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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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听说了你身子在生素素的时候落下了病根,但这是素素的错吗?她来到这个世上是自己能选择的吗?素素没有因为生在一个贫民百姓家而感到愤懑,你为什么还会因为难产怪罪她呢,你应该知道,难产不仅仅会伤害大人同时也会伤害到孩子,你们应该更加疼爱她才对啊。”
“宁平,你是王家的大哥,理应做好表率,尊老爱幼做人该有的美德,上次吴老二家出事,你们没有献出爱心,我们也可以理解,因为你家孩子多,负担重,吴瑶瑶又是别人家的孩子,你们不给食物也是情有可原,可王素素是别人家的吗?她是你们的亲生闺女,你们还总不让她吃饱肚子,我可是听说了,王素素不止一次饿晕在外面,还是路过的张婶给了口吃的,你们不给饭吃就罢了,吴瑶瑶是个好孩子,看王素素可怜,给了她几个煎饺充饥,可你看到了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她给打了,有你这样当娘的吗?”
村长觉得话已经说得够多了,最后还不忘补充道:“我是村长,但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我是不会管的,我也没精力管,但这是好孩子,我也不忍心她被糟践到没命,只希望你们能把我说的话听进去,以后好好待她,等她将来嫁人了,你们也不会后悔曾经苛待过她,她将来过得好,自然也会想着你们。”
王宁平听了连连点头,他也不想女儿被打,村长出面正好给媳妇一个改正的机会,以后若是再犯同样的错误,他也能在一旁提点,谁也不希望自己恶名远扬。
他是想明白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疼,只要孩子有心,将来就不会亏待他,媳妇以后也不能生了,素素会是他最后一个孩子,这样一想不仅不该对她不好,反而应该对她更疼爱才对。
“李叔,听你了一番话,我顿悟了,我以后一定对素素好,给她吃饱穿暖,不会再苛待她一分,否则我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王宁平发起了毒誓,目的是为了震慑一旁的王桂琴,她虽然对素素不好,但对他还是很关心的,只要他发了毒誓,王桂琴也不会再对素素起狠心。
意料之中,王桂琴终于泄了气,她是亲娘,不是继母,当然知道要对孩子好,可一看到那孩子,就会想到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夜,她当时发过誓,若是能活下来一定不会饶过这孩子,以后每次打素素的时候,其实都是在折磨自己,她并没有因为打孩子得到解脱,反而陷入了无尽的痛苦里。
忍着不去生她的气,可心里就是不得劲,骂她打她后,又会陷入自我怀疑,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太过分了,素素明明没有错,即使做了事也都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根本没必要打她,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体内一股火,手就不由自主地打了过去。
王桂琴双腿发软,瘫倒在地,她此时此刻有种解脱的感觉,因果循环,以后只要不再那么对待素素,她也就不用在痛苦中挣扎了。
吴瑶瑶扶着素素进到堂屋,素素屈膝跪在王桂琴的面前,低声认错:“娘,你别难过,我以后一定多干活,少吃饭,只要娘开心,我不怕吃苦,我也不怕娘打,只要娘开心就好。”
王桂琴彻底崩溃了,她忍不住伸出手,吴瑶瑶以为她是要打素素,想出手制止,素素也条件反射把脖子缩了进去。
“你怎么这么傻啊,娘这么对你,你还为娘着想,你知道你这样让我更难受,你就是没心的丫头啊。”
这回王桂琴没有打素素,而是把素素搂在了怀里,抱头痛哭,“是娘错了,娘不该把怨气撒到你身上,娘一定改,素素,你能不能答应娘,以后有什么就跟娘说,不要再憋在心里,委屈自己,好不好?”
王桂琴哭,王素素跟着哭,她娘是悔恨的泪水,她是幸福的泪水,她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或许这还是个梦,这种梦她做过无数次,每次醒来都是无尽的失望。
“娘,你别哭了,我真的没有偷吃,饺子是瑶瑶姐给我的。”
既然娘让她有什么说什么,她只想澄清自己,她是个好孩子,不是娘之前说的那样,好吃懒做,偷奸耍滑。
王桂琴擦干眼泪,情绪也平静下来,“娘知道了,瑶瑶也是个好孩子,我之前误会她了,她娘长得好看,比村里所有女人都好看,男人见了都会爱上,我是嫉妒她,所以对瑶瑶也就没有好感。”
“瑶瑶,今天婶子对你说的话很重,请你不要放心上,婶子是一时糊涂,以后不会了。”
吴瑶瑶本就没放在心上,她娘是什么样的人,谁也没资格评判,她娘是不是狐狸精,跟她也没有关系,但能听到王桂琴这么说,她心里也挺受用。
“婶子,你能和素素和解,我也就放心了,我和村长伯伯就先走了,不打扰你们。”她毕竟是外人,能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今后是好是坏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忙完了别人的事,该忙自己的活了,昨天在集市上买到了辣椒种子,价格高,但她还是买了,院子里的地已经翻好,一小撮种子撒进土里,等了三五天就能看到秧苗了。
村子里还没见到哪家种辣椒,估计是他们都不知道有这么个蔬菜,今天看到种子的时候,掌柜的也不确定是什么,要不是她在外婆家见过,她也不认识。
种好辣椒,又给韭菜,西红柿,黄瓜秧施了肥,天气渐热,能吃到黄瓜和西红柿也很幸福,她的目标很明确,学会种地,做点小生意,带好弟弟妹妹,过上小***活。
吴年臻已经八岁了,按年龄可以去私塾读书了,李云清就是八岁考上的童生,她也希望弟弟能走上仕途之路,农民虽好,但确实见不了多少世面,她是大姐,只要有能力就一定不会让弟弟一直窝在小村庄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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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