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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阴魂不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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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货,放心好了,做饭难不倒大姐我的,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精益求精,早日让你们吃上没真正美味可口的饭菜。”

喊口号是吴瑶瑶的特长,至于什么能做出好吃的,她也没把握,在厨艺方面,她一点天赋也没有,只能慢慢摸索了。

早饭后,吴年臻带着三妹出门去翠娥姐那里了,吴瑶瑶则留下来洗衣服,凤凰村的人洗衣服都是到井边,省得来回路上费劲挑水了。

吴瑶瑶抱着一盆衣服,一脸无奈,谁叫自己是大姐呢,洗衣服这种事只能自己干了。

到了井边,已经有人在一旁洗起衣服,王小苗也在,看到吴瑶瑶来,主动过来帮她打水。

“谢谢小苗哥。”吴瑶瑶声音一贯的甜美。

王小苗红了脸,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犹如春风吹过他的心田,暖暖的,让人听了还想听。

旁边的大婶大娘见了,都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情,“你看,他们两个人还挺般配的。”

“我记得你家小苗十五了吧,比吴瑶瑶大三岁,年龄合适,长相也合适。”

“我可不敢高攀,瑶瑶长得跟仙女一样,我家王小苗可配不上人家。”李大娘笑呵呵地说,她心里是中意吴瑶瑶当儿媳妇的,而且她上次看到儿子的鞋,问了才知道是吴瑶瑶送的,当时也动了心思,可儿子跟她说,他只把吴瑶瑶当妹妹,也就罢了。

“要我说,吴瑶瑶爹娘不在,家里连个主事的人都没有,她妹妹又那么小,一时半会是不会说人家的。”

“也是,像她这种情况,普通人家也接受不了,确实太拖累了。”

吴瑶瑶虽然听到她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很起劲,但她充耳不闻,这些话相比之前大伯母说的那些难听话算什么,只是自己成了别人八卦的主题,居然还有一丝丝骄傲。

王小苗就不像他这么淡定了,他听到了之后在他母亲耳边小声地说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让他娘不要多嘴多舌,他真的只把瑶瑶当妹妹。

这边吴瑶瑶拿着棒槌在石板上敲打衣服,说实话这样的洗衣服方法,她也是第一次用,她怕把衣服砸坏了,后面只用手搓了。

“呦,大侄女也来洗衣服呢?”王桂花抱着一盆衣服左摇右摆地走了过来,看到吴瑶瑶,心生邪火,忍不住促狭道。

吴瑶瑶没有搭理,把盆里的脏水直接倒掉,洗好的衣服放进盆里,那边王小苗眼疾手快,拎了一桶干净的水过来给她浣洗衣服。

“不愧是小狐狸精,洗个衣服都有男人给你打水,我这个黄脸婆就没这个福气了。”王桂花阴阳怪气地说道。

“吴老大家的,你说话能不这么难听吗?吴瑶瑶才十二岁,是个孩子,你和她娘有仇,你老编排人家孩子干什么?”李大娘比王桂花大十岁,说话的分量比她要高,她也是村长媳妇的姐姐。

王桂花白了一眼,心里纵然很不满,但还是收敛了几分,“我和我侄女说话,李大姐就不用来分对错了吧?”

李大娘自然不会同她一般见识,只是看在吴瑶瑶的面子上,她怕吴瑶瑶受欺负,自己儿子把吴瑶瑶当妹妹,她就把吴瑶瑶当闺女。

“你想说就回去说,还真不把我们当外人啊,你作为一个长辈对自己的侄女说这么难听的话,你脸都不红一下吗?”

“我脸红什么?我又没做亏心事,做坏事的人是她娘,该脸红的应该是她才对。”王桂花不以为然,她还是一口咬定吴瑶瑶的娘不是好人,吴瑶瑶也就不会是好人。

吴瑶瑶已经洗好衣服,她把桶里的水随手一倒,几乎都泼在了王桂花的腿上,把她的裤子和鞋袜都弄湿了,气得直蹦。

“你眼睛瞎了,把水往我身上倒。”声音很粗鲁,恨不得把吴瑶瑶给吞了。

吴瑶瑶装作没看见,抱起衣服就走,全当她是空气,看到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总算出了一口气。

一旁的王小苗都傻眼了,没想到温温柔柔的吴瑶瑶也会做这样让人解气的事情,当然听见王桂花的话,他都快气疯了,恨不得上去抽她一耳光,身为大伯母,在外人面前编排自己的侄女,太没人性了,也就是欺负吴瑶瑶爹娘不在,他说好要保护吴瑶瑶的,第一时间就想出手,只是被他娘给拉住了,女人之间的事情还是让女人自己解决。

李大娘很赞成吴瑶瑶的做法,看王桂花湿了半身,笑话道:“你说你是不是活该,洗衣服就好好洗衣服,非要说那些难听话,我要是吴瑶瑶,我就不是泼凉水了,我直接用烧开的水泼在你身上,让你以后还敢不敢说。”

王桂花受了一肚子气,现在又被李大姐说,本来就没有心思洗衣服,干脆把衣服往那一摔,人就往家走了,她是想着追上吴瑶瑶再理论理论的。

前面吴瑶瑶大步往家走,碰上了迎面走来的吴大山,他看见吴瑶瑶,眼睛里冒着星光,心里乐开了花,明知道她是自己的堂妹不该有非分之想,可他这几天忍着不见,心里却是想得发慌,恨不得立马把堂妹娶进门,天天供着。

他才十三岁,还是个孩子,想法难免会有些幼稚,只是他这些幼稚的想法并没有告诉别人,就连他母亲都不知道,也不能让他们知道,他只想默默地放在心里。

“瑶瑶,这衣服很重吧,我帮你端着。”他在家并不做事,可看见堂妹抱着一大盆衣服,很是心疼,巴不求得能帮上她的忙。

吴瑶瑶一闪身躲过吴大山的手,冷冷拒绝:“谢谢,我自己能端。”

吴大山被晾在一旁,看着吴瑶瑶身姿绰约,娉娉袅袅地向前走去,他只能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看着她离开。

“大山,你在这里做什么?”

王桂花看见儿子魂不守舍地站在那里,心里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总觉得儿子对那个吴瑶瑶有不一样的想法。

吴大山被吓得一激灵,慌忙跑开,一句话也没敢同他娘说,留在王桂花一头雾水,心中的疑惑就更加深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七章 阴魂不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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