情也止步于幻想罢了。
“瑶瑶,给你肉,看你瘦的,比我还瘦。”女孩子太瘦了就没福气了,还是要多吃点肉才行,当然正好解决他的烦恼,“来,再来一块。”
我丢,吴瑶瑶的碗里瞬间多了三四块红烧肉,大晚上的,这就是妥妥的热量炸弹啊,她是有些瘦,但她并不想长胖,瘦是多年以来的追求,怎么可能再吃成胖子,不过没关系,她不吃总会有人吃,比如说旁边正在狼吞虎咽的吴年臻,他是无肉不欢,多多益善的,又是个小伙子,多吃点肉也不怕长胖。
吴瑶瑶给了李云清一个我谢谢你的表情,分明是自己不愿意吃肥肉才把肉给她的,搞不懂在这个家家都缺吃少穿的年代,怎么还会有人不愿意吃红烧肉,这倒是让她有些好奇,这个李云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瑶瑶,你别发呆啊,多吃菜。”赵婶眼瞅着这两个人从头到尾只顾着发呆,盯着对方看,根本没吃什么,她比任何人都着急,招待客人都希望客人能吃好,这都不吃怎么行呢。
“婶子,我已经吃饱了,实在是吃不下了。”吴瑶瑶真的后悔留下来吃饭了,来的人会撑死,请吃饭的人会累死,就说这赵婶自己一口没吃,一直在忙着给他们夹菜,盛饭,吴瑶瑶平时只吃一碗饭,现在已经吃了两碗了,最要命的是,赵婶的勺子就没离手,手里的碗端得好好的,突然之间,就会从天而降一勺饭。
这让人无法拒绝的热情,从前只知道你妈妈永远觉得你吃不饱,现在才发现,赵婶也是那种永远怕客人吃不饱,饿着肚子离开自己家,让她辗转反侧。
“你啊,就是饭量太小,才会这么瘦,小姑娘家家,以后可还是要嫁人的,婶子跟你说,你一定要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这样才好找婆家。”赵婶是真没把吴瑶瑶当外人,她自己有两个闺女,大闺女个高很瘦,上门提亲的人寥寥无几,媒人上门看了都说是太瘦了不好生养,二闺女正好相反,个子不高,身形偏胖,属于那种圆滚滚的长相,特别有福气,媒人一看到就相中了,上门提亲的也比她大姐多,最后嫁到隔壁村的周家,家里土地多,日子比她大姐好过很多,她大姐嫁的也是农民,家里土地少,还几乎都是旱地。
“娘,你帮我盛点汤。”赵幼平把手里的碗递给赵大婶,他平时不会让娘给他盛饭,但他实在听不下去了,当着李云清面,说人家小姑娘的婚假问题,他们毕竟是外人,怎么什么都往外说。
“真是,都是当爹的人,还让当娘的人给你盛饭,永远长不大了似的。”赵婶嘴上数落着,但还是很麻利地厨房给儿子盛饭去了。
“瑶瑶,你还小,别听你婶子的话,要是真到嫁人那一天,也不要找那些以貌取人的男人。”赵幼平其实是想说,自家娘子就很瘦,但不是一样很好,又孝顺,还给自己生了一个千金,谁说瘦就没福气啊。
“没事,婶子也是为我好,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至于找什么样的男人,她还小,暂时不会考虑,以后若是遇到喜欢的再说,虽然来到这里,但以后怎么发展也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云清也想加入他们的话题,但又觉得不太礼貌,索性就闭口不谈,安静地把碗里的饭吃完,虽然已经吃得很饱了,但他习惯了吃饭不剩饭,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因为他深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身为读书人,即使不去种地了,也要能理解农民伯伯的辛苦,只有这样才能了解民生疾苦,将来做个好官。
“赵叔赵婶,时候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多谢叔叔婶婶今晚的盛情款待。”吴瑶瑶带着弟弟妹妹跟他们告辞,四妹已经吃过奶跟着德娃都睡了。
“翠娥姐,我们走了啊。”
“瑶瑶,你等等我,把这个带回去给弟弟妹妹吃,这是云清带的蜜饯,他们都爱吃。”李翠娥从屋里拿出一大包糖果蜜饯,家里没有什么小孩,他们也吃不了这么多甜食,当然还是因为吴瑶瑶给她买了簪子,她心里很感激,瑶瑶真是有心了。
“不要,你别客气了,这是云清哥哥给叔叔婶婶吃的,他们爱吃,我明天就去买,翠娥姐,我现在有钱,今天刚卖了鱼。”
“那不行,你有再多的钱是你的,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也是借花献佛,你就赶紧收着,别和我推来推去。”李翠娥知道吴瑶瑶是个识趣的人,有时候就是太见外了,她心里是吴瑶瑶当妹子待的。
李云清也觉得他们因为这点小点心推来搡去的,在一旁轻声道:“瑶瑶,你就拿着吧,以后你可以再买点别的给翠娥姐。”他今天也送了东西给瑶瑶,里面大多都是点心,他基本都尝过,都是小孩子喜欢吃的。
“行,谢谢翠娥姐,我们回去了。”
吴瑶瑶性子比较直,做什么都喜欢直来直去,她不想拿就说不拿,只是凭着自己的意愿来,却没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爽快地收下了,李翠娥就会更开心,有种轻松的感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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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