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珍袖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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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周管家就领着罗氏祖孙两以及自己家的小世子出门逛京城了,陆大为了避嫌没有和他们一起。
只怕是他要是一起出现的话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流言蜚语又要开始传开了。
罗氏和小鱼儿来了京城也有三日了除了昨天去了牙子馆,至今还没好好领略过京城的风采。
“还真别说,这京城果真大!”就是这马路都是要比他们县城的大上两倍以上的,更别说道路两旁叫卖的了。
就寻常日子来说都是要比那元宵节的县城还要热闹些的。
京城的街道,也是以吃食居多的。各色的酒楼小食馆就矗立在街道两旁,因为京城人多,几乎是没有一家不爆满的。
罗氏咋舌,要是可以在这地方有一家铺子不知得赚上多少钱?
除了吃食之外整个京城最多的竟然就是成衣馆,罗氏因为难受所以临时来的京城并没有带什么换洗衣服。
本来想着要不然让小鱼儿跑一趟去拿下?现在看到这么多成衣馆,罗氏便想着不然就地买算了。
万一乖孙看着日行万里是件很轻松的事,实际上是很费法力的怎么呢?乖孙累但是乖孙不说那该怎么办?
这么想着就坚定了罗氏想要在成衣馆买衣服的决心。
“小鱼儿~奶带你买衣服好不好?”罗氏弯腰捏了捏小鱼儿肉乎乎的脸蛋说道。
“好~”
小鱼儿看了眼成衣馆,咧嘴一笑,那小肉脸都快要甜的掐出蜜来了。
本来今天出来也是要帮着家里新多出来的这些下人置办衣物被褥的,周管家本来也是想着带着几人去成衣馆看看的便跟着了。
只是当他看到那成衣馆的名字的时候整张脸都不好了。
“珍袖阁!”
三个明晃晃的大字出现在店铺的门额上。
珍袖阁在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店铺的老板是个小娘子,四十不到的模样,生得奇丑无比。
倒也不是真的她就丑了,原本挺好看的脸上竟然是长满了痘痘,那一颗颗的看着怪是吓人的。
但是碍不住她手艺好,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刺绣功底直接把珍袖阁引领成了全京城最时尚的成衣馆。
里面的衣服样式新颖奇特,模样好看,那些公子小姐最喜欢来这边买衣服了,这家店可以说是除了贵没有别的缺点了。
贵是真的贵,别家差不多的成衣只要几百文,在珍袖阁却直接翻了十翻不止!
他本有心想要叫住罗氏的,奈何罗氏实在是走得太快,早就被店小二招呼的乐呵的嘴都合不上了!
店铺整个规模很大,店面也是比一般的成衣馆要大上两三倍的,店铺里面挂满了琳琅满目的衣裳。
一套一套的给你全部都搭配好了,当然你也可以自由搭配,只是一般自己搭配的都没有成衣馆搭配好了的舒服,所以也都爱买一套的。
店铺里面人很多,几乎没有空的出来的人,罗氏他们是不认识但是她身边的小世子还能认不出了?
能和王府认识的人,就算穿的在怎么一般应当也不是个穷的。
“姐,就您这身材,模样这件衣服最合适你了!”
只见招呼她的那个伙计,指着其中一件粉紫色的衣裳解说的正欢腾。
罗氏则是一脸的拒绝,“小伙子!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穿这颜色的衣裳怕是不合适吧?”
罗氏摇了摇手表示自己接受不了。
“您都五十了?”伙计一脸吃惊的问道。
倒也不是他装的,不是他吹,整个店铺每月业绩销量最高的便是他了,因为他嘴巴甜,惯会看人脸色,没想到今日竟是看走眼了。
“对啊!小伙子,你看着也才十七八的模样,你该喊我奶奶了!”罗氏笑眯眯的说着。
罗氏和锦老头成婚晚,生孩子也晚,确实村里她这个年纪的孙辈都十五六岁了。
“那您这脸保养的可真好!”
听到伙计的赞美,罗氏都不好意思起来了,原本在镇上吃她们家蛋糕的人很多,就是村子里大家也爱分享着点。
所以就算她看着年轻也没有特别突兀,如今来了京城到是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了。
“小伙子你可真会说话!”罗氏捂着嘴笑道。
“那婶子想要什么样式的衣裳?我给您挑挑?”
“你就选那,灰的,黑的,暗色的就行!”罗氏大手一挥无所谓的说道。
伙计被楞在原地,这些暗色的也就庵里的尼姑会穿,哪里能介绍给客人的?
“怎么了?”
就在他犯难的时候,一个悦耳的女声传入他们耳蜗。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带着面纱的女子,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整张脸只漏出了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老板,这位客人想要买灰色黑色的衣裳...”小伙计犯难的挠了挠头。
郑崔娘点了点头,就挥手示意他去接待别的客户了。
“这位姐姐为何想要买暗色的衣服?”
素色的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京里一般女子也不会有人要买黑色灰色这种颜色的,因为属实是不太雅观。
而且在京城现在最流行的就是亮色系的。
这句话可把罗氏给问住了,为什么要买暗色的衣服?因为常年穿惯了?
罗氏尴尬的笑了笑,她也不知道怎么说。
“姨姨~我奶奶穿惯啦~不会选衣服,你能帮我奶奶选几件吗?”小鱼儿扯了扯她的衣角说道。
奶总是给她买些粉的丑兮兮的衣服,这个姨姨看着很会选衣服的样子,今天一定不能再让奶奶给挑衣服啦!
郑崔娘低头便看到了一个精致的不可方物的小人,其实早在她进铺子那一刻就注意到了。
就是在京城这边,如此精致的小人都是很少见的,更何光这小姑娘穿的衣服的颜色实在是让她看不下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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