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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学学吕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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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仁宫内,元武宗坐在病榻前,正握着李贵妃的手陪伴左右,眼睛里满是欣慰和宠溺,也许对于世界而言,李贵妃是一个人,但是对于他而言,李贵妃是他的整个世界。

床上李贵妃已安然入睡,苍白的脸上已有了一丝血色,嘴角挂着甜甜的微笑,能得到君王这番宠爱,大概死也值了。

元武宗瞥见李公公进来了,便悄悄将李贵妃的手放进被子里,然后贴心的盖好金丝尼龙被,不舍的看了一眼后才走到李公公跟前。

“出去了?”

“回皇上,老奴刚送到一半,赵公子便让老奴带话给皇上......”

李公公将赵靖宇的话原封不动的转达给元武宗。

“他还说他没什么志向,就想混死等吃,还说当官没意思。”

元武宗的眉头皱了皱,眼眸深邃的盯着一个地方,似乎在揣度赵靖宇话中的意思,随后他扭头问李公公:“你觉得他说的是真心话吗?”

“皇上老奴不敢妄加评论!”

精明的李公公比谁都精,他摸不清元武宗是真的在意赵靖宇还是有意为之,如果回答错了极易引火烧身。

“老狐狸,朕让你说你就说!”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李公公只好硬着头皮回答。

“皇上,依老奴对他的接触和了解,赵公子说的九分是真心话!”

“那就是还有一分不是真心话。”元武宗意味深长的说道,随即眉头舒张露出一抹微笑:“走,钓鱼去,把太子也叫上。”

元武宗赏赐的庭院靠近皇城,东靠御龙街,北邻富人区,东北方向穿过一条街则是北元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北市,可以说是块风水宝地,过个几年倒手一卖,估计能赚上几番。

它是个独栋院子,院外粉墙环绕,绿柳周垂,入门便是曲折的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山石点缀,分前中后堂,整个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园锦簇,剔透玲珑,后堂满架蔷薇,还带有一水池。

“嗯,环境不错!”庞周丹站在门口,面对眼前的美景啧啧赞赏。

赵靖宇也十分满意这里的环境,他没想到在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么一处世外桃源,看到这幽静的院子又让他对元武宗有了更深的认识。

“哎,宇哥你说这个元武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庞周丹同样抛出心头的疑惑。

赵靖宇淡淡一笑,看着曲径通幽的院子,发出一声感慨:“才能是在寂静中造就的!”

“什么意思?”李荣基歪着脑袋追问道。

庞周丹拍拍他的肩膀回答:“就是要静下心远离浮躁的意思。”

“谁说的,我不信有人在我的大刀下能够寂静?”

“歌德,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赵靖宇笑着转过头继续说:“荣基你真该多读点书,学学吕蒙。”

“吕蒙?”

李荣基想半天没想明白这人是谁,追上去问:“吕蒙是谁?”

庞周丹一边打扫满是落叶灰尘的院子,一边为他解疑:

“三国时期孙吴著名将领,你真该去了解下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典故!”

赵靖宇忽然神秘的说:“说不定哪天你的成就会高过吕蒙,我看好你!”

三人顿时哈哈大笑。

之后的几天里,赵靖宇妙手回春治好李贵妃怪病的消息传满整个上京城,就连街边三岁小孩都能倒背赵靖宇的英雄事迹,坊间传闻他是神医下凡,任何疾病都能药到病除,还说他是“妇女之友”,能够为广大单身妇女排忧解难。

这明显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在没摸清到底是谁之前,赵靖宇只好待在家里制作他的小弩枪。

“宇哥,你不知道,你现在在外面名声可大了,什么神医下凡,华佗再世,哦对,还有人说你是妇女之友,好多少女都以你为挑选夫婿的榜样,哈哈哈!”

李荣基边吃着苹果,边吐槽,说到“妇女之友”时脸都快笑抽经了。

但看到赵靖宇飞来一记杀人灭口的眼神,他立马闭嘴了,滑稽的打了个闷嗝。

“周丹人呢?”

“不知道,一大早就出去了。”

“哎宇哥,你手里做的是啥?”

李荣基靠在门边上看着赵靖宇一早上都在鼓捣着这个他不认识的玩意,心中很是好奇。

“弩枪,防身用的。”赵靖宇端起小弩枪做瞄准姿势。

李荣基看后一脸鄙夷,很不屑的说道:“这玩意能发挥什么作用,论硬还是我拳头硬,不说了,你继续搞吧!”

赵靖宇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苦笑一番,继续钻研他的小弩枪。

小弩枪外形酷似手枪,有弓、弩臂和弩机三个部分构成,弓横装于弩臂前端,弩机安装在弩臂后部,为了方便好看,赵靖宇又对外形进行改进。

改进后的小弩枪握持处裹上一圈厚木片,增大摩擦力和手感,形状如手枪的握把,其它棱棱角角的次要部位都用木片缠绕,让它看上去更像现代的手枪。

为了提高精度和准度,赵靖宇又在弩臂前端装了一个用铁圈做成的简易十字准星,不需要时可以放倒,弓弦是托曹主事从黑市买来的上好蚕丝,不论是弹力还是拉力都是绝佳。

同时小弩枪的握把处有一旋转按钮,可以实现单发和连发,弓上一共配有四支小型弩箭,弩箭长度约中指大小,箭头呈十字形,锋利无比。

赵靖宇做这个小弩枪的目的是为了防身,所以个头不大,可以塞进衣服里随身携带,别看它小巧但杀伤力很大,刚刚赵靖宇把十米开外的木板一枪贯穿,那块木板的厚度足足有三公分。

他再次端起弩枪,屏息凝神,左眼紧闭,右眼通过中间的准星瞄准木板中的红点,只听“嗖”的一声,弩箭呼之而出准确无误的穿透那个红点。

忽然他的右耳上下动了动,听到房顶传来细微的声响。

“来了就下来喝杯酒!”赵靖宇边往弩枪里填充弩箭,边淡淡的说道。

几秒过后,一袭白衣的陈安泰从房顶落下,脚步轻盈没有掀起地上一丝尘土。

“赵公子,太子殿下要见你!”陈安泰依然是上次打扮,声音也同样冷冰冰,就像一个只会布置任务的NPC。

赵靖宇微抬眼皮,瞥了眼陈安泰,便继续给小弩枪装弩箭,许久才漫不经心的说:“太子殿下不知道我是皇上的人吗?”

“太子殿下说只谈风月,不谈朝政!”

赵靖宇听罢,便将小弩枪塞进衣服里,转身回答:“走吧。”

见陈安泰看着自己把小弩枪放入衣服,又解释说:“你看过有人刺杀会把武器先露给对方看吗?这是我防身用的。”

陈安泰听后没再说什么。

院子后门直通闹市,两人横穿闹市,拐了三四个里坊就到了目的地。

“赵公子,你知道本宫为什么喜欢这里吗?”

完颜元济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扶在高台栏杆边,朝下俯瞰,一时间大半个上京城净收眼底。

此刻,他们站在城东鼓楼上,这里距离地面有二三十米,形状犹如凉亭,能容纳八到十人,侧边还有曲折直上的楼梯,站在鼓楼极目远望,能看到不远处的皇城,往底下看,人就如同蝼蚁一样小。

说是鼓楼,其实就是一个平台,平时供缉捕盗贼,观看视野用,形如唐朝不良人的望楼,完颜元济在这里摆了一张矮腿小桌,上面是各种各样的吃食和酒。

赵靖宇走到栏杆边,看着远处的皇城,淡淡的回答道:“站在这里能看清整个上京城。”

“不,站在这里我的心才平静!”完颜元济闭上眼睛,享受耳边传来的风声,一脸陶醉的样子,但很快他睁开双眼,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转头对赵靖宇说:“赵公子,本宫有个问题想向你讨教一番,坐下聊!”

“巧了,太子殿下我正好也有个问题想向你讨教。”

【作者题外话】: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十三章 学学吕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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