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狗看了都嫌的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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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杯?”王素素被迫干了一杯,干杯是不是就是把碗喝干的意思,“瑶瑶姐,你好特别。”
吴瑶瑶愣了一下,是不是自己说得太多露出了马脚,内心变得有些慌张,但还是要强装镇定,“我特别吗?”
王素素思索了一下,说不上来的感觉,就是很特别,“我第一次遇到像你这样的人,就是很好的人,我喜欢和你说话。”
虽然干农活很辛苦,可能帮瑶瑶姐干活心里是高兴的,也就不觉得很累,若不是怕瑶瑶姐太累,她刚刚可以坚持到把所有的草锄完的,一共就两亩地不算什么,对于她一个经常干活的人来说。
“原来如此,我也喜欢你,我们是邻居,以后见面说话的机会有很多,你既然叫我一声姐姐,那我也就真心把你当妹妹的,要是你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找我,知道吗?不要什么都藏在心里,你不说出来,别人就会觉得你无所谓,也就不会重视你的想法。”
“瑶瑶姐,你说得对,我爹娘现在虽然还让我干活,但不会再像从前那般苛刻了,吃饭的时候,我娘还会给我夹菜,我当时激动地快哭出来了。”
王素素说着眼泪也快出来了,可能还是会有一些难过,想起之前的事情,再看现在的改变,说心里不酸是不可能的。
“好了,素素别哭,苦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们要向前看,等你长大了会有自己的家庭,有一个爱你的丈夫,一个可爱的孩子,你现在的时光是美好短暂的,不管苦与乐我们都要过好每一天。”
说完之后,吴瑶瑶都想给自己一巴掌,说的都是些什么玩意,怎么这么像传销组织呢,“素素,不管到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遇到打压要有勇气去反抗。”
完了,更像传销组织了,算了还是闭嘴吧,说得多错得多。
王素素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她,看的她心里发毛:这丫头一定也以为自己不正常了。
“素素,我也不懂,我都是随便说的,你就当没听见,我们继续锄草吧。”
少说话多做事,吴瑶瑶埋头锄草,动作很麻利,一改前面慢慢吞吞的样子,看得王素素都惊呆了,只是喝了一点水而已,为什么要吃了牛肉一般力大如牛呢。
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天色渐暗,两个人扛着锄头走在田间的小道上,王素素摘了几朵野花插在头上,想象自己是个小仙女,回头对着吴瑶瑶开心地笑道:“瑶瑶姐,你看我好看吗?”
娃娃脸,大眼睛,白皮肤,头上盘着两个小发髻,发髻上插了几朵紫色的野花,看起来明艳动人,是个美人胚子,不得不说,凤凰村是个风水宝地,美女如云,她娘很美,无人超越,但她不是本地人,翠娥姐也很美,属于端庄秀丽的类型。
“好看。”吴瑶瑶也随手摘了一些,带回去给三妹戴着玩,三妹才五岁,粉雕玉琢,更是好看,她也十分喜欢花。
到了家里,吴瑶瑶留王素素在家吃饭被拒绝了,并说好明天再一起玩,执拗不过,就随她去了,不过做好饭菜,她还是送了一碟红烧肉给王素素,以表谢意。
上次买的猪肉只剩下最后一块五花肉,用来红烧再好不过,五香大料也都买了,她是真的不会烧,还是问了翠娥姐,才知道大概步骤。
五花肉切成大块,放锅里加入凉水,放生姜和料酒去腥,大火烧开,撇去浮沫,捞出洗净。清洗还不能用冷水,说是肉会变柴,提前准备了温水,洗干净的五花肉控干水分,起锅烧油,放冰糖炒化,倒入五花肉,上糖色。
还没等糖色上好,吴瑶瑶就闻到了一股焦味,大喊不好,赶紧倒入开水,把大料一股脑放进去,管他三七二十,能煮熟就行,难吃就难吃吧。
大火煮了一会,便不再添柴,等肉软烂,看汤汁不多了,停火,撒了盐,葱花,搅拌搅拌就出锅了,自我感觉还不错的样子。
“年臻,快来帮大姐尝尝味道咋样?”吴瑶瑶没有勇气自己尝,连忙唤来了吴年臻。
吴年臻放下手里的跳绳,从外面进来,看到碗里黑乎乎的肉,眉毛鼻子皱成一团,这东西能吃吗?大姐不会是打算和他同归于尽吧,还是不尝了吧,他的身体下意识往后仰,对这盘红烧肉望而却步。
“二哥不吃我来吃。”
初生牛犊不怕虎,吴莲莲连筷子都没拿,直接用手拿了一块放在嘴里,满**汁,肥肉软糯,瘦肉有嚼劲,吃起来甜甜的,很好吃啊,二哥为什么不吃呢。
“莲莲,你别光顾着吃,告诉大姐,红烧肉好吃吗?”吴瑶瑶从三妹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希望,她一口吃掉了一块肉,那多半是好吃的。
吴莲莲思考了一会,才想起来刚刚吃的是肉,“大姐,这是肉肉吗?挺好吃的。”
好吧,连是什么都不知道还能说好吃,吴瑶瑶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了,不管怎样,能吃就行,最后红烧肉送到王家的时候,王桂琴都傻眼了,这确定是红烧肉?算了,这也是吴瑶瑶的好意,就算不好吃也不能嫌弃。
开饭了,做了白米饭,炒了一个小青菜,配上红烧肉刚刚好,在莲莲吃完之后,吴瑶瑶才鼓起勇气尝了一块,居然没有那么难吃,肉已经入味了,吃起来很香。
“大姐,我误会你了,这肉确实好吃。”吴年臻尝了一口也真香了,大姐做饭不能看长相,想知道味道怎么样必须尝一口才知道。
“好吃吧,你要相信大姐的厨艺。”吴瑶瑶被夸得尾巴都快翘起来了,她从来不做饭的人,现在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吴莲莲一连吃了三块肉,看得吴瑶瑶都惊呆了,“莲莲,吃点蔬菜,这肉很肥腻,晚上吃多了不消化。”
“好吧。”吴莲莲不情不愿地夹了一块青菜,比起猪肉,青菜太难吃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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