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海龙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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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些事实的数据来分析,正常需要一百万的成本,如果只给到最终的实施方只有八十万的话,就算一分钱不赚,必然也是要从成本上进行节省的,这就难免保证不了工程质量。
而我的工程,则刚好相反,质量要求最好,材料也是用适合标准里比较好的,工人工资也由我直接发放,不用担心工人工资问题,张星和陈业,要做的,就是严格按照设计,按质按量的把工程做好就行了。而且后续还有很多建筑需要建设,也就不可能单纯的想在一个项目上多赚一点而让质量出问题,这样才能让我放心的把后面的工程也交给他们来负责。现在我有巨额的未来收入,自然也就能保障后续工程的资金充足。不担心钱的问题的工程,那就太好做了。
陈业叫工人送过来午餐,我们就在海底房间里边吃边聊。
因为太兴奋了,吃完午餐后,我们也不想去哪里了,就继续在海底房间看珊瑚,看鱼群。在这种兴奋的状态下,做什么事情,谈什么事情,都会莫名兴奋,会让不知情的人感觉莫名其妙,现在也没有特别紧急的事,也就不打扰旁人了。就在房间里待着,好好欣赏一下白天状态下,太阳光从水面上照射下来,珊瑚的美妙变化莫测。感觉面对这么美妙的景色,心情再不好,也会慢慢变得好起来。
几个人看来外面很多的鱼在游来游去,评价哪条鱼漂亮,哪条鱼比较可爱。突然,我看到一片“叶子”动了一下,但旁边其他的海草却没有动,感觉有点奇怪,就靠前一点盯着这片“叶子”,却发现这个“叶子”长得有点奇怪,前端还有个眼睛在转动。我指着这片“叶子”,叫他们三个人来也看看这个情况,大家也觉得很有意思。对比了一会,才确定,这个动物叫海龙。
海龙,跟海马很相近,身体结构大体一样,海龙长了一些枝叉,看起来跟叶子一样,是一种有效的隐藏自己的方式,在珊瑚丛时伪装成叶子,是躺避其他鱼类的好方法。
有人说世界上唯一是雄性生宝宝的只有海马爸爸,这可能把海龙给忘了,或者认为海龙也跟海马差不多,归成一类了。正确说法应该是海马和海龙,都是爸爸生小孩。
从药效上来看,海龙和海马差不多,对肾都有很好的作用。只是海龙的数量比海马更少,出现在市面上的海龙也比较少,所以大家都习惯以为只有海马补肾的功率比较好。但从外观上来看,海龙更漂亮一些。身上的枝叉也起到了美观的作用。
陈业看了很喜欢,同时想起一个问题,说道:“老板,这海龙的名字,很吉利啊。我们国家的神话,东海龙王,是宝贝最多的,孙大圣都要向东海龙王借兵器呢。”
辉民也附和说道:“龙王,海龙王,海龙,还真是这个意思,海龙比海马这个名字可要霸气很多。”
陈业接着说:“是啊,我们这个房间,看海龙,就象龙宫一样的感觉了。要不我们给海底房间起个好听的名字,就叫海龙宫,觉得怎么样?”
阿松说道:“海龙王住的地方,是叫水晶宫吧。海龙宫,不够霸气,照我说,把水晶二个字也加上,叫海龙水晶宫。”
陈业细细品了一下,觉得也不错,说道:“嗯,海龙水晶宫,这个名字霸气,也很切合我们这个房间的特殊,透明房间,跟水晶房间一样,又可以看到海龙,叫海龙水晶宫很贴切。”
辉民也认同:“这个名字好,可以反映出我们这个房间的特色,看海龙的水晶房,我觉得凭这个名字,房费都能再贵一千块吧。哈哈哈哈。”
我看大家都挺喜欢这个名字的,确实也比较霸气,就决定把海底房间都命名为“海龙水晶宫”了。同时为了有名有实,实至名归,我让陈业,以后要到别的海域里捕些海龙回来,放在这些房间的珊瑚丛里,与房间名字相匹配。海龙也是很漂亮的动物,也很稀缺,很适合用来观赏。这也是我们这个房间才有的特色,放眼全球,恐怕也仅此一处,别无它方了。
我叫阿松把海龙水晶宫好好拍摄下来,再传回国内,在U票平台好好宣传宣传。作为富纳旅游景区的特色要重点介绍。
刚给海底房间命名,还是因为蓝鳍金枪鱼太让人兴奋了,不由得话题又转回到蓝鳍金枪鱼。
辉民说道:“海龙水晶宫这边也很漂亮,水流也平缓,适合小鱼活动,象海马,海龙之类的幼鱼放在这边太合适了。”
阿松回应道:“这个提议不错,不只是成年的海马海龙可以放这边,小宝宝如果放在这边的话,小朋友看到都会被萌坏了。海马已经很可爱了,小海马宝宝,那就可爱加倍。不把萌娃们给吸引才怪呢。要不,我们把蓝鳍金枪鱼的幼鱼也弄到这边来吧。”
我想了一下,说道:“海马海龙的小宝宝移到这边来,这个方案很好,但蓝鳍金枪鱼的幼鱼,就不妥了,一方面,蓝鳍金枪鱼不是观赏鱼,并没有那么可爱,观赏性也不强,而且绝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蓝鳍金枪鱼的幼鱼,显示不出来它的稀缺和珍贵。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蓝鳍金枪鱼太珍贵了,让普通游客知道我们有这么多蓝鳍金枪鱼,这也不妥,如果被有心人发现了,这么巨大的财富,可能就起了什么心思。还挺麻烦的。”
辉民说道:“这么多蓝鳍金枪鱼幼仔,那长大了就是一条至少几万块钱,换成谁,都会有想着占有据有的想法,只是有些人只是想想,而有的人则可能会采取行动。巨额财富面前,没有几个人会淡定。你看银行里有很多钱,就算知道很多持枪的保安守着,也有人不怕死去抢银行。”
陈业老成一些,生活阅历丰富,说道:“所以广府人很低调,很多有钱人,看衣着打扮,根本看不出来是不是有钱人。我那个年代,以前做工程,要带很多现金,都是用旧的箱子,很不起眼,提前挤公交车去。因为这样,避免别人的目光,防止被人掂记上。出现抢钱之类的行为。”
辉民笑着说:“你们那个年代也挺麻烦的啊,后面都是用银行转帐了,不用带这么大量的现金了。现在更方便,直接打开手机马上就转帐了。还不用担心假钱。”
阿松有点紧张的说:“那我们这么大这么多的蓝鳍金枪鱼,那就跟银行里的现金一样啊。是不是也得请很多保安来守着啊?”
辉民听到这个想法直接拍一下阿松的头:“你这想法也太夸张了吧,这么大的面积,要请多少保安啊?要发多少工资啊。而且,这里有蓝鳍金枪鱼,别人可不知道,最安全的做法,不是让别人知道这里有钱,再请保安来守着,而是让别人不知道这里有钱,当成是平常的地方,也就不会打这个地方的主意了。再说了,这个地方是私人岛屿,别人进来得经过SQL的同意,就算人家想要来偷鱼,坐飞机过来偷的话,飞机是SQL的,用飞机也不可能运偷来的鱼出去。用船的话,一进入U国领域,就知道了,没有许可,根本就进不来这片海域。再说了,要这么大规模的装备来偷鱼,这动静未免太大了吧,早就被发现了,想抢还差不多,偷,门都没有。想抢也不容易,U国也有机构专门管这个呢,来这么远想抢,那也得过U国人的这一关,卫星只要发现了不正常的船,就派海警过去拦截或扣押了。”
阿松听辉民这么一分析,顿时安全感提升了。也就不再提安全方面的事情。
我补充道:“还是要低调,要把蓝鳍金枪鱼的消息控制住,陈业,你除了要工人们不能谈论和传播蓝鳍金枪鱼的消息,也和U国的部长沟通,让U国人也不能传播蓝鳍金枪鱼的消息,尽量淡化蓝鳍金枪鱼的情况,不让别人知道有多少鱼。另外,也往蓝鳍金枪鱼的养殖基地里放其他的鱼种,混养,也是提供给蓝鳍金枪鱼以食物。这样只说这是一个养殖基地,而不要强调是蓝鳍金枪鱼的基地。也就没这么多有心人挂念这个事情了。现在才刚开始,还是比较容易控制消息的。而且鱼还小,别人还不知道这个情况。还有,控制普通人靠近养殖基地,游客也不允许过去游玩,就说那个海域有鲨鱼,危险。也不要派很多保安去保护,那样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总之二个字:低调。”
陈业又提出个问题:“那在国内的实体店里销售这些蓝鳍金枪鱼时,要不要说明产地啊?如果这么多都出自我们的养殖基地,那别人不用想都能知道这里有这么多蓝鳍金枪鱼了。”
我回答道:“这个简单,直接说是在太平洋里钓到的就行了。太平洋这么大,有本事谁都可以去钓,至于钓不钓得到,那就凭各人运气了。”
陈业听了哈哈大笑道:“你这是要把人往广阔无垠的太平洋上引啊,太平洋里肯定很多宝贝鱼类,就看能不能捕得到了。同时还没有说谎,我们的养殖基地确实也是在太平洋上。”
我说:“不过,蓝鳍金枪鱼还要好几年才能见效,我们的连锁店,很快都要开起来很多家了,既然养殖这条路是正确的,而我又有这么大的海域,如果其他的海鲜,也用养殖的方式,我说的养殖不是象国内那种,而是象海马王国这种方式,就是围起一大片区域,然后专门保护好幼仔,提高成活率,还是在太平洋的环境下生活,我们只是起保护作用,保护幼仔的作用,不让幼仔在出生后就大批量死掉和被吃掉,那等这些幼仔长成后,就有大量的海鲜了。”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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